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們是不是被大法官害了

作者: chuan6102 (揚)   2018-12-07 13:32:47
我們在求學的過程中,有一次前總統李登輝到大學裡演講,前總統李登輝說過"民之所欲
,常在我心",所以在81年的時候,在民意高漲下,增修憲法,以除萬年國會,來產生第
二屆增額國代, 所以【民意是憲法的基石】,【憲法也是可以修改的】,並不是一成不
變的。 這種假借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釋憲等同憲法,任何法與憲法牴觸無效,15個大
法官抵過765萬人的民意,相當於290萬人票霸凌765萬人,這次民進黨的敗選,最根本的
原因在於挺同。
我國憲法在民國36年實施,至今將近70多年,關於婚姻條文,當時因為保守,當時的法應
該也不會想到同性戀這個問題,所以結婚當然是一男一女,難道還有其他種方式嗎? 現在
的大法官是唸書唸到膝蓋去嗎?不會參考當時的社會背景,專就文字去解釋憲法,真是愚
蠢。大法官的愚蠢,造成現在社會的大亂。 如果當初在中國大陸南京,起稿這部憲法的
人,還活在世上,他看到亂釋憲,一定會昏倒,因為你們曲解我的原意。
同性戀這個問題其實不是現在就有,在古代就有了,所以史書記載,有所謂的斷袖之臂,
正在說明同性戀的現像,我中華民族五千年來,難道這些領導者君主都不知道嗎?現在的
領導者有比古代人聰明嗎?其實很多事情,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不處理,因為它畢竟是在
社會的少數,如果我們同性戀佔了90%,請問我中華民族五千年的子孫如何綿延至今呢?
你用膝蓋想也知道。
同性戀基本上,我們周遭的社會就抱著同情心,因為這畢竟不是他們願意的,這是一出生
,基因就有些缺陷,你應該把它當作病,所以你必須要去包容它。但是如果他們一定要說
他們跟我們是一樣的,那我們這些正常人的心裡,是多麼的不舒服啊!
一般社會大眾的認知,我們一個產品生產出來,過程當中,難免會有不良率, 即便他的
生產製程,非常的嚴謹, 所以上帝在製造人的時候,難免也會出錯,所以有所謂的陰陽
人,還有所謂的整個人體五臟錯位,這些都是有的。
以前社會上一般人對同性戀不會存在有所謂歧視的眼光 ,都是包容的,但是由於你們一
直在強調你們跟我們是一樣,事實上,我們不一樣,所以激發得我們的反感,在此事件之
後,可能原本沒有對立的兩個團體會更加激烈對抗,這應該也是執政黨始料未及的。這證
明有些事情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不處理,俗語說,"無事惹塵埃"就是這樣。
最近中國生物科學家賀建奎,利用基因編組產生的新的小生命,然後因為基因編組,所以
它具有對愛滋病的免疫,代表我們人類的科技已經掌握基因,所以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
同性戀的基因應該可以透過基因藥丸服用,就可以變成正常人了。
【假設題】
如果台灣被武力統一之後,中華民國不見了,請問中華民國憲法還會在嗎?那憲法根本不
在了,那麼同性戀這個已經存在的事實,是不是會慢慢因為兩岸統一,而消失呢?我想應
該是會的,而且可能的現象就如同現在的法輪功一樣。
而且台灣被武力統一之後,它的狀況是不會50年不變的,香港50年不變,是要做給台灣看
的,大家要想清楚。
作者: a09250955 (Amy)   2018-12-07 14:06:00
做好目前可以做的事情就好,目前美國還是比中國強勢,要統一沒那麼容易。
作者: didi181716 (安迪)   2018-12-07 14:13:00
我相信統一後,大家都要輪流進再教育營,也不會因為是同志與否,因為大陸同志人口都超過台灣人口總數了,說大法官害了誰有點可笑,你不要成為害台灣的那一位就好,這就是民主國家,有多數也有少數,多數民意不代表可以霸凌少數權益,人權擺在第一位,因為人人平等,這是基本,你要把民意擺在人權之上,那這樣這個國家就不用叫民主國家了。
作者: DanlyB (think by yourself)   2018-12-07 16:07:00
原po的論證真是簡單廉價
作者: h569 (56789)   2018-12-07 17:55:00
多數人否決少數人的平等權,還敢喊這麼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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