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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權缺角應有配套! 伴侶盟︰無法跨國同婚仍有違憲問題
109-01-21
〔記者楊綿傑/臺北報導〕過年是家家戶戶團圓的時間,但是跨國的同性伴侶想結婚,另一半如果來自同婚未合法的
國家,就不能成家、無法圍爐。農曆年就將到來,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除了對同婚在臺
得以合法化肯定外,也大聲疾呼,無法跨國同婚仍有違憲問題,希望政府能有相應配套措
施,全面開放跨國同婚。
伴侶盟提到,臺灣於去年五月十七日通過「同婚專法」後,自當月廿四日起同志族群終於
可以登記結婚。然而,在缺乏跨國同婚相關配套下,跨國同性伴侶若有一方來自同婚尚未
合法的國家,則無法在臺登記結婚,致使另一半無法申請依親入臺因而分隔兩地。
伴侶盟肯定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過去對同志權益的友善與努力,堅守釋字七四八的憲法防線
,讓同志族群終能以「婚姻」形式共守一生,促使臺灣「走向一個相互尊重,彼此友善的
國家」,也樂見蘇繼續掌舵行政院,期許新政府儘速通過跨國同婚,讓「缺角的平權」能
早日完滿。
伴侶盟表示,是否結婚、和誰結婚,這都是憲法賦予的婚姻自由,但現在跨國同婚不能實
現,已經違憲,因此特別呼籲政府提出配套方案,讓跨國伴侶也有幸福的機會。
對於這段日子有人質疑跨國同婚將造成國安問題,伴侶盟認為不應該把跨國伴侶當成潛在
嫌疑犯。依照內政部前年底為止的統計數據,在臺灣的外籍配偶(含中港澳)已達五十四
萬三千八百零七人次,但並未聽說這些人造成嚴重國安問題。且事實上,臺灣針對外籍人
士有入出境移民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港澳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進行管控,若真的有危
害國家利益與公共安全等問題,也能夠強制驅逐出境。
香港大愛同盟的代表徐諾文今也出席聲援,他表示臺灣和香港是命運共同體,大愛同盟未
來將和伴侶盟有更密切的合作,共同努力促成跨境同婚,讓分隔兩地的情人能一嚐團圓幸
福。
徐諾文他本人更是已經因「同婚合法」,賣了香港的房子,毅然決然移民來臺,他感概「
臺灣很多都比香港進步」,民主法治、婚姻自由等等,也盼蔡總統跟蘇院長可以繼續推動
。
作者:
gottsuan (ごっつぁんです)
2020-01-21 12:14:00對方國家不承認同婚 為什麼是台灣的問題?應該先去對方國家推動同婚合法化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1 13:09:00荷蘭開放同婚時,台灣同志就可嫁到荷蘭去了,當時也沒有說要等台灣開放同婚後 才能台荷同婚
作者:
padye (~Tales of MADAO~)
2020-01-21 13:12:00反正不解決台灣人在對方母國的婚姻權利,只想開放台灣當聖母的話,我不會認同。婚姻是法律上的權利義務,沒有某一方可以回母國後就不用負責的事。不然對方在台灣同婚,回國後跟當地女性結婚,台灣老公要算什麼
作者: ysz0000 (建林) 2020-01-21 13:17:00
為什麼台灣和香港是命運共同體? 我們又不是中國的一區..
作者:
urban01 (籤率~)
2020-01-21 13:19:00吃飽太閒唷 自己付出什麼 為何要執政黨都以社運貴婦公子為優先外國人干我們屁事 一堆民生議題 輪不到這個佔不到0.0001%的影響人口來靠杯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1 13:29:00相較於異性戀,同性戀或佔不到5%,同婚法案本來就是個處理
無關什麼國籍 既然也認知到是個議題跟問題無關什麼國籍,把政府該做的事做好 不要推卸責任
作者:
ezpaper (Louis)
2020-01-21 14:16:00老實說推動異性戀的外籍配偶可以持該國單身證明直接在台灣登記結婚 而後同婚再拿748的平等權搭順風車 這樣才簡單又合理 而且異性戀也會贊同
作者:
ezpaper (Louis)
2020-01-21 14:18:00否則異性戀要千里迢迢先到外國結婚 然後再跑一堆流程 還要境外面試才能到台灣結婚 同性戀卻不用,到時真的會被反同抓到把柄說同志有特權
一直拿外國當例子真的很好笑,每個國家婚姻法又不一樣。台灣的民法就沒有在管跨國婚姻,那是涉外民事法的事。
作者: flumarin1 (rocker) 2020-01-21 16:33:00
廢物盟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1 17:34:00"異性戀要千里迢迢先到外國結婚" 並沒有,是只有幾個特定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1 17:36:00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1 17:40:00要講滲透,台灣的異性夫妻裡早就有超多中配,硬要上綱到國安問題(要擋滲透擋中配)應該連異性戀中配1起擋。單獨只擋同性戀中配算什麼?就同性戀中配會搞滲透?異性戀中配就不會搞滲透嗎?
