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書不被受理 10對同性情侶將提告「侵害婚姻自由」
朝日新聞 杉原里美、山下知子
January 7, 201
埼玉縣川越市的2名40多歲男性於4日向該市公所提出結婚登記書,卻被以「同性的結婚並
不在預設中」為由不予受理。包含這2人在內的10對男同與女同情侶,將以同性無法結婚
有違反憲法規定的法律之下平等等原則、侵害婚姻自由為由,同時在2月中旬向東京等4個
地區的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預計為10對同性情侶,其中包括關東地區6對、關西地區1對、中部地區1對、北
海道2對。根據律師團表示,這將是全國為求同性婚姻而提告的首例。
目前由於《民法》的規定是以男女夫婦為前提,同性情侶即使提出結婚登記書也不會
被受理。憲法第24條規定「婚姻僅於兩性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成立」,該律師團主張「並非
規定禁止同性婚姻」。
於4日提出結婚登記書的2名男性,是同樣住在川越市的44歲上班族古積健與40歲相場
謙治。古積在提出後表示:「有實際上想發聲卻發不了的性少數者存在。如果我們能透過
提告來幫上忙的話會很高興。」
出處:http://bit.ly/2CTnth8
日本語原文:http://bit.ly/2Qv87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