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喜歡正向文,所以讓我溫暖一下。/
來台北的第六年,而我又翻開自我探索的筆記,滿足的寫下了新一頁篇章。/
還記得從第一年只是旁邊路過,想要見見世面而青澀的自己,那是一個澎湖的小孩子不曾想
見的彩虹世界,至此開始我的人生中心便不斷地向自我偏移。第二年開始我一樣去了凱道,
拿了好多文宣與貼紙,然後選好了幾個點,好好的待到了結束,那時候我雖然自己一個人,
可我在遊行的過程中從未感到孤獨。/
隨後的三年裡,我便開始加入遊行隊伍看看走走,或找找朋友聊聊,或認識新朋友,逛逛有
什麼單位支持同志大遊行,拿了很多美美的文宣品,把自己身上放滿彩虹大小物,看到自己
喜歡的攤位就花點小錢支持一下,感受來自街道上的各種目光,有的無趣,有的充滿惡意,
有的人熱情揮手,還會想跟你要上幾個彩虹小物,每次都累到心滿意足,但又可惜沒有去哪
晃晃看看,真的,太盛大了!/
今年是我第六次參加遊行,因緣際會下成了AQUX泳褲的宣傳小物,也對自己身體有了更新的
體會與認識:為何裸露?我只會覺得為甚麼不行,身體不就是這樣嘛!當一切攤在陽光下時
,你大腦中的偏見濾鏡(不一定是貶義)只會顯得可笑;怎麼敢?對啊~身材也沒說多好,
幹嘛自討沒趣,可你怎不覺得我很勇敢認真的面對它了呢?只有接受了,才有可能產生改變
。/
遊行有兩個最重要的目的,一是凝聚,讓同路人知道原來自己並不孤單,並不只有同性戀,
跨性別、泛性戀、無性戀、BDSM,更多沒有人瞭解的性少數、性癖好,不同的觀點、立場、
意識型態;二是宣傳,姑且不論宣傳什麼,光是被看見這件事就已經難到令人挫折了,所以
各種所謂的〝奇裝異服〞不就是為了讓別人看見嗎?在身上披上彩虹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
每個參與的關係人就像宣傳品,我們穿上彩虹回家的路上都在吸引別人的目光,如果你穿著
所謂〝一般正常〞的服裝走在路上,我還真不信有人會想瞥你一眼,你說人數?我說人從哪
裡來阿?/
感謝每一個走上街的人物,我們彼此知道有多少不能參加、不敢出現、沒辦法遊行、沒機會
認識的,就已經足夠,因為這些人的勇敢,我們現在還可以好好的在社會上隱藏自己,而哪
一天想走出來,別擔心,有這麼多人會陪著你,謝謝你們(深深一鞠躬/
辦活動後當然可以檢討,可如果只是批評謾罵,或對走上街的人品頭論足,那我覺得你應該
先好好問自己為甚麼今天在街頭上的不是你,參加遊行的人每一位都無比的辛苦與勇敢,再
次感謝,期許能在每一次遊行記得那個當初願意走上街頭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