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4公投之後,原本對台灣無感的我,
卻開始感受到,年近60的我,終究還是要在
台灣這個土地、這個國家終老,也藉著公投
前後的過程,終於弄清楚我這個外省第二代
「芋仔蕃薯」,給自己最終下的定位是21世
紀的「台灣人」。也就是說,我不想再活在
1945、1949、1971、1987、1997、2004、...
這些年代了,我想要活出2019的現代台灣人。
於是我大量的參加了人權團體、慕哲X左轉、...
的活動。
昨今兩天,春節前的倒數第二個週末,我參
加了由「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陪審
團協會」合辦的「四季民主——公民投票」
工作坊。
昨天,我明瞭了:之前會質疑中選會,為什
麼沒把明明違憲的反同公投給擋下來,中選
會的說詞是:「沒有權責阻擋成案」!但明
明「政府超徵還財於民公投」、「負數票公
投」都被中選會用非常匪夷所思的理由給阻
擋成案了,所以,之前沒擋下違憲的反同公
投的說詞,根本就是說謊!
今天,我明瞭了,無論公投的門檻高或低,
政黨或財團都可以很輕鬆就成案了,但是對
NGO團體來說,想透過公民投票來反映民意,
還是門檻不能過高。
2018年公投案太多,選民根本沒法充分瞭解
各個公投案。而司法改革又似乎只聞樓梯響。
有一個重大的改革關鍵就是:陪審團制度。
明年會有這項公投,但今年春節前,第一階
段希望可以有2200位提案人,第二階段還要
有40萬連署人才能成案,所以,今天下午,
我又不小心走上街頭了。
您好,我是台灣陪審團協會的志工,可以花
30秒鐘,跟您一起來讓台灣的司法制度變得
更好嗎?
根據民調結果,現在台灣有很多人,是寧可
相信計程車司機,都不願意相信法官了。這
顯示台灣的司法制度,真的需要有一些調整
了。而全世界,英、美等50多個國家,都有
陪審團制度,12位陪審團成員,如果一致認
定有罪,才會由法官來判刑。
今天下午,華山有很多人在排隊,原來是要
去看恐龍。我找的排隊家長,竟大都不願簽。
但散坐在公園的民眾,反倒比較多願意簽。
總地說起,一半一半,看來,大半民眾也真
是覺得,台灣司法制度該好好改善了。
昨今兩天,讓我從一位台灣「選民」,自我
晉升至台灣「公民」,前不久我也開始網上
收看立法委員在各委員會中質詢過程的影片,
真是讓我大吃一驚:這些就是我們選民用選
票送進立法院的民意代表嗎!?
我是台灣人,我希望台灣越來越好、越來越
民主、越來越溫暖、越來越有資格晉升為先
進的國家。
我會盡我餘生,積極參與公民活動。
有興趣,大家一起來(咦~)
https://www.facebook.com/justice.needjury/videos/272601843434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