[討論] 充滿BUG的公投法

作者: wcl4 (wcl4)   2018-07-04 02:51:09
在此轉貼廖元豪教授對於公投法的兩個觀點
(廖元豪教授是當初憲法法庭的聲請方台北市政府的代言人)
創制複決傻傻分不清─公投法應該真讓人民「立法」
http://www.storm.mg/article/430185
公投是人民立法,不是投票大秀
http://www.storm.mg/article/399388
其實這兩篇都說得很清楚,現今公投法「創制案」的問題
比較能夠具體落實的是複決案(但前提是要有能夠被複決的法案吧?)
假設現在貿然修改民法,到時反同方提出個複決案不就功虧一簣?
(除非我們很有自信的認為我們一定選贏)
至於另一個題目: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
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就算我們很不幸的,同意票大於反對票,必須提案專法
公投法提到:
「行政院、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
「送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
「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
這個時候問題來了:
雖然公投法裡面的「應」字,行政部門要配合執行
但是立法院呢?是不是可以動用各種議事規則等等手段來拖延甚至封殺?
就算公投法有強制在一定期間內完成審議程序
立法院的部分要怎麼強制他們將這個專法審議完畢?而且這個創制案又不可能自動生效?
小弟真的不太清楚,版上有無法律專家可幫忙解惑
再來就是,如果一切都有照程序走,不搞議事規則封殺冷凍
選舉那天是11/24
呂小姐覺得拖延怠惰的政府,我想應該會在三個月的最後一天才提出專法丟給立院
這個時候是2/24,正好開始上半年會期
程序委員會可以故意不把這個法案排入吧?甚至可以把它退回重審?
還記得我們當時死命費盡多大的心思要把民法修正案送出委員會吧?
專法我們也可以給他拖著不送出委員會吧?
再怎麼樣,也不可能在明年5/24馬上審議完畢
因為公投法有提到,創制案可以最晚拖到下一個會期來審完
那這個時候5/24就是民法自動生效的時刻了
但有一點很奇怪
專法也必須要在下一個會期(明年12月底)審完
可是民法已經生效了阿
這根本是個大BUG,難道這個專法是寫好玩的?
小弟在這邊也想問問版上有無法律專家,這種狀況何解?
另一方面,更奇怪的地方來了,如同廖教授提到的,這個創制案最後的法條會如何呈現?
最終還是得要進入立院,審議過程中立委有太多文字眉角可以修飾操作玩弄了
而且我個人認為反同的提案文字也是不太清楚.....
又是一個超級大BUG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8-07-04 04:13:00
純粹從法律面來說,就算複決通過按照釋憲還是得適用吧?後面的心得文不予置評,要一一評論太麻煩了
作者: zxc741023 (Nasamouse)   2018-07-04 04:29:00
你說的動用各種手段封殺、故意不把法案排入跟拖著不送出委員會只是你自己想像中的民進黨吧。藍腦甲中壢又在哪,我還以為gay板是綠的?當年說要投小黨還會被圍攻,怎麼樣也輪不到藍來帶風向。而抹黑的到底又是誰呢?
作者: motokur (人生的長旅)   2018-07-04 05:26:00
你去年那篇寫得滿好的,這篇後面有點......雖然我也很不滿Vincent那事件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7-04 07:17:00
藍腦?嗯你開心就好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8-07-04 08:00:00
某位楊先生的問題不是欠錢不還,而是他吞了贊助。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04 09:02:00
就算是過專法 你以為萌萌就不會提公投複決?他們可是認為立法就是在鼓勵同性戀 管你是民法專法說別人呂,苗做到不好 你出來帶頭啊 民進黨這麼大 光智囊團就多少人 做的決策還讓人吐血 請問你是捐過錢給同團嗎是捐多少錢啊 他們是有幾隻貓在做事在想事情 沒出多少力沒那個勇氣出頭 就別差勁去潑冷水
作者: zxc741023 (Nasamouse)   2018-07-04 10:30:00
整篇文章想像的部分有夠多,別人都是邪惡陰謀,民進黨都是縝密計劃,別人是為了選舉,民進黨是為了大義。所謂集中火力在反同公投根本是消極做法,當然不是要放任其通過,而是要嘛在現階段擋掉,要嘛就是像苗一樣另提公投,不然兩年後大家等著再來一次,前者是比較好的做法,但顯然無望,自然只能依靠後者。至於公投法修正,雖然我很賭爛修成這樣,但我還以為是民進黨也想做的呢,不然怎麼會這麼好過。否決排入議程不等於否決提案,那實質上又差在哪?為什麼段宜康可以投同意?難道他是背刺仔?還是又是愚民想不到的民進黨的佈局?執政黨當然要負起任去溝通,但又有誰說要把一切丟給立委?我看起來這些骯髒屎缺一直都是同志團體在做,那些同運領導人才是炮火集中機吧。民間團體有民間團體能做的,請問執政黨又做到什麼實質的,而不是想像中計劃通的事?到底是計劃好一切佈局還是黨內根本沒有共識?你說的沒錯,一路走來同志真的覺得很煩,可以簡單的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民進黨要搞得這麼複雜。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4 10:39:00
這篇真是一整個"點醒愚民"的立場XD原來都是左蠢左膠在戰CCA,真的棒甲板有一堆左膠又一堆藍腦甲中壢,真是個神奇的地方呢啊不過究竟是甲板是個神奇的地方還是這觀察比較神奇就真的不好說了...