作者:
allgod (歐尬德)
2020-01-21 18:42:00這有什麼國安問題?難道異性戀沒外配沒假結婚?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20-01-21 18:42:00
一堆人是不是有病?這本來就要有的,只是剛好法規卡住而已。然後和中國人結婚的問題不是卡在法規是卡在行政程序上。不在意跨國同婚可以閉嘴當沒看到
作者: hjhwhy (plus) 2020-01-21 18:43:00
撈
作者:
allgod (歐尬德)
2020-01-21 18:43:00某些綠甲跟藍甲在議題上簡直一丘之貉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20-01-21 18:44:00
是能撈啥?這樣擔心政府政權 先擔心武漢肺炎吧 嘻嘻 要是擴散肯定被狠打一波 第一個跳出來的多半就是台大前醫生柯文哲
你知道外籍配偶結婚進來 要花多久的時間嗎?很多外籍新娘 逃跑的也有 只是假結婚 不然你google新聞看看對別的國家的人沒有防備之心 那工廠裡的作業員外勞集成一氣欺負本國勞工的事情又算什麼還有逃跑外勞
作者: ysz0000 (建林) 2020-01-21 19:47:00
香港人請和中國討你們的平權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1 20:05:00既然講一邊一國,現在不就在討論"跨國"同性婚姻且也非只有單一的 跨中國同性婚,還有其他國家只你們提的疑慮都只有中國,那可立除外條款就是開放所有跨國同性婚(但跨中國除外)就看你們理由怎麼寫。但請不要用跨中國同婚的例子來阻擋其他的跨國同婚應該蠻多人需要台日,台韓,台泰,台馬,台新同婚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1 20:47:00剛大選完是推修法最好的時機啊,等又接近選舉,又會無法好好理性討論,還有可能會被反同拿來當提款機議題提款(票)機議題
對不起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思緒亂 提款機 我從沒把誰當成提款機 真的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1 21:02:00我指的是像 這次大選有人掛 dpp挺同婚害人不能抱孫 布條這種把 同婚 當提票機議題的手段若跨國同婚議題拖到接近下次選舉才處理,很可能又被醬拉布條操作一波了
wayne62大大 同婚不是有專法嗎? 然後跨國可以請另一半先取得台灣國籍 我刪除的那篇文章裏頭有內容.qq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1 21:11:00結婚 和 取得台灣國籍 不是同一件事
wayne62大大取得台灣國籍後 就可以受同婚專法的保護押
剛選完,內閣是決定好了嗎?立法會會期是開始了嗎?一堆內閣還沒到位就要修法是怎樣?唯恐天下不亂?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1 21:34:00取得台灣國籍 不容易。要申請歸化 先要有連續3年每年合法在台183天以上的居留事實這麼長天期的居留簽證 不是用配偶依親名義的話 就要用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之類的立法院會期是 2月至5月底 也快了,蘇內閣總辭被總統慰留蘇揆說盼所有閣員繼續打拚服務,內閣決定好,沒要換啦不能別人心急你不急,就說人唯恐天下不亂啊。對的事 早點處理好 快刀斬亂麻 對dpp也是有好處的
作者: zfebhee 2020-01-21 23:53:00
廢物盟
懇求伴侶盟解答修改涉民法或使用任何配套後,本國人權利如何保障。婚姻不是只有身份關係,還有後續的同居共財,死後遺產。
作者: jengjye (建) 2020-01-22 00:21:00
煩死人的團體....盡講些漏洞百出的哭夭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00:32:00不知你只是討厭伴侶盟,還是真覺得跨國同志伴侶該被犧牲?
