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基本上有點複雜,在假設2020國民黨立院過半的狀況來談好了。
: 1. 國民黨確實可以立法修惡或是廢止748施行法,我是說實力上。
: 2. 依據748解釋,同性婚姻屬於婚姻自由的平等保障,且理論上婚姻制度屬於制度性保
障
: 廢止修惡748施行法,在結婚部分有違憲疑慮,但親屬關係部分有點難說。
: 3.假設真的修惡廢止748施行法,確實戶政機關會停止受理結婚登記,
: 但是若釋憲後被判決違憲,結婚登記可能會回來,但是中間搞的大家人仰馬翻。
: 4.假設憲法認為廢止修惡不違憲,但也可能因為缺乏保障或是保障不足而違憲。
: 。
: 5.結論就是想結婚的最好快點去登記,然後2020記得讓國民黨落選。。
: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 所以想請問一下,同婚法實施之後,真的有可能會因為家長團體或者宗教團體的關係
: : 將來真的有可能再次變回同志不能結婚的情況嗎??
: : 還是不可能,同婚法只會越修越好呢??
我有很多法律上的疑惑,藉著這個討論串請教一下。
1. 可否修惡?
依照憲法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
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只有四種條件下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但是,
究竟結婚的權利屬於憲法 23 條所保障的列舉的自由權利嗎?
如果是,似乎找不到那四種條件來進行修惡。
如果不是,則依照憲法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白話:
到底結婚是不是憲法所列舉的自由權利?
如果不是,
那麼憲法可以做到的制度性保障,可以到哪個層級?
所以接下來的問題是?
2. 可以修惡。但是,憲法能保障到什麼程度?
憲法絕對可以保障的是,釋憲字第 748 的內容
但是 748 所保障的內容,也會因為對於 748 的 法律解釋的不同(也就是所謂的文字遊
戲)或是現況(例如公投)而有所差異
理論上,法律可以訂的比 748 的內容還優,但是現況是不可能的。
可以確定的是,法律不能修的比 748 的內容還差,
如果修的比 748 差,
在實際程序上,可以依照違憲審查的法律程序來進行確認
白話:
拿自己的案例去打官司,
看能不能翻案?
3. 倘若修惡,那麼
3.1 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
在 524 後結婚的人
原本依照現在 748 施行法享有的權利
卻在修惡後被剝奪,
是否可以主張信賴賴保護原則?
白話:
因為當初相信自己有這項權利,
所以才選擇結婚
但是修法之後權利被剝奪,
是不是該補償?
3.2 是否有從優原則?
白話:
修惡後,雖然權利被剝奪
但是,實際適用法律時,
會從過往的法律中,選擇對於當事人最優最有利的方案,亦即,
就算修惡了,還是會依照現在這個 748 施行法來做
所以修惡與否根本無關痛癢
3.3 法安定性問題
白話:
假設,
2020 政黨輪替,國民黨執政,修惡
2024 政黨輪替,民進黨執政,修好
2028 政黨輪替,國民黨執政,修惡
一直無限循環,所以,
到底要浪費多少我們納的稅?
朝令夕改人民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