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付二讀,代表已經過了程序委員會了喔!哪來的跳過程序委員會?所有法案要送進立院,「一定」會經過程序委員會。你要說的是,跳過付委階段吧!現階段,以程序來說,就是讓各種意見都到院會來討論。既然前二案都逕付二讀了,第三案不會太訝異也逕付二讀,讓三個法案可以一起協商。所以也不太可能「直接二讀」,沒有協商過,怎麼知道送什麼法案到院會進行二讀會。「逕付二讀」就是大家不想被法案在各委員會被卡住或者技術冷凍,所以直接往下一階段走。這時候就是「黨團協商」,透過協商找出一個大家都喜歡到法案。然後,真正在二讀會的時候,可以省掉大家逐條審查討論到時間。基本上協商過後的法案,簽了名,各黨團到時候就要負責的依照協商結果在二讀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