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雖然是厚著臉皮?)住進人家家裡,但我覺得牽扯到錢的部分還是要說清楚,比較不會吵架或不甘願。
另一半手頭跟捷運月台一樣寬的這種另當別論,我的經驗是屋主有在繳貸款,雖然不跟房客我收取房租,但是我會自動把收到的各種帳單繳一繳,家裡買菜做飯的也是我包辦,以前上白班火速交接下班趕去接小鬼,夜班下班手刀衝回家挖房東跟小鬼起床,沒有那些權力義務的約束,房東也害怕結婚,但生活上總是有那些零碎事需要有人分攤,端看雙方怎麼相處。
自購把財務分清楚很好,合購也不差,但下手投資一定有風險,公開說明書要先看個詳細。
若你問我,我選擇當個房客,分攤生活開支,兼肉償就好。看到貸款在那邊我保險套都買不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