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上張圖
https://i.imgur.com/pog5URh.png
可以很明顯的發現,107年的深紅色線條,相較往年明顯屬偏低的。
其中,4月/7月/9月,通報數更是一再破新低。
https://i.imgur.com/A4EEz4A.png
事實上,通報數下降這件事,不是今年年初才開始的,
從去年10月開始有這現象了。
但是一開始,誰也不肯定這是暫時的錯覺,
還是真的疫情受到有效控制,HIV傳染的狀況轉好了。
從去年10610開始,到今年10711,持續一年多通報數較往年降低,
這是值得高興的好事。
這意味台灣境內,
具傳染力的HIV感染者 + 未能有效預防被傳染HIV者,確實減少了。
接下來除了繼續跨大篩檢基數與推廣多樣化的預防感染方式,
使HIV疫情傳染情況持續改善,達到90-90-90的第一個90:
90%的感染者知道自己被感染外,
讓已被篩檢確認感染的HIV感染者,持續留在90-90-90中:
90%接受治療(第二個90),90%有效藥物控制無傳染力(第三個90)
是台灣要持續努力的防疫目標。
106年HIV防疫重大事項
106/4 新增超商取貨服務,民眾只需支付試劑費及物流費
就能就近於指定超商取得試劑。
此時期為降低黑數,衛生署執行多種政策,擴大篩檢基數,
故106年3月、106年5月、106年6月通報數都有明顯增加,
且為歷年通報數最多的前三個月。
106/8 PrEP免費愛滋預防性投藥計畫開始
106/10 同志諮詢熱線,推出:HIV+OK的口號,
望能藉由此口號提高HIV感染者與人的連結,減少HIV+的污名,
也使HIV感染者能與他人維持較好的社交關係,以提高心理健康。
106、107年同性婚姻法制化大事件
106/05/24 大法官釋字第748 號解釋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有關機關
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得依婚姻章規定,
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配偶關係之效力,行使配偶之權利
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又本案僅就婚姻章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
保障之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之平等權,作成解釋,不及於其他,併此指明。
(本案不針對其他婚姻限制或是婚姻無效要素進行解釋的意思,
所以沒有748說近親結婚是合法的,也沒有說748說人獸交是合法的唷!)
107/04/17 愛家公投通過第一階段審查
107/07/03 平權公投通過第一階段審查
107/08/29 愛家公投通過第二階段連署書點交
107/09/04 平權公投通過第二階段連署書點交
107/11/24 愛家公投以懸殊差距通過,平權公投僅得300萬多票慘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