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SR700 (39.8萬不買嗎?)》之銘言:
: 今天如果是ㄧ般藝人跟他做一樣的事情
: 大家只會當笑話看 也不會去要週刊一定要道歉
: 我是看不懂為啥這麼雙標 性向是隱私我接受
: 那其他藝人也有隱私被爆出來阿
: 其實這新聞是讓同性正常化吧 就說明跟大家沒什麼不一樣
: 如果只能爆好的 那就只是戒嚴而已
: 當然今天同性還是有權力要求要被差別對待
: 因為法律上對這群人還是有差別的
我覺得大家可以不用特別戰這篇
因為看下面回推文的ㄧ些言詞
就可以感覺到這位就是典型別人家的事情干我屁事的範例
無同理心卻又愛管閒事
人家覺得不舒服
造成人家的不舒服本來就該致歉 這不是很簡單的道理嗎??
再者個資法第6條有規範包含基因 性生活 等個人資料都不得收集 處理 利用
法律規範的不是只保障同志 異性戀也在保障範圍內阿
但問題是你被侵犯了要自己主張權利
結果這位先生的意思是其他人沒有主張
所以本案就不該主張????
然後為啥別的藝人我們不抗議
因為我們根本沒看到阿
我們ㄧ無關心二不在意又怎麼會發現呢??
我們又不是專職狗仔&八卦記者
我有印象的上一個演藝圈情感糾葛報導是蔡依林&周杰倫分手
認真說我是真不知道還有啥事情
敬洲勘這件事情還是朋友在FB罵所以我才知道
我們維護我們在意的群體應有的權利
這未必代表我們就特別支持某人
但現在的說法是我們要支持就應該支持所有人
否則就不應該只支持某些人
這個說法對嘛?????
那你是不是也可以主張因為發生同樣的事情
我們沒有支持某縣市我們根本不知道的某人
所以我們家人發生同樣事情的時候
我們也不該支持他?????
好獨特的謬論
我們支持同志的權利
因為這份平權我們得來不易
很容易傾倒被損傷
至於異性戀的權益
我們也樂於發聲支持
在我們看得見且感到不平的時候
我相信大家都會聲援
奇怪的是
那應該發聲最大聲的異性戀族群
在幹嘛呢??
為啥是在甲板檢討同志沒有幫異性戀的藝人發聲??
如果你是擔心他們的權益
那不是應該去八卦板大鳴大放嗎???
如果你只是單純覺得應該平等
那剛剛已經跟你說了
我們維護在意的人 在意的群體 自己的權益
如果有人不在意自己的權益
我們也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