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拒絕人又不令人不快更是一門藝術。
被拒絕的感受基本上很難是正向開心的。常見的負面情緒可能有:失望、難過、憤怒等。
因為結果與預期不同所以失望;因為覺得自己被對方否定而感到難過;因為對方找個藉口
拒絕你所以你因為對方的不誠實感到憤怒。
失望、難過、憤怒三者,哪一種最傷人?我認為是難過,因為它否定的是人,而其他兩者
的主體則是事件。人們一旦認為對方是針對我、否定我這個人或某種特質,就形同是受到
人身攻擊一般,是最容易受傷的
所以,如果你要拒絕一個人又讓他稍微覺得好受一些,就要讓他知道你不是在拒絕他這個
人,而是拒絕一件事。
援引原po舉的例子,如果對方是因為有其他臨時的事而不是因為原po才拒絕的話,那之後
應該還可以再聯絡,當然,我想結局自然是耶沒有再聯絡,所以才會讓原po覺得自己被否
定了而感覺難過。
同理,如果你就是要拒絕這個人了(例如長相不符預期)那編個事情當作拒絕的理由會比
直接拒絕他這個人好嗎?答案是不會。為什麼?因為事後你還是沒有再理他,他終究會覺
得你就是在拒絕他,此時除了難過之外可能還多了一絲對你的憤怒,因為你找了一個藉口
欺騙了他。所以善意的謊言並沒有用,謊言就是一種傷害,一旦被揭穿傷害會更大。誠實
始終為上策。
但誠實講出諸如對方長得抱歉這種人身攻擊的作法真的好嗎?如果真的是這個原因,頂多
就是將重心從人移到事件,例如提出你覺得他本人跟照片好像不大一樣,但自己其實很不
會看人,所以常常人跟照對不起來,誤以為跟曾經喜歡過的某人很像等等。讓對方覺得你
並不是針對他這個人的長相,而是因為了某些事情所導致的原委,感受上或許會稍微好一
點點。
沒錯,以貌取人當然歸根究底還是一種人身攻擊,所以當然還是無可避免地會讓對方多少
有點小受傷。看到這裡,似乎有點悲觀,畢竟我們大部分的人都曾以貌取人過,如果因此
還拒絕了別人,多半是傷了人家的心了。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有不讓自己難過的理由。雖然對方拒絕我就是因為我不夠好看,但這
並不只是針對我而已,所以他可能也會對其他人做出這種事,更何況以貌取人乃人之常情
,而每個人的審美好惡也不盡相同,所以何必為此傷心呢?更何況,雖然對方拒絕了我,
但我也及早認清對方是外貌協會會員,而我沒有跟他繼續浪費時間而多出的時間也可以運
用到別人身上。如是一想,似乎就也沒什麼好難過的。
對事不對人,人們會比較能接受被拒絕的事實。如果你真的不想讓對方傷心,那就要避免
以貌取人,因為他這個人的特質(例如長相、個性等)而拒絕他。當你提醒自己不要因為
對方的外貌就拒絕人家時,或許你當下就也能找到想繼續跟他相處看看的理由,而不再隨
意拒絕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