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az960749: #1Se4Z32Q 文章無甲點且轉錄未刪除引戰推文 03/31 16:03
推 howard2451: 樓上+1 03/31 16:25
推 teemocogs: 樓樓上+1 03/31 19:36
經多人檢舉,查發文ID:maydosa5566
文章代碼(AID): #1Se4Z32Q (gay) [ptt.cc] Fw: [新聞] 染愛滋病毒 腦先萎縮退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54008259.A.09A.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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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甲板板規第4款 板規用詞定義
(7)引戰: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
包含但不限於身分、信仰、性別、性傾向、意識形態等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依甲板板規第 二 條 文章發言規範
第7款 禁止人身攻擊、誹謗、引戰
*人身攻擊、誹謗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板主不能主動處理
*引戰必須在2天內累積3人站內信或置底板規推噓箭頭檢舉,板主不能主動處理
第12款 違反本條第1~3、11款者水桶一週,該文刪文,
違反本條第5、6、8~10款者水桶一個月,該文退文,
違反本條第4款及第7款者水桶兩個月,該文退文。
第二次違規罰則加倍,第三次違規則永久水桶。
轉錄文章目的明顯引戰(簽名檔、文章心得),同時以甲板板規
第三部分 轉錄規範
第4款 轉錄他板文章至本板可保留原推文,惟違反本板發言規範之推文需刪除。
第6款 違反以上各款者,水桶一個月,該文退文,
違反第5款者於本板內之罰則將比照本款辦理,
被轉入之看板則依該看板相關規範及該看板板主裁決為準。
同時未將違反甲板板規推文刪除,本人決定重罰惡意引戰者
違反甲板板規第二條第七款和第三部份轉錄規範第四款
合併處罰水桶3個月,文章劣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