作者: allgod (歐尬德)   2018-07-04 11:02:00
覺得你的說法對某些同運人極不公平
作者: SredDonita (S紅_多妮妲)   2018-07-04 11:04:00
努力打釋憲的伴侶盟完全被隱形了。(攤手)
作者: callcallABC (叫叫ABC)   2018-07-04 12:19:00
*李惠宗仔細想想 某些人連尤美女反對更改議程都可以說呈尤美女反同轉彎了 這種真的不是笨就是壞 多講也是浪費唇舌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8-07-04 12:44:00
推K大哈哈哈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4 12:51:00
那個"就算專法過了去釋憲再走一次程序就好,應該一年就行了"已經不是想像,而是接近妄想了...
作者: denlinr7037 (D)   2018-07-04 14:23:00
真正有bug的是像你們這種自以為站在至高點評論要求事事完美卻又通篇雙重標準的言論。做運動本來就不可能完美,大家都是人,你我都是,你點名的呂或苗或其他不管做什麼運動的都是。你覺得現在變成一場鬧劇,我只能說歡迎來到現實世界,你妄想的完美途徑根本不存在。人就是這樣複雜,在不同情境或時間事件下,想這樣做那樣做以及程度大小本來就有所不同,大家參在一起又更複雜了。你對做運動的誤會真的太深,也存著過多美好的妄想。你真的那麼不滿,我只能說大家起跑點都一樣,那些你認為的領袖並不是什麼一兩天靠民粹就出頭的,你們如果有你們的聽眾,要自己做成那麼大相信我真的絕對不是問題,你們要殺所謂的左蠢還是什麼藍腦,或者要發想出什麼更遠大的縝密計畫歡迎你們繼續。你這篇沒有什麼所謂難聽不難聽的問題,只有看到一堆對人不對事充滿問號的言論。回到最一開始說的,不管什麼事情不管什麼人都不可能完美,你光是用到愚民這種詞,我都不知道是誰比較自以為了。你說他們自以為聖人,我才覺得你們一直在妄想有個什麼完美的聖人能領導乖寶寶同志運動呢。
作者: garlic1234 (蒜頭)   2018-07-04 22:11:00
整篇抓不到重點的文章XD硬要歸類大概就黑特文吧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8-07-05 00:30:00
本篇文章中沒有出現「愚民」這兩個字耶?其實文章重點就是他對同運的不信任從Vincent開始,所以後面也都似乎(?)很難信任,這樣有幫助抓到重點嗎?
作者: denlinr7037 (D)   2018-07-05 16:36:00
好險有回來看到,恩的確是我看錯,雖然看了很多次文章還是跟推文混淆,在這邊跟原po道歉,對不起。不過我必須說我的論點依舊不變,純粹按照原po的用字語氣及後面說的東西。順道想給點實質意見就是,首先公投法就是已經修改了,想要影射是某些人害的又要把這一切混在一起沒有意義,原po想討論黨派又更令人無言了。總之改了就是改了,說相信什麼沒有修改公投法會怎樣怎樣的也沒有意義,各團體也是只能照這現實去做行動。再來,整個同運並沒有原po想像的那些人綁架似的,你不爽苗他們的公投,你可以支持參與伴侶盟用提訴願的方式試圖直接擋掉反同公投。不爽呂他們的溝通方式或集結小蜜蜂的作為,有其他更多例如熱線等等的同志團體依舊運作當中。說到底,他們現階段又不是什麼立委或議員要等幾年才能用投票換掉他們,看過臉書上的留言就知道反對他們的圈內人不少,我自己個人也沒有百分之百同意或滿意他們做的事,可是人類社會就是這樣,政治就是這樣,做運動就是這樣,加上事情及障礙每天就是一直在變,原po心理幻想的完美根本不可能。不爽或不管什麼原因的不信任都很正常,但如同我上面說的,能集結自己的力量,要自己做到那麼大又不是沒有可能,而且不同團體的行動很多又不是只有他們,不用自己把他們推那麼高又陷在裡頭然後說人家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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