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同婚未來的策略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9:26:29
※ 引述《YangShiche (WEI)》之銘言:
: 如同各位一樣,我是一位進步價值的支持者,也是擁護民法保障婚姻平權的支持者。然而
: 很遺憾,我們並沒有辦法在這次的公投之中,說服大部分的民眾。說得難聽一點,就是輸
: 得十分慘烈。少數人爭取權益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困難的任務,但是我們真的沒有機會得到
: 大多數人的認同嗎?我想,只要我們持續努力,持續溝通,還是會有的。
: 婚姻平權,其實只是性別平權運動的一環,從來不是終點。我認為。我們現階段應該趕快
: 回防行政院、立法院,督促行政院及立法院能制訂出權利義務跟婚姻盡量相同的專法(當
: 然最好是同性婚姻法,不然至少也要德國式的同性伴侶法),讓這次的交手儘速落幕,也
: 得到了實質保障。
同性伴侶法?伴侶?連「婚姻」都不是?
釋字748都已經說了,須「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是婚姻,不是伴侶。
而同性婚姻專法若無法達成與異性婚姻完全平等,也不算「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 有些朋友可能會問:為何不拖到民法自動生效呢?大家思考一下:這次的公投,支持立專
: 法的民眾有700萬人,我們必須也應當回應這個數字,並讓社會大眾認同我們是負責任的
: 族群。這是政治現實的問題。站在政治現實面,如此懸殊的票數,已經使同婚變成票房毒
: 藥,如果再不止血,未來很多政黨都不會想再碰了。不只同運,這也是許多社運團體會面
: 臨的困境。另外,此時此刻的立法院仍是進步派佔多數,而一旦國會席次發生變動或者立
: 專法的話語權被萌萌拿走(萌萌現在正在醞釀同性二人結合法,屬於家屬性質,連配偶都
: 不是),我們可能連平等的專法都沒有了。
為什麼是「我們」必須也應當回應這個數字?我們同志是行政院、總統府、立法院嗎?「
並讓社會大眾認同我們是負責任的族群」?公投結果是同志應負的責任?公投結果應由同
志族群負責實現、執行?
你在這一段裡用「我們」,表示你也是同志族群的一分子。但你在第一段裡又說「如同各
位一樣,我是一位進步價值的支持者」。同志在甲板發文章不需自稱自己「跟大家一樣同
是進步價值的支持者」,因為這就是同志自身的事情。會這樣講,應該你本身是異性戀吧
!然後你第二段又一直呼籲大家要督促行政院、立法院快定「專法」,真讓人懷疑你的用
意到底是什麼。
「同婚變成票房毒藥,如果再不止血,未來很多政黨都不會想再碰了。」趕快定專法,就
止血了,就不是票房毒藥了,很多政黨就想碰了?這個邏輯還真不好懂。你還真努力推專
法。
「不只同運,這也是許多社運團體會面臨的困境。」這個,更是不知在說什麼。
「國會席次發生變動……我們可能連平等的專法都沒有了。」這是在胡扯吧?國會席次變
動也是2020之後的事,但同婚明年五月就生效了,什麼連連平等的專法都沒有了?我知道
你很想大家聽你的趕快推專法。
其他段落,我就懶得一一提出來討論了。看得出你很想要趕快推專法。
釋字748已保障同性婚姻,明年5月24一到,同志不是用專法就是用民法結婚,幾乎沒有第
三種可能。萌萌要贏,頂多就是立專法而已。其他可能性,至少2020年蔡英文政府任期到
滿之前,都不可能發生。
: 倘若立完專法之後,萌萌又開始反對專法,甚至再次要求公投想要將專法廢止,那正合我
: 們的意!這是多荒謬的一件事啊!自己提的公投,自己想要廢止!此時此刻,不講理的人
: 變成他們,且民眾已經慢慢習慣同志族群享有權益,那麼歧視就有可能減少,支持我們的
: 人會變多。大家還記得前一陣子反同陣營不斷口出奇怪的言論的時候-諸如跟摩天輪結婚
: 、人獸交等等,那是我們聲勢最大的時候;而自從他們學乖開始用合理論述之後,許多民
: 眾就跑去支持專法。這是因為極端會造成一般民眾反感。如果他們再度走上極端,那正是
: 我們的機會。
: 另外,只要我們使用專法上面,有任何權利義務受損,最後手段就是申請釋憲,如果這種
: 情形真的很多的話,當初支持專法的民眾就會慢慢意識到修正民法才是正途,我們也可以
: 再度累積修民法的聲量。
: 我明白大家很委屈,包括我自己,都在開票夜感到深深的難受,但是現實就是除了極端反
: 同與挺同,多數人根本對婚姻平權無感,端看誰順眼就投誰,誰不順眼就反誰。也因此,
: 我們接下來應該繞開「人權」、「歧視」等等字眼,改以故事分享的方式教育社會大眾同
: 志困難的處境,或許會比較容易爭取到支持。
: 性別平權運動沒有終點,直到大多數人不用表明自己的性向,不用表明自己是否是跨性別
: ,一切就像呼吸喝水般的自然的時候,才算真正告一段落。許多前輩,包括祈家威和檯面
: 上的同運團體,都十分努力為性別平權運動盡一份心力,曾經有勝利的微笑,也曾經有失
: 敗的低潮。雖然現在看起來公投輸了,但有時候蹲得越低,就是為了跳得更高。現在同運
: 團體內部或許有一些矛盾,但此時此刻希望大家能夠團結起來,用理性溝通的方式來表達
: 自己的意見,大家一起為真正的性別平權盡一份心力。
: 以上是我的看法,大家有想法歡迎提出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8-11-27 19:29:00
繼續抱釋憲吧 反正民進黨也只會訂專法而已 之後就不會再碰了,你們繼續拿專法去慢慢打憲政官司吧德國官司一打就是15年 你們不知會打多久
作者: a10141013 (FlyBall)   2018-11-27 19:58:00
抱吧,釋字748是最終保命符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0:16:00
同性伴侶法? 那就要提釋憲了但請別誤會 這釋憲是異性戀也該適用伴侶法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1:41:00
