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所以專法到底是歧視在哪

作者: totaketotake (Ed)   2018-11-17 03:41:19
我個人認為
首篇作者忽略了實際上/實務面的問題
所謂
如果專法和民法的保障一模一樣
上面這個假設很有可能不是事實
當立委諸公在院內討論專法的時候,
你覺得場外的反同聲浪不會發揮作用嗎?
你覺得依照多數決/協商/滾木立法/條件交換/折衷妥協/你想得到
的想不到的/檯面上的檯面下的無數種運作模式下,出現和民法
100%同樣保障的專法的可能性有多大?
雖然我不願這麼想,但立委當中依然是異性戀多數,當拿出一個
全新草案從頭開始逐條討論,你覺得出現和目前民法100%同樣
保障的專法的可能性有多大?
至於專法是不是歧視這點就更容易了
只要把生活中出現任何一句話中,有“人”的部分都改成異性戀和
同性戀,再重新敘述好了。
比如,行人穿越馬路要遵守交通號誌,每次講這句話就要講兩次
異性戀行人穿越馬路要遵守交通號誌
同性戀行人穿越馬路要遵守交通號誌
我還忽略了
跨性別行人穿越馬路要遵守交通號誌,甚至更多
到底這個世界裡異性戀和同性戀和跨性別是有多麼的不一樣?
嘴裡講講也罷,有不一樣到需要在成文法典上作區隔?
說實話,我管他民法還專法,就一句話,能不能馬上保障?
我們在這打嘴砲的都年輕力壯,想一想那些迫在眉睫的人,
我寧可現在馬上就施行,那些萌萌怎麼看都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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