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imgur.com/BhpLSWt.jpg
作者:
c890306 (Leo )
2018-11-23 23:27:00啥東?
你以為我們在乎的是結婚的形式、和別人怎麼看?我們要的是法定婚姻的真平等與法律上的保障好嗎?
沒有法律保障這個那個就不能跟愛的人在一起了或是就不公平嗎?為什麼你的用字會是「你理解有障礙」?
作者:
aaaa8444 (SeluLucia)
2018-11-23 23:50:00那為什麼不廢除民法972呢
結婚不就只是個形式 法律不就是最低標準?如果相愛的話不就早就超過這些形式與標準了?法律我不懂啦 我只是覺得兩人相愛不就好了應該是沒有說同性相愛是犯法的吧?就算有,那就改阿男 女 當事人我就覺得是男方或是女方不覺得是要「一男一女」,這樣有什麼不對嗎
作者: tannpopo (小汪) 2018-11-23 23:59:00
因為法律上很多事情都必須要靠到婚姻來證明你們的關係,簡單來說如果醫療上遇到衝突,你覺得醫院會採取親屬的意見還是情侶的意見?
尤美女提出的法案,一男一女改成雙方,全部概括,簡單明瞭。另外,看了你的文完全看不懂你要說什麼?有翻譯軟體嗎
所以才說 讓大家認為說愛是兩個意識相愛就好,然後不影響其他人或讓別人覺得有或是是惡意這樣就好了啊
異性愛同性愛還是什麼愛跟工作生存生活一點關係都沒有不是嗎?
遺產什麼的先寫好給你想要給的人或是預先做好措施譬如說給個信用卡密碼之類的阿反正方法多的是為什麼一定要拘泥於某些呢
到底你有甚麼權利去管別人要不要意識相愛就好,還是他們要結婚,你.是.住.海.邊.嗎?
重點就是 我沒說不行 也沒覺得不行 只是覺得為什麼要特別說出來而已
看看那個38樓在腦怒什麼 我有說什麼我管別人了嗎,我不就是一直在說我不管別人怎麼樣自己過得好不就好了?這種人實在是……唉要不要說出來當然是每個人的決定我也就是說我支持,然後就被腦嗆w我說的是不要帶有惡意影響他人或是讓人覺得有惡意的行為都很ok
作者: Tourguy (深深的喜歡) 2018-11-24 00:16:00
反同會扯兩個人有愛是不夠的,還要能自然生育
哈哈我是覺得下一代什麼的隨便啦,我自己不喜歡小孩覺得超級麻煩,兩人相愛就好
作者: Tourguy (深深的喜歡) 2018-11-24 00:20:00
但是專門洗腦一般民眾的反同可以找一堆理由反對
什麼法定繼承人什麼的我覺得就……人死了還管得到財產喔==結束就結束啦所以我才覺得說應該從讓大家理解兩意識相愛且不做出對人有惡意或讓人覺得有惡意就ok這個方向前進才是比較正確的且根本的像38樓那種就是不懂得多思考然後讓人覺得有惡意這種就真的很讓人詬病
作者:
c890306 (Leo )
2018-11-24 00:25:00好了啦好了啦賣割岔啊啦
作者:
sooppp (真是一次愉快的吃飯)
2018-11-24 01:50:00其實,這個照片的文寫的,很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