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喜歡穿就穿啊 展現真我無所謂的
反正被反感也無所謂的
選舉前我的line被一位虔誠的基督教阿姨轉發訊息
內容當然是投票指南
公投的投票建議裡的負面教材
就是這些不喜歡穿衣服的大哥們
就我一個異性戀的角度看 我坦白說
看到他們這樣穿 讓我相當不適與反感
而且這種反感不是基於性向上的
只要有人這樣穿 我就反感
另外同志團體還有另外一掛人 我不知道比例多大
也不知道他們提出的主張是不是具有普遍性
什麼爭取合法用藥權啦(我們這些保守的異性戀通常稱之為毒品)
孩子的情慾不能等啦 開放性關係啦
可不可以來個人跟我解釋一下 這是同志們的普遍看法嗎?
如果是的話 我之前對同志的看法可能有點誤解了
我本來以為這個群體和正常人的差別
僅僅在於喜歡的人的性別與大多數人相反
但這些意見 只會讓我感到他們的道德水平應該跟常人也不大一樣
而且我會注意讓我的孩子離同性戀遠一點
如果這只是少部分人的看法 那為什麼跟其他人在同個場子出現呢?
遊行就是表達群體的意見的方式 受法律保障
沒錯 你們表達出來了 至於給人的印象嘛....
旁觀者沒必要去深入鑽研同志裡面持這種看法的比例 背後有什麼學術原理啊
這年頭大家都很忙啊 我不相信同志就會去鑽研其他NGO的理念
奇裝異服跟奇特理念這兩點
也不是這兩天公投完才有的看法
我幾年前就這麼想了 只是看大家正在討論才來湊湊熱鬧
因為這些人特別受到注目 如果不能把他們分割出來
我相信大多數人就會把他們當成是同志的代表
方便的話請順便幫我解個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