你把 [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解讀為專法要有婚姻兩個字,顯然有誤。 請不要拆開裡面的字。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22:04:00
那依你高見,「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是什麼意思呢?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2:34:00
之前解釋過很多次了,但你們只想聽你們自己想聽的,才會把立(修)法的公投當作人權公投。 整個釋憲文挑出婚姻兩個字來當作對同志的保證,卻不理解整句話的意思,其實是要求比照異性成立具有親密性與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跟本沒說一定要婚姻兩個字。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22:44:00
婚姻自由不用婚姻,那你認為要用什麼?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2:48:00
臺北孕婦有助妳好孕的孕婦補助,苗栗沒有孕婦補助,大法官認為苗栗沒有祝妳好孕這樣的補助,違反平等權。 請問苗栗的孕婦補助必須要叫祝妳好孕才叫平等嗎?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2:48:00
wps在講什麼東西啊 宗教自由可以不叫宗教? 這種邏輯與常識不服的說詞 在我國法律中根本找不到 不要把沒有的東西講得好像理所當然一樣 這是可笑至極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2:50:00
異性戀的民事結合,有一個用很久的代名詞叫婚姻,請問同性的民事結合,也必須要叫婚姻嗎?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2:50:00
大法官明確的講婚姻自由與平等 婚姻是明確的法律用詞還想硬拗什麼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2:51:00
看吧,只想聽自己的,無所謂。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22:52:00
你覺得他說的不對,可以反駁沒有關係。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2:53:00
這是很基本的邏輯 你在胡說八道什麼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2:54:00
去把釋憲文每一局讀通吧。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22:54:00
就看wps有沒有什麼要申辯的東西囉。釋憲: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以結婚,顯亦非合理之差別待遇釋字748講的夠明確了吧,wps?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2:56:00
不需要申辯阿,你跟本無法反駁。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2:56:00
大法官都已經講了法律用語:婚姻 你還在凹說大法官講的不是婚姻 這是什麼神經錯亂的理論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2:59:00
結婚(婚姻)是異性民事結合的代名詞,如此而已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3:00:00
學法律的人 不是的東西就絕對不會說出那個特定名詞 更何況是法律明定的專有名詞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3:01:00
請問同性民事結合的代名詞,有嗎?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3:01:00
ez大貼的釋憲文 你是看不懂中文嗎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3:02:00
如果你學法律,那麼你不會把婚姻自由跟婚姻混為一談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3:03:00
「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以結婚,顯亦非合理之差別待遇」中文沒學好 就別學法律吧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3:04:00
所以你還是不理解,或是不願意去理解,沒關係。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3:05:00
精神錯亂的言論 我們怎麼能理解那什麼叫婚姻自由 說來聽聽啊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7 23:05:00
看來放不下情緒呢。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3:06:00
看你怎麼凹囉快解釋啊 是別人不理解還是你講不出來啊釋憲文也講到:結婚 你又要怎麼說 等你解釋啊
作者: tangyuwen (sunny)   2018-11-28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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