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plainlaw.me/2017/06/19/anal-sex/
刑事部分:通姦罪
曾被宣告合憲
不過,大法官在釋字第554號同時也說了通姦行為
「應否以罪刑相加,…應由立法機關衡酌定之。」也就是說,
廢除通姦罪也沒有違憲的疑慮。
肛交算不算?
法務部和高等法院都曾經做過決議認為「姦」僅限於「異性間合意的性器官接合」,
也就是口交跟肛交不算,大部分的判決也都依此標準,不過:
1. 針對肛交的部分,法務部當年的理由是「目前尚未許可同性婚姻」。
但現在同性婚姻即將合法,因此應該會有變數。
2. 近年有一些零星的判決認為口交和肛交也算,
例如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易字第107號。
總之,到底算還是不算,說實話短期內就是看運氣。
長期來看就是看司法實務是否會有新的見解,或是立法院會不會直接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