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多元成家之一的家屬制度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8-07-25 01:28:13
前幾天,
看到公視報導這則新聞:
【意定監護制 成年人可望自主指定監護人】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00508
而就在前幾天,
看到長輩群組在分享一則文章,不禁想笑。
https://imgur.com/xOQDWJt
這些趨勢,
不就是多元成家的精神與訴求所在嗎?
當時多元成家法案被許多衛道人士批評扭曲,
殊不知若伴侶制度、家屬制度通過,
最先受益的不是他們口中鄙夷的同志族群,
而是空巢期的銀髮族。
我認識的較年長的“朋友”,
有已退休而膝下無子的,
這是當時他們結婚時的約定:不生小孩。
現在年紀大了,朋友更形重要。
也有小孩子生了三個,最大的都三十好幾了,
但是男女雙方仍沒有結婚的。
更何況如報導所提及的老年化社會來臨,
大家所必須面對的種種問題。。
如何能讓這些人在相伴照應之間,擁有相互依靠的法律保障?
當然是修法。
不論細節是否吻合當時多元成家的草案,
整體趨勢是朝這方面走的。
這些改變,不是因為前衛,
而是為了人們生活所必須。
當時嘲笑、辱罵多元成家這套草案的人,
在歷經才短短數年的時光,
就被社會實況打臉。
回過頭來看,
更為這群人的無知感到悲哀。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07-25 01:41:00
只要是同團提出的意見 恐同都會認為說是錯的 不過時間會證明他們就是愚蠢伴侶制度,家屬制度乃至代理孕母 這些異性戀跟我們一樣都有需求的議題 建議伴侶盟就別出頭了 恐同作梗 好事也會多磨 專心顧好LGBT的權益事情就做不完了 要顧性平 還有以後反歧視法要推動
作者: vodka117 (腦劇場)   2018-07-25 02:58:00
恐同護家盟就怕同志爭取結婚、領養及代孕這些的啊,現在不發聲難不成要等到立法時被排除在外,然後再經歷無數個十年的抗爭?
作者: david624   2018-07-25 08:00:00
取暖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8-07-25 08:31:00
人會老 每個人都需要長照政策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25 09:08:00
現在代孕連異性戀都不行 同性戀更不可能 看之前的新聞有的代孕族群認為代孕法延宕是因為等同婚 這根本非常冤枉等他們真的要立法再加進去爭取都還來得及 現在要是同婚沒過 代孕也不可能有同志的份
作者: MartinJu (荒謬人生)   2018-07-25 10:23:00
現在就有些人說自己沒辦法再等。有點短視近利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25 10:45:00
幫忙異性戀推代孕 我們再搭順風車 才是上策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8-07-25 16:10:00
說短視近利的人真不知腦袋被什麼砸了 前陣子薇薇安的事情都忘了嗎 對的事情拖這麼久 要不要乾脆等台灣把經濟拼好再來談? 反正不急嘛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8-07-25 18:57:00
家屬制歐洲就有了,只是社福制度之一,反正反同會自以為婚姻家庭幸福美滿很會生,有小孩所以不需要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8-07-25 22:44:00
他們就是看到同志提出的提議不管怎樣就是反對,殊不知最大受益人其實是他們異性戀;舉例來說現在各國都已經進入高齡化社會了,台灣現在有很多獨居老人,老榮民,家屬及伴侶制度推動是能照顧到這些高齡者,可惜那些人根本只是為反而反而已
作者: vodka117 (腦劇場)   2018-07-25 23:36:00
要等什麼?等民意嗎?好啦,我並不是說一定要與同婚和其他議題扯一起。單純只是想表達只是等待不發聲,美好願景是不會自己送上門的,就像同婚也是前輩們爭取來的啊... 另外就是不爽好事多磨明明就是可以造福人群的政策,卻卡在政客口中的民意啊道德啊之類的推託之詞,燒我們的歲月換他們的選票....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25 23:45:00
等異性戀自己去提啊 家屬制度及代孕不是基本人權的議題光靠同志這種少數是不可能去推得動的今天要是某教墓濕一提 大家會說真知灼見救苦救難 立刻通過了吧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8-07-26 01:38:00
個人當初不是很支持多人家屬草案,因為當時那個草案內容感覺關係成立於解銷太過流於形式,關係缺乏穩定性,可權利範圍卻很廣泛。改以公證合約的形式,雖然不便民,但是因公證合約成立不易,或許關係穩定性會較高吧。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8-07-26 19:45:00
其實穩不穩定都是人心,和形不形式沒關,大宴賓客結婚卻閃電離婚也大有人在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07-27 01:00:00
我覺得家屬制度不應該單方就可解除 就好比妻子變植物人不能履行義務 丈夫想離婚法官是不會准的。家屬制度是希望可以互相生活照顧 不能說平常都是你在照顧他 但你出大事他卻可以單方跑掉 這樣算什麼互相
作者: swow (planet)   2018-07-28 12:38:00
回樓上,要先看家屬身分的職責是什麼… 基本上只是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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