作者: jengjye (建) 2020-01-22 00:38:00
那請問你是閱讀障礙?還是10天沒刷牙?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00:39:00反彈
作者: jengjye (建) 2020-01-22 00:39:00
隨便就情緒勒索人家只能2選1,有品一點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00:44:00推文閱讀分析 "煩死人的團體"多半表示你討厭伴侶盟"漏洞百出的哭夭" 只表示你討厭伴侶盟的主觀感覺,在沒有舉證下,不能拿來當做是否為事實的判斷
再你靠腰大家只是討厭伴侶萌前 要不要先研究台灣怎麼外送同婚去其他國家啊在沒有實際方案舉證 不能拿來當作執政黨該被罵的判斷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08:04:00台灣開放跨國同婚 只是在保障跨國同志們在台灣的權益"外送同婚去其他國家" 不是跨國同婚想要的,也達不到比方之前台灣澳門同志伴侶 也沒奢望他們在台同婚後 就能把兩人彼此權益帶到澳門去這對跨國同志彼此間的權益 本來 在澳門,在台灣 都沒保障台灣開放這種跨國同婚後他們之間的權益至少在台灣有保障兩相比較下 開放跨國同婚就是比較好啊,雖然還沒100分沒法借跨國同婚 "外送同婚去其他國家"
請問,可以取得對方的國家國籍就好嘛?這樣就能結婚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09:05:00作者:
ezpaper (Louis)
2020-01-22 09:21:00我支持同/異性戀的跨國婚姻規定一致 要放寬對同性戀的標準 也要一併放寬異性跨國婚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09:32:00有部分的跨國同婚是卡在 涉外民事法第46條規定:
請收看慈濟的大愛台,有很多外籍新娘的新聞,謝拉^^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09:37:00跨國同婚被卡 是比如日本只承認1男1女婚,依涉外民事法依當事人(日本)之本國法,同婚就不能成立,反而跟什麼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09:39:00放寬對同性戀的標準,是無關的。
所以這就是來台灣當台灣人的好處,也有其他國家押^^
作者:
ezpaper (Louis)
2020-01-22 09:40:00那就主張拿掉第46條 異同適用才對
作者:
ezpaper (Louis)
2020-01-22 09:42:00如此可簡化跨國婚姻流程 對異性戀也有好處 可爭取他們的支持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09:49:00有,伴侶盟有主張修涉外法第46條伴侶盟1案在訴願,1案在行政訴訟,要上到最高行政法院都敗訴後,才能申請釋憲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20-01-22 12:09:00先變成台灣人是一種選項啊。
作者: do12367 (x x) 2020-01-22 14:29:00
幸好我老公是臺灣人
哇 某團體粉的邏輯我也是大開眼界 律師快來談怎麼讓澳門政府認為我們是國家啊~不要放粉粉孤軍奮戰
作者: jengjye (建) 2020-01-22 18:41:00
粉粉只會像npc 一樣一直重複無關的話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18:48:00不要只當個酸民,比方"potatofat: 要不要先研究台灣怎麼外送同婚去其他國家啊"我回 "外送同婚去其他國家"不是跨國同婚想要的,也達不到potatofat沒有順這條線繼續往下討論下去,反而回的是"potatofat: 哇 某團體粉的邏輯我也是大開眼界" so不要只當個酸民……台灣現在有初步婚姻平權,想繼續追求跨國同婚平權,讓跨國同性伴侶也能享有婚姻平權的果實。目標是這個,中間遇到什麼困難 就努力找出解決方案。不過要先認清有些是無解,比方"外送同婚去其他國家",這一開始就不該設定為台灣開放跨國同志想要達到的目標更正:台灣開放跨國同婚想要達到的目標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20-01-22 19:45:00可以再等等嗎?起碼讓首批台灣同性戀婚姻長久不是兒戲之後再來說跨國的事情 又或是請台灣同性戀努力在鄉下地方傳遞正確訊息有成效成果再來討論跨國不然鄉下資訊不對稱很容易讓你們夢碎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20-01-23 00:46:00己願他力
作者: Sayd20 2020-01-23 07:45:00
大家扯一堆 不就是前年輸成那樣大家不敢再冒險推了
作者:
jorz (tung)
2020-01-23 09:39:00推薦公投題目如下:「你是否支持跨國同婚?」同場加映:「你是否支持廢除同婚專法第四條條文?」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3 10:51:00第一題的公投是創制還是複決?
作者:
jorz (tung)
2020-01-23 12:39:00用第一題的創制 來綁定第二題的複決 民進黨等著啞巴吃黃蓮
作者:
ezpaper (Louis)
2020-01-23 12:46:00第一題不明確 現行制度下 國人還是可與承認同婚國通婚 若公投沒過 是不是就要全面禁止台灣人對同婚是默許 若搬到公投 恐怕結果不會好 還是從立委下手較好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3 15:48:00公投脫鉤大選後,沒選舉的激情加溫,公投較不易過 同意票>1/4 的門檻,若還擔心,可去倡議修法:公投當天不能拉票(比照選舉) 醬可來防堵公投當天投票所外發小抄
作者:
hnj92 (H.J.)
