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異性戀 依版上的標準 我應該是反同恐同者 雖然我由衷認為我不是
從大法官未釋憲前 我一直都是極力支持同性婚姻 不管是民法還是專法
直到公投結束的現在 我依然支持 也認為婚姻是基本人權不該被公投
但我先說公投我是投三好兩壞那邊
我真的有不少gay的朋友 會一起出去玩常聯絡的那種
我固定找的髮設也是gay 拉拉是有認識的啦 但沒有熟的
說老實話就單純相處上 gay要比拉拉好相處太多太多
gay很多都溫暖會照顧人思緒清晰敏捷常有獨到的見解看法(再一些客觀議題上)
外觀整潔乾淨 工作能力也都非常優秀
反觀我認識的拉拉大多我都無法適應相處 都覺得其邁
因為他們這些同性戀朋友我真的有好好去客觀認識同性戀這族群
台北的大遊行我也去過
但到現在我還是看到男男做一些初等親密行為(牽手親嘴) 都會覺得噁心想吐
但是女女我卻完全不會有任何不適感
雖然如此我對其他中立想了解的人給的建議態都是客觀去了解他們
去參加他們的活動融入他們
遵照自己的感受 依據自己判斷是非對錯的能力去做出屬於自己的決定
而不是受到任何一方的壓力或影響
這次公投挺同會輸得這麼難看 真的只有一點原因而已
那就是挺同方錯估形勢 另闢太多戰場太想要短時間內決定同性議題戰局一波帶走
我身邊很多投三好兩壞包括我都是挺同性婚姻不管民法還是專法
其實有些東西真的騙騙自己人還可以 看破不說破是基於理解罷了
挺同平台跟大多挺同方對外最大目標都是同性婚姻
這是真的嗎? 就我的理解 這只是它們用合理的有利旗幟達成他們真正目的武器罷了
簡單來說 如果他們可以選擇 他們寧願選擇同志教育 性別教育 廢除通姦罪
跟改變稱謂等等這些
而同志教育性別教育真的是為了反霸凌 保護同性族群避免出現更多的葉永誌嗎?
就我的理解 這只是它們用合理的有利旗幟達成他們真正目的武器罷了
他們是想要擺脫櫃子 想要別人認同 想要活得跟隨心所欲不受束縛
同志對正常這兩個字很敏感 正常的定義是什麼? 記住 正常不代表是好的
不正常也不代表有病
就只是多數跟少數 常態跟非常態罷了
想打得其實很多 但又很懶
最後給真正渴望婚姻的同性朋友良心建議
別再二分法了 多給人留點模糊空間 有些挺同意題不挺不代表恐同
個人認為如果挺同方別另闢那麼多戰場 專心先把同婚拿到手
應該還是可以得到大多數人支持的
還有很多反同方對同性戀不好的刻板印象 幾乎都是針對gay
拉拉幾乎沒有被針對的地方
重點結論就是台灣反同方反的根本不是同性戀 反的是gay
我知道很殘酷 但這就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