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同婚專法周二立院逕付二讀 尤美女:民法

作者: bonix (一切從朋友做起~)   2019-03-04 07:10:09
原文吃掉。
本來我們就是訴求無差別對待,那修改民法就是勢在必行,現在怎麼就不堅持了呢?
當初沸沸揚揚吵著說「不要專法,專法就是歧視!」
我記得版上還有人為此與我打了好一會兒筆戰,如今呢?版上一片祥和..
(好吧,也不算祥和,改戰藍綠甲,我是很懶得淌混水啦。垃圾是不分藍綠,在我
眼中也沒有完全支持同志或反對同志的政黨。)
那現在的專法不就被大家檢視「與民法的完整權益還是有落差」,請問這樣不算歧視嗎?
為什麼此時又要妥協呢?
明明堅持到今年5/24政府就被迫「一定要直接套用民法」,我就不懂,大家這二三十年都
忍過去了,剩這三個月有什麼好迫不及待,為什麼要在此時放棄、此時妥協 =.=
作者: amilkamilk   2019-03-04 07:20:00
同意,現在一堆人在那邊帶風向,跟以前說的完全相反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9-03-04 07:44:00
就發現台灣環境沒救吧,覺得這次不上就沒機會了
作者: NaoSensei (ナオ先生)   2019-03-04 07:45:00
拜託公投結果都出來了還在修民法勢在必行= =可不可以看了清楚敵人在哪裡?釋憲結果也只有保障到可以登記結婚,就算沒有專法,524以後非常可能也沒有共同扶養和國際婚姻還有看看對手,不要天真以為什麼都不做就真的可以「完全」適用民法,不然去年1124在忙什麼?
作者: yyc1217 (somo)   2019-03-04 07:57:00
敵人在哪裡是那些贏不起的反同團體吧但我們一直在吵少數(同志)中的少數(支持KMT)真的很奇怪 因為甚至沒人看過 都是“我朋友”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9-03-04 08:04:00
尊重公投結果
作者: n1lk5g2 (傑先生™)   2019-03-04 08:07:00
去看一下幸福盟最近忙什麼好嗎孩子
作者: amilkamilk   2019-03-04 08:19:00
釋字明明就說可以用民法結婚,民法會不能收養跟國際婚姻?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3-04 08:24:00
讓萌萌去當 "被迫 一定要直接套用民法" 的罪人,不是更好
作者: Turuac (天劍)   2019-03-04 08:25:00
左膠就是永遠不敢面對現實、缺乏彈性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3-04 08:27:00
專法準用民法後, 只要針對不平等的幾處 打2,3次官司,
作者: ukgary331 (REAGE)   2019-03-04 08:27:00
真的左膠真的很硬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3-04 08:28:00
就很可能爭回婚姻平權(像德國那樣)全民公投vs立委投票vs打爭平等官司 挺同方選右側較有利等同婚後,每1對同婚的同性配偶都是宣傳 同婚並非洪水猛獸到時 反同方販賣恐懼式攻擊同婚的手法不攻自破,再提修法成婚姻平權的阻力應會較小
作者: yyc1217 (somo)   2019-03-04 08:45:00
所以現在應該讓專法越接近民法越好 訴訟能少打就少打應該說要專注的是專法內容 而不是分你我
作者: NaoSensei (ナオ先生)   2019-03-04 08:49:00
am大果然連釋憲文都沒看過,釋憲只解釋到「婚姻章」,沒有解釋到共同扶養好嗎? 然後國際婚姻問題就不是民法和釋憲可以約束的範圍,要看你另一半的國家承不承認同婚好嗎?要戰也先做功課要專注的是專法內容 而不是分你我+1釋憲案從來沒有說524以後全部都可以比照「整部」民法而是可以比照民法「第二章」婚姻
作者: malisse74 (沙漠中的冰淇淋)   2019-03-04 09:24:00
Nao老師 反同深櫃的不用太在意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9-03-04 09:41:00
amilkamilk這個反甲的不用管他的發言
作者: dingding69   2019-03-04 09:46:00
先求有再求好!
作者: jmt1259 (船槳)   2019-03-04 10:04:00
尤美女的修民法版本通過也還是沒有共同收養喔喔好像是籠統的概括適用民進黨已經不顧反同團體反對要讓這部專法過了,現在集結力量讓它通過,先站穩腳步不好嗎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9-03-04 11:29:00
你說的沒錯 但現在就無所謂了=_=而且當年戰專法是因為根本沒專法=_= 現在推一個可以討論的版本,對於在去年公投受傷的大家來說當然可接受專法與民法又不是邏輯上的矛盾
作者: R1221104   2019-03-04 11:36:00
15樓很明顯沒真正瞭解專法內容啊==推26樓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9-03-04 12:00:00
1.無法無視公投結果 且是一面倒的
作者: abc480528 (Treebase)   2019-03-04 12:00:00
公投都輸了戰場已經不在民法,繼續吵民法模糊爭點那就是最後什麼都沒有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9-03-04 12:01:00
總不能要求同志權利 卻對公投權利的結果無視2.大法官釋憲模糊你認為適用 但很多模糊地帶沒釋道反同有太多空隙去鑽沒專法 直接登記 就是'正反兩方大戰你覺得誰會贏>?屆時又是漫漫長路
作者: ph777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2019-03-04 12:59:00
在進了最大努力後只能釋懷現在吃相難看的是反同萌萌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04 16:08:00
現在還要繼續吵專法民法?釋憲並沒有保障用民法,公投決定了用專法。要是這專法違憲,那它也不會通過,去拿「民法婚姻章」來對對看啊,看748專法哪邊違反釋憲,這才有建設性。推文裡要大家吵回民專法的,其實也是要轉移藍甲的議題,在這階段繼續吵民法,對同婚有沒有利,大家心知肚明
作者: diyaworld (文化土匪)   2019-03-04 16:57:00
很難說,3/8就可以知道這次公投到底有沒有違法了,違法的話誰還跟你講專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9-03-04 17:54:00
即便公投撤銷也不會有民法選項,放心好了。
作者: rockyfan (可惡!欣亞爛POWER)   2019-03-04 18:25:00
本來就不可能直接適用民法,什麼都沒修的民法就是現在沒有規範到“同性”關係的狀態,就算到了5/24,也還是沒有規範到同志(因為沒有修),請問怎麼適用
作者: shawnhayashi (小尚)   2019-03-04 19:51:00
沒關係啦繼續嫌 反同的公投專法要出爐了
作者: Shxt (Shxt)   2019-03-04 21:04:00
綠粉拿公投結果護航,但公投有十幾案呢~~說穿了就是最大公約數不停得更改,話語權永遠在他們身上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04 23:43:00
公投結果就是那樣,即使是以核養綠,政府依舊遵守公投結果去廢除電業法95-1(這才是該案公投的主文)拿公投結果護航?不照公投結果來做是要繼續吵下去嗎?那麼會的話,當初公投投贏不就都沒事了輸是你們在輸的,屁股是別人在擦的
作者: terry1020 (靈界偵探)   2019-03-05 00:30:00
當初也沒人想到專法會是現在這樣吧,目前的專法內容對同志而言相對友善,沒必要冒風險給反同派時間上下其手。
作者: windersword (鄉民是群眾暴力的代名詞)   2019-03-05 23:51:00
再嫌就等國民黨上來修理你們這些藍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