2020-01-23 16:26:00推 婚姻平權就是長年爭取才有的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20-01-23 16:57:00明年才會有公投 不過要認真搞下去 支持這個法案的公投者感覺勝算不大還是老話一句 多多跟另一半建議一下串連自己國家的同性戀好好向母國爭取同性婚姻權利比較有保障如果這個人是雙性戀的話 在母國有女生的老婆了 來台灣之後 看上男生跟他在雙方國家的婚姻制度不對等下結婚 爾後又覺得自己還是喜歡母國的女生老婆 一聲不響下離開 受傷的還不是台灣這個同性伴侶?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3 17:20:00"好好向母國爭取同性婚姻權利比較有保障"????? 若對方是馬來西亞那種宗教國家 極不可能保障同婚,怎辦?
說的也是...萬一同婚又被撤掉的話...QQ 該怎麼辦??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20-01-23 17:50:00台灣不也是宗教國家嗎??有信奉道教 佛教 基督教什麼的也都在角力台灣的政治 不然為什麼要放寬(?)宗教法說實在這樣的成果是台灣人拼出來的 也是現任執政團隊帶著行政院和立法院的立委一群人抱著衝向火堆迎來的勝利我真的不希望跨國同婚急於下一屆的四年立法院攻防我的想法說出來或許會被桶 但我是希望伴侶盟這樣的組織團體可以多多在鄉下的廟或是教堂外面宣導國人對愛滋病和健保上面會帶來什麼樣的衝擊和配套措施就像民進黨帶著醫生在鄉下開說明會 說同性戀結婚不會影響下一代 也不會讓阿公阿嬤抱不孫沒有道理台灣要對全世界的人權議題付出對等代價 而另外一個國家卻什麼都不用付出 甚至一直干涉台灣內部安定要是外國同性戀這麼喜歡台灣人的話 就像自己的母國爭取同性婚姻吧!!就像>>就向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3 23:28:00我的錯 我沒講清楚,我寫"馬來西亞那種宗教國家" 並非指馬來西亞像台灣有多元宗教,而是指馬來西亞的官方宗教---伊斯蘭教。馬來西亞有兩套法制:伊斯蘭法和世俗法,伊斯蘭律法中禁止同性戀,一般法律則禁止肛交。台灣祁家威同婚奮鬥了33年很艱難,但跟馬來西亞爭平權比,又是小巫見大巫。 幾乎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事,馬來西亞現在同性戀還是犯罪行為,更別說爭取同婚保障了。blue大指點的明路:"好好向母國爭取同性婚姻權利較有保障"在不少國家的現實情況下都是 此路不通,或可能要再花兩或三代人的努力,才有可能婚姻平權,實在是 緩不濟急
有夠噁心的團體,豬隊友,搞不好連隊友都說不上呢!搭順風車還想背刺
leslieeee大大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很笨 能說得明白點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4 03:27:00(反諷語氣)伴侶盟真不該背刺dpp,當初別當祁家威同婚釋憲案的義務律師,就沒同婚釋憲案,dpp就不會被背刺了說。
別吵架嘛!! 這麼晚了還吵 很傷身體,我們同一陣線Q_Q
wayne62大大我不懂你上面的話,可以說的淺顯一點嗎..?
別說伴侶盟了,就連祁家威都有人說他只是白忙幾十年的人而且是通過之後才開始這樣講...十足的過河拆橋XD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20-01-24 13:07:00台灣花三十三年才有這成果,難道對方不應該在自己的國家花時間去爭取嗎?一直要台灣無止盡付出社會成本,他們憑什麼?多多去鄉下釋疑闢謠和努力跟母國爭取權益才是必要之事,甚至我希望台灣開放同婚的腳步到此為止。
作者:
ezpaper (Louis)
2020-01-24 15:01:00我覺得反歧視法也是很迫切需要的法律 有了反歧視法 反同還能大剌剌的造謠抹黑嗎 這樣以後的仗就不會那麼難打 同志也不會變成選舉的提款機不然現在爭取跨國同婚平權 100%反同又要抹黑成外國愛滋病患爽爽來台用健保 蔡英文圖利藥廠... 反同的賤 已經不是新聞了同團在經歷公投的挫折後 應該要有一些政治的應對考量
作者:
jorz (tung)
2020-01-24 15:19:00立法可以循序漸進嗎?反歧視法->專法導入姻親->專法導入共同收養->同婚回歸民法->人工生殖平權->跨國同婚平權 可能需時10年 請給社會多一點時間適應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20-01-24 15:58:00給ezpaper 我說得就是你提的那個例子 反同團體就是用個在LINE群組裡面傳來傳去然後我同意樓上的時程這才剛起步沒多久的專法一下子要全部都有也強人所難我相信異性婚姻的制度上面也是一步一步修法和立法來的另外 我非常希望對方不論多艱難還是多跟自己的母國爭取結婚的權利 這是在保障台灣人有對等的婚姻關係 同也是在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