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g80大的整理
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
※ 引述《g801109g (莫仔)》之銘言:
: 來回顧一下柯市府大概為同志做了哪些
: 1.聲請同婚釋憲案 並且派副教授「支持」發言辯護
: 臺北市政府聲請人法務袁局長
: https://i.imgur.com/C59H5O5.png
: 臺北市政府指定代理人廖元豪副教授
: https://i.imgur.com/n9tLEbA.png
: 有些人說柯市府就只有聲請這樣誰都會
: 但不是的,北市府指定的代理人是有出來支持辯護的
: 同場加映蔡政府當時的代表法務部長邱太三
: https://i.imgur.com/iSbLrzY.png
: 還記得妣妣考考嗎 他可是全場反對的
: 資料來源:https://youtu.be/lcJbz1ibLSU
: 2.將同性伴侶視為家庭可入住公宅
: 在台北市公宅招租說明中可看見下列文字
: https://i.imgur.com/A7AIZXC.png
: 在尚未有法源依據(因為還沒修民法)的情況下
: 北市府直接將同性伴侶視為配偶了
: 資料來源:台北市公共住宅招租網
: 3.北市府員工同性伴侶,視為配偶可請婚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
: 在民法尚未修正前,北市府仍在無法源依據下,將同性伴侶視為配偶
: 並享有部分目前公務員異性戀配偶的相關權益
: 資料來源:https://bit.ly/2yT5vKc
: 4.同性伴侶註記,可簽手術同意書
: 這個目前諸多縣市都已經有了
: 就不再贅述了
: 資料來源:https://bit.ly/2DyaH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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