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呂秋遠:憲法不需要符合違反人權的民意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9-05-16 19:51:40
呂秋遠律師:
同婚專法明天終於要表決了,有些人期望,基於宗教、選票等等的壓力,行政院版本最好
不要通過,而是以林岱樺的「結合關係」,或是賴士葆的「家屬關係」為依據。
再來一次,即使某些立委的憲政常識幾乎是零,還是得要為他們惡補一下:大法官會議解
釋的效力,高於把人權拿來表決的公投,並不是如護家盟召喚的假孫文所說的違反五權分
立原則。更何況,以孫文這麼喜歡小女生來說,他也不會這麼保守才是。所以,當大法官
會議解釋已經揭櫫同性婚姻符合憲法上的平等權,而且專法不通過就直接適用民法,截止
日就是108年5月24日。實在看不出來到底現在還有什麼爭執「結合」或「同居」關係,替
代婚姻關係的必要性。
所以,任何政黨執政都一樣,要符合大法官會議的憲法要求,目前的行政院版本是最接近
憲法意涵的版本。如果通過的是結合或家屬關係,都不是憲法要求的婚姻關係。先前公投
的內容,站在人權與憲法的角度來看,原本就沒有意義。憲法不需要符合違反人權的民意
,而是應該讓立法院通過的法律符合正義。如果法律服膺於民意之下,我們就不需要法官
,不是嗎?怎麼會在人權議題上,好意思一直拿公投結果來要求立法院指定的法律可以違
反憲法原理?
民進黨政府現在確實很慘。因為行政院版的專法不過,確實會有倒閣危機,這可是重要法
案,代表黨籍立委完全不信任政府。專法通過,在野黨一定又會渲染民進黨政府是支持淫
亂的妖魔鬼怪、不尊重公投結果云云。我們只能在明年以選票回報民進黨,畢竟他們或許
在某些區域失去的選票會更多。但是既然這是蔡英文的政見,民進黨還是只能承擔後果,
而台灣終究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請不要再講公投了,原本這個投票就沒辦法推翻大法官會議的結論。明天把專法好好通過
,讓那些想結婚的人趕快去,沒道理這麼有趣的事情只有異性戀獨享,應該讓他們在5/24
以後一起理解,沒錯吧?
https://tinyurl.com/y5798spn
作者: tuhsiaofu (老虎桑)   2019-05-16 19:57:00
作者: wanway (Windows Phone 8)   2019-05-16 20:28:00
推!請各政黨、團體、同志族群回歸並正視憲法保障人權的宗旨。
作者: Henryyekaleo (Gaby)   2019-05-16 22:24:00
作者: sean0126 (疾風知勁草)   2019-05-16 2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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