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tkaffee ()》之銘言:
: 就在剛剛護家盟派出的反方陣營代表都中籤囉
: 再來十一月底就可以看到正反方都來自護家盟的代表上電視辯論同志婚姻了
: 真是好一個依法行政的中選會
: https://www.facebook.com/tapcpr/videos/184877459104524/
反同這個賤招其實九月中四叉就提出來了,不過他是開玩笑性質地提出來供我們用。我本
來想在他的臉書文章下面留言:「你知道如果我們可以這樣玩,他們也可以這樣玩。」後
來沒留言,因為想說搞不好萌萌沒想到,就不要寫這些提醒他們他們也可以這樣玩了。沒
想到他們真的這樣玩了!Oh, no! (feat. 美江)
基本上中選會是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委員共9-11人,具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
全體1/3」,所以這「應該」不是民進黨或國民黨或未來任何執政黨單獨可以操弄的事。
因此,就是依法(公投法)行政。那公投法寫些什麼呢?
第 20 條
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後,「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經許可得設立辦事處,從事意見
之宣傳,並得募集經費從事相關活動,但不得接受下列經費之捐贈。其許可及管理辦法,
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但裡面似乎沒有寫反對意見辦公室的成員須具備何種資格。
所以,中選會要審查,也無「法」審查。畢竟,「意見」、「立場」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
,不像國籍、黨籍、種族、基因……可以讓你審查。我去年挺核,今年反核,不行嗎?我
前年反同,去年挺同,今年又反同,你管得著嗎?所以,技術上來說,是無法審查的。
你可能會說:「靈糧堂很明顯就是一個超級反同的組織啊!」問題是,公投法是寫來適用
所有議題的,包括同婚公投,也包括正名公投等現在、未來的所有公投。你大概無法寫出
一條法律能將靈糧堂排除在外同時又適用其他所有議題。
但,這並不代表這次公投辯論會我們就玩完了,畢竟這是「電視辯論會」。萌萌再怎麼預
演、套招,最後還是要在電視上演出來給大家看。他們如果劇本寫得太爛,或演的太假,
最後還是會被唾棄的,結果甚至可能適得其反,引起更多人對反同的反感。
而如果要演的真,靈糧堂就勢必要用心去研究我方的立場。但我方立場完全與他們的信仰
相反,所以他們應該會做功課做得很痛苦,甚至搞到人格分裂、精神分裂……之類。
演的假,會被罵慘;演的真,會精神分裂。我覺得,他們是在跟自己也在跟所有台灣社會
開玩笑,更是所有孩子人格養成、公民教育的最糟示範。
祝他們好運,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