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就是來吸仇恨值的
與現實嚴重脫離的左膠
即便公投結果已經很明顯
中央若要儘快保障同性伴侶權益
就只有立專法這一途徑
不過依據現行狀況而言
專法就是歧視
所以我依然認為
人民始終得站在政府的對立面
因為我們對抗的是一整個權力結構
對我來說目前最好的作法
就是等到五月二十四直接用民法
如果你認為我不過是個胡亂瞎弄
只在做讓同婚退步的激進派
那麼你所作的切割
在我眼中不過就是換個形式的護家盟
Btw
你要說我是藍甲也沒差
因為投票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情
#現行的專法就是歧視
如果專法內容是準用民法,其實我不懂差在哪?可以迴避紛爭又能迅速排除修民法可能會有的爭議。希望有人能完整說明。
你要能拿出專法就是歧視的說法,不然,到時候專法通過你就不要用這個法人民要站在政府的對立面,有700萬人站在你的對立面
作者:
rockyfan (å¯æƒ¡!欣亞爛POWER)
2019-02-22 12:49:00等五月用民法這太天真,什麼都不做就可以適用(?那現在是傻忙什麼
誰都知道5/24適用民法最好,但是現在就是不可能讓你慢慢等
反對748施行法站在政府對立面這件事萌萌已經在做了,大家可以稍安勿躁。
作者: terry31131 (天之月) 2019-02-22 13:00:00
簡單的換位思考,今天是國民黨團提出此案風向不是現在這樣子,那此法案就是就是黑人飲水機
目前唯一擋掉專法的可能,就是伴侶盟現在正在打的公投撤銷訴訟。一旦撤銷成功,修法就會變成一個選項;撤銷失敗,政府受限公投結果,就只能推748施行法。訴訟結果將於今年三月六日宣判。
作者:
aaaa8444 (SeluLucia)
2019-02-22 13:01:00先說我支持修民法,但現況是要鬧讓反同去鬧畢竟即使專法他們也不接受,拖到五月直接生效也不是不行,但還嫌自己手不夠髒票不夠毒嗎?要抗爭也要動點腦借刀使。
作者:
rockyfan (å¯æƒ¡!欣亞爛POWER)
2019-02-22 13:05:00直接生效是太理想,什麼都不做到五月只會大亂而已
作者:
aaaa8444 (SeluLucia)
2019-02-22 13:12:00現況是專法過未來改>吵到五月生效>>>現在由同志去吵去鬧
作者:
thgir (為著海)
2019-02-22 13:12:00後面的對,不能讓前面的錯變成對的。萬物皆是混合體,若個人無法切割判斷是非對錯,就該透過理性的公共的討論。因為人是社會的動物。
作者: immercury 2019-02-22 13:24:00
嗯嗯
我是覺得這樣,直接適用民法一定會遇到一些問題需要修法,最後這件事還是要回到立法院討論,那之後再進去修能不能比現在這個草案好,沒人敢保證所以現在大部分伴侶盟等團體對此草案持肯定態度,然後提出法案內容還有哪些不足的方式,我覺得是比較好的,現在策略上真的不應該再去完全反對這個草案了
作者: jengjye (建) 2019-02-22 14:19:00
還在嚷嚷著直接適用民法的人,我也覺得頗沒救
現在在策略上應該是挺這個專法,然後給反同派兩個選擇:專法跟直接適用民法二選一
作者:
n1lk5g2 (傑先生™)
2019-02-22 15:26:00去跟700萬民意對抗啊 300萬
不樂觀地認為拖過5/24可直接適用民法,因為社會上爭議氛圍太大,最好是先求有再求好,想一步到位只是造成更大爭議
作者:
notmine (just melancholy)
2019-02-22 15:38:00你最棒喔 最讚
作者:
bluepal (小白)
2019-02-22 16:41:00認同你,但若是拖到期限後,也會有其他版本專法出來風險現在執政黨誠意很滿,在逆風情況下修出這樣的法,之後是誰執政都無法確定,也不知道執政黨換了團隊後態度。在仍有748的最遭情形是修出另一部更差的專法。
作者:
gottsuan (ごっつぁんです)
2019-02-22 16:49:00不是1就是0的話 0的機率比較大 如果可以妥協接受0.8至少還有部分看你怎麼想 同時也要看群體怎麼想 群體沒必要為了個人犧牲到0.8都沒有
作者:
lc3b (lc3b)
2019-02-22 17:06:00理想和現實 我選現實
作者: liebeshin (>///////<) 2019-02-22 17:28:00
不知道你的想法 我覺得托反同團體的福 政府不敢用同性婚姻 改用釋字為名 反而沖淡區隔異性婚的觀感 當然最好直接修民法 但似乎有點因禍得福
作者:
seeya01 (clgp)
2019-02-22 18:27:00勇者
洋洋灑灑特地寫了一大堆還是沒有提出為什麼專法就是歧視,這跟同性戀就是噁心的邏輯挺像為什麼專法就是歧視?因為它是專法這種連一點動腦思考要辯論的能力都沒有的左派沒資格自稱左派
作者:
xeobonm5 (DEDELO)
2019-02-22 20:08:00也不能說你不對,每個人的價值觀與信念還有彈性本來就不同,我就覺得目前已經算是最好的結果,至於你的觀念之後可以再努力改變
作者:
benny8661 (fabulousboy)
2019-02-22 21:14:00改革是慢慢來的,極端激進只會惹人生厭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2 21:58:00這麼嚴?
