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想就11/24投票結果分析來討論:
中央社新聞: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0230242.aspx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3日電)明天是公投綁年底大選的最後成案期限。
中選會今天宣布以核養綠成案,確定有10案公投與九合一選舉合併投票。
依公投法與投票權人估計,公投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
且同意票達495萬張票以上才算通過。
聯合新聞網這篇:
https://udn.com/news/story/6839/3441349
過或不過 同性伴侶皆可婚
疑問:挺同、反同都過與都不過怎麼辦?
答案:不影響同婚權。
無論這次公投結果如何,台灣都不能禁止同婚,大法官已宣告釋憲後兩年內,
也就是明年5月24日必須給予同性結婚的權利。然而,究竟以何種法律形式保障同婚權利,
大法官指「屬於立法形成之範圍」,而立法院在婚姻平權法案完成初審後,就靜止不動。
我方陣營提出的兩案:
14號公投: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15號公投: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
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單純分析最終投票結果,假設兩案都沒有拿到495萬票,是否後續造成的公關影響甚至
立院立法的攻防戰影響甚大?戰略上有什麼因應措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