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試論)修民法關我的事嗎? (相關到啥比例)

作者: abcdragon (香蕉龍)   2018-09-26 02:36:02
民法的婚姻權益根本沒多好
像是二分之一應繼分遺產就實在是太少了
第1144條規定配偶繼承遺產之權還要跟一大堆繼承人均分
結果直接削減同性伴侶所能拿到的金額
要是訂立婚姻專法
直接規定其應繼分應為遺產三分之二或為遺產全部豈不更好?
幹嘛一直要應繼分先跟直系血親卑親平均,再跟父母、兄弟姊妹均分二分之一之類的?
要是你智商夠高、真的聰明的話
立專法可以把那些會跟你搶遺產的東西全部槓掉
你不必再想著要怎麼幫人買保險跟保險公司詐領身故給付
不必思考怎麼把第一順位、第二順位的人依序除掉
一下子就能拿到最多遺產,何樂而不為?
立婚姻專法是立法委員的事
找尤美女立專法就可以訂出比民法條件更優厚的專法
難道你覺得尤美女會使詐給你立一個更差的婚姻專法?
要是懷疑尤美女會暗算你,就把你要的條件全部開出來,交給許毓仁啊!
總不可能每一個立法委員都不幫忙立好專法,他們也要選票吧!
何必訂死在民法二分之一的應繼分遺產?
民法是一部沉痾已久的爛法典
東抄西補、支離破碎,權利條件相對都差
同性伴侶怎能委屈求全只要二分之一的應繼分遺產?
你的另一半留給你的愛難道只值二分之一嗎?
他真的有全心全意愛你嗎?
立專法,他才會更專情
※ 引述《wayne62 ( )》之銘言:
: 挺 同 婚:人家結婚關你屁事
: 反同反駁:要修民法就關我的事!!!
: 但真是如此嗎?
: 找到台灣透過修民法來平權的2個例子:1養子女平權2妻子平權
: 1民法1142條講養子女的繼承:
:  民19年時制定為:…養子女之應繼分,為婚生子女之1/2…
:  民74年修民法時,這條被刪除。
: 2民法1002條:(民87/5/28修正)
:  民19年制定為: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
:  民87年修民法: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共同協議之…
:  會修正緣由是因釋字第452號釋憲案(民87/4/10)
: ============================================
: 案例探討:
: 1民74年修掉民法1142條(以達成養子女平權),關我的事嗎?
: a我非養子女,
: b我雙親沒收養子女(即我沒兄弟姊妹是養子女)
: c我自己沒收養子女
: d我也沒想收養子女
: 此案較相關的應該是 養子女、養子女的兄弟姊妹、養父母…
: 除此之外的人實在沒什麼置喙的餘地。
: 可見修民法,刪掉民1142條(以達成養子女平權),不關一般其他人的事。
: ==============================================
: 2妻子平權,關誰的事?
:  最相關的當事人應是妻子,
:  其次是丈夫,因為修法後丈夫就喪失強制妻子跟他住的權力……
:  可見修民法1002條,關異性戀夫妻的事,
: 不太關同性戀的事。
: ===============================================
: 由以上兩例可見,修民法不一定關我的事,
: 要看實際影響的程度,才能知道和我相關的程度。
:         
: 而同婚修民法後,只是把同志伴侶包納進婚姻制度,讓同志也能結婚,
:         不會因同志能結婚,異性戀就不能結婚。
: 結語:
: 所以同婚修民法,應跟非同志的相關程度不高,較不關非同志的事。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9-26 03:16:00
"要是"...只存在你想像中的專法要大家怎麼討論?不管是誰的,專法草案拿出來討論啊! 喔對不起我忘了壓根就沒人在擬專法草案。 所以你拿一個連草案都不存在的東西想跟別人說"這個更棒為什麼不要?",這......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8-09-26 06:54:00
1/2 是基於共同置產的想法,所以認為遺產中有1/2是配偶共同付出的吧?和愛或是什麼無關吧。原PO你自己貪得無饜,幹什把這貪念加注在同志身上?自己貪婪,嫌配偶1/2遺產分配保障不夠,那你怎麼不快去找許淑華提可以分到100%遺產的伴侶法,你不是同志,許淑華那個不分異同的伴侶法,不正是你要的?啊,不過許淑華好像不是立委了哪。
作者: timeragain (凋零轟炸機)   2018-09-26 08:43:00
惡意滿出來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9-26 09:37:00
我就覺得下福盟推專法的礙家公投 是空白支票公投,是詐欺公投。一直說專好法專好妙,但專法內容卻是空白的,
作者: Cuthalion (剛朵琳)   2018-09-26 09:43:00
民1138的順序是優先順序,有第一順位就不看第二順位,不是先第一順位再第二順位。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9-26 09:44:00
隨便萌萌填上空中樓閣。買東西還有七天鑑賞期,事後若證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9-26 09:44:00
其實那個公投也沒有說一定會有專法。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9-26 09:45:00
公投後立的專法 沒那麼好又有歧視。能把專法退貨嗎?不能退貨的話,那不是詐欺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9-26 09:45:00
也可能立法只給你一張沒用的奇怪證件或是隨便修幾條。
作者: Barrioss (無題)   2018-09-26 11:08:00
最好這樣立法阻力會比較小啦zzz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09-26 11:38:00
你在做夢還是騙小孩 還2/3咧同性伴侶權益沒理由要跟異性戀不一樣 當然是用民法想挖洞給同志跳 你省省吧
作者: iangaryboy (Ian)   2018-09-26 11:48:00
當你的伴侶和親屬挺可憐的,請他們不要放生這個恐怖人物呀~~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9-26 15:23:00
我不懂為什麼你只想到遺產問題 你結婚是為了對方遺產?
作者: howard2451 (howard)   2018-09-26 19:40:00
其實根本不用理這位 搜一下他的ID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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