左膠不等於藍甲,兩者根本差距甚遠。藍甲動不動就會去找執政黨麻煩,其核心目的根本不是為了追求A+的同婚權利。但如果左膠在目前執政黨扛著去年大敗的陰霾還推出這麼有誠意專法草案下,還在怪執政黨沒做到他們心中完美的A+,那的確就自甘淪為藍甲的層次了可以覺得他們沒到完美的A+,但不應認為他們沒有誠意甚至指責他們,大家都有苦衷,雙方也要互相體諒與合作
你要對抗的是什麼 要看清楚 不然會把力氣花錯地方你想像的權力結構可能不是那麼非黑即白在民主體制中 權力的能量就是來自於民間如果你的手段無法達到你的目的 就只是虛耗能量眼睜睜看著你的敵人慢慢將權力結構調整成你不想要的樣子
推一個對抗權力結構。這不管藍政府還是綠政府還是其他政府,人民都必須持續的監督政府,要求政府。像同婚我就一直覺得本來就是人民的福利(也被釋憲文承認違憲),是政府一直剝奪人民的權利,現在被釋憲文的時間與其他壓力下不得不以這樣的形式返還權利,卻有人還在對政府,對政治人物感恩戴德。你去餐廳點菜吃飯是你的權利,飯菜很久很久都快餓死了才上桌卻還要感謝餐廳???做得還算可以的話,可以給選票支持,但要感謝,有沒有這麼斯德哥爾摩啊?很多人的民主素養還是很不足啊,都忘了當年太陽花時所傳播的人民才是政治主體的觀念與精神。我認為對政府作為的標準要激進&高,但在投票的標準上則是政府做得還可以接受就該投它以表示支持。罵十分都不見得能作到三分了何況只罵五分
你本來都要吃冷剩菜了,人家願意犧牲下班時間幫你炒個熱飯,你還大聲嚷著說你是該吃山珍海味的命。當然啊,要怎麼嚷是個人自由,但所有行為大家都看在眼裡,在你打算犧牲點吃起炒飯時,會不會有看不下去的惡徒來翻桌就不知道了
人民(或我們)本該有的基本權益被你說成山珍海味,嗯...何況還是被釋憲文認證的基本權益喔。
作者:
edmonk (阿水)
2019-02-23 10:06:00只問一句,你明年投蔡英文還是KM總統T候選人
樓上在問誰阿?如果是我的話,我除了第一次年紀小被馬英九騙過一次,了解國民黨所作所為後就再也不投國民黨任何一張票。這樣回答可滿意?應該說泛藍啦,不只國民黨。但民進黨想因為國民黨的霹靂無敵爛來綁架人民而不思進取,有機會(有還可以的小黨)我也會教訓它。我除了對國民黨(泛藍)超級厭惡之外,基本上就是把政黨當作工具,沒一定非要投某黨不可~所以對於你的二分法選項我目前只能這樣回答。畢竟離選舉還久嘛
作者: santorini94 (santorini94) 2019-02-23 11:19:00
凡事一步一步來,不要想一步登天。更何況這次很大步。
在大法官宣布它違憲之前,它都是合憲狀態的,還基本權益咧!沒被認定之前算啥基本權益,在這個任期被宣告違憲,人家也在這個任期推出專法了,之前四五十年都屬於”合憲狀態認定的非基本權益”朝這屆政府喊什麼?
既然合憲,那我們在抗爭啥?大家收一收回家洗洗睡啦。就是因為認為違憲但還沒被正式認證(釋憲),所以才努力釋憲去證明不是嗎?作弊沒被抓到之前不算作弊,幹了你但不給錢就不算嫖?例子可能有點不通但我相信你懂我意思。不朝這屆政府喊,不然要朝哪屆政府喊???每屆政府都該喊啊,同運又不是只有蔡政府時期才有=_=
”認為違憲”是誰認為違憲?在大法官解釋之前都是合憲,搞清楚狀況,這跟作弊哪裡一樣,作弊在有沒有被抓到之前都是違反考試規定的,因為作弊這行為早在很久很久之前就已被認定了,根本不影響時間軸後段的這次考試
我們對抗的從來都不是整個權力結構 而是對面的那700萬人 政府面對公投的態度只是看風向而已
作者:
xwill80 (小明)
2019-02-24 18:06:00行政院不可能無視公投結果
作者:
ileadu (千慮一得)
2019-02-24 21:06:00我支持你 不認同有飯可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