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通過 藍世聰:北市民政局與有榮焉
2019-05-17 16:51中央社 台北17日電
同婚專法今天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台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說,104年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以
來,很高興民政局在同婚合法化過程中沒有缺席,結果顯示台灣是個多元包容的社會。
同志祁家威與男伴於民國102年到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經行政訴訟
後敗訴定讞,聲請釋憲,台北市民政局則開放同志註記,但就民法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
自由權與平等權,104年也聲請釋憲。
大法官在106年5月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志婚姻、違憲,要
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兩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同婚專法,藍世聰告訴中央社記者,台灣是個多元、包容的社會,民
政局從聲請釋憲至今走了將近4個年頭,很高興在同婚合法化過程中沒有缺席,台灣成為
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以台北市民政局來講,與有榮焉」。
他說,透過聲請大法官釋憲,讓同婚議題有一個理性溝通平台,雖有不同聲音,但為理性
溝通,減少很多衝突,認為是一個很好的模式。
民政局資料顯示,截至16日為止,已有151對同性伴侶預約在24日登記,其中,男性為53
對、女性為98對。
附註
北市民政局友善同志專區 https://ca.gov.taipei/cp.aspx?n=2CDEF701ED79CA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