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幻城微光》二十年臺灣同志史的潮起潮落

作者: edfunky (光之行者)   2020-06-07 20:48:54
《幻城微光》二十年臺灣同志史的潮起潮落
──同婚了,然後呢?
撰文:Cliff Chen
《趴場人間》的作者廖宏杰(原筆名:喀浪),2020年推出了最新力作《幻城微光》,是
文化部青年創作補助超過十一萬字的長篇小說,由臺灣大型出版社時報文化出版。小說從
一場轟趴開始,其實我蠻訝異轟趴這題材還能寫?所有在當時的搖頭盛況如今已不復見,
甚至連E都退了流行。但整部小說看完,小說談到這些人後來的出路,包括同志運動的抗
爭,公投大敗到婚姻平權同性能合法結婚,誠如作者表示小說背景是從西元2000年起始,
到現在2020橫跨了二十年頭的臺灣同志史,可以從這長篇小說中感受到作者的成長與企圖
心。
那一段無法宣揚的輝煌歷史
《幻城微光》上半部,寫同志夜店百花齊放,搖頭轟趴黃金盛世,估計是從2000年到2004
年,短暫四年的光景,然後在農安趴事件(2004年)之後,開始走向衰微。這裡不得不提
及作者廖宏杰的第一本書《趴場人間》,成為基本書坊的創業作,也有那個時空下劃時代
的意義。因為當時那樣千人搖頭,百人轟趴的盛況,如今已不復見。而《趴場人間》的終
極版,就是《幻城微光》。小說裡描述的內褲趴、泳褲趴、制服趴、BDSM趴、牡丹趴……
到以家族形式或地點舉辦的飛馬趴、社子趴、農安趴、建國趴、三重趴、晶華趴、威尼斯
趴、第一家族豪宅趴……已在同志世界裡絕跡,如今僅剩人數不多的小趴,和以私人俱樂
部或網路號召的情色主題活動,但都難與過去的規模相比。
《趴場人間》於2008年6月9日出版,取得不錯的成績,甚至蟬聯了晶晶書庫好幾周的冠軍
。當時作者尚未出櫃現身,但在同志諮詢熱線的邀請下,在熱線舉辦了一場私密卻人數爆
棚的座談會。作者廖宏杰說,當初他在《G&L熱愛雜誌》以筆名發表了轟趴紀實的報導,
有天朋友也寄給他這篇報導說這人好厲害不曉得是誰,才得知自己的轟趴報導在同志圈中
瘋傳。這篇報導取才自他的田野調查,後來發展成碩士論文,被基本書坊的社長看到,成
為了基本書坊的開山之作。
《趴場人間》在市場上累積不錯的口碑之後,被當時拍完《盛夏光年》電影的新銳導演陳
正道相中,邀請廖宏杰撰寫了《微光流域》劇本小說,打算拍成電影。後來《微光流域》
因同志與轟趴題材在當時過於大膽,所以集資並不順利,合約到期仍無法拍成電影。作者
廖宏杰在合約期滿後,將《微光流域》改編成中篇小說,參加了現已停辦的「聯合文學小
說新人獎」,入圍了決選。當屆《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專號》公開的評審記錄中,楊照稱
《微光流域》為「《孽子》的update版。」平路則讚許:「如同當時《孽子》的企圖心,
意圖照顧到多種不同角色的心境,各個角落每個人的出路、背景,以及泰姨這樣父輩或母
輩的角色,其實他面面符合中篇小說的企圖心。整體圓滑、平穩,情感也有相當真切度,
讀起來有動人的點滴。作者打算重寫眾所周知的經典小說《孽子》,且融入現代元素,還
能具有可讀性,非常不容易。」
為什麼要特別提到《微光流域》?就如同朱天文《世紀末的華麗》中收錄的短篇小說〈肉
身菩薩〉,一般被視為《荒人手記》的前身。今年作者廖宏杰在西門町Cafe tailuu舉辦
的簽書會提到《微光流域》即是《幻城微光》的前身;而小說名《幻城微光》的由來,則
是保留了前身的「微光」,以及主場景在臺北這城市,對他來說當時大家身處在迷幻世代
的隱喻。《幻城微光》成為了超過十一萬字的長篇小說,並獲得「文化部107年青年創作
補助」的作品。
不過令人意外的是時報在《幻城微光》宣傳上完全沒提及此事,不曉得是否因作品非主流
的關係?而原訂於2020年2月的臺北國際書展作者廖宏杰和作家徐嘉澤的對談也延至5月12
號舉行,疫情影響書展是否如期舉辦仍是未定之天,我覺得這本被讀者稱為「同志民族誌
」的小說,在這個時間點出版甚為可惜,它有男同志世界諸多面向可供延伸討論。
同志民族誌
回到小說,《幻城微光》之所以被讀者稱為「同志民族誌」,因記錄了LGBTQ族群在搖頭
轟趴次文化裡青春到壯年的點點滴滴。而我認為這樣的次文化,曾在2000年到2004年間在
臺北躍升為主流文化,當時大家勤練身材,裝扮自己,每個周末全臺各地同志集中至臺北
,彷彿參加嘉年華,彼此爭奇鬥艷,參加一場場轟趴,流連一間間夜店,那的確是臺灣同
志夜生活的巔峰。
小說以群像圖的形式展開,敘述三個主角,一個是趴場天菜Patrick、一個是罹患愛滋的
小熊小克、一個是自薦當「趴場作業員」後來成為同運大將的米糕。從同志夜店的百花齊
放、搖頭轟趴的黃金年代、同志運動抗爭、公投大敗到婚姻平權……他們從繁花盛開的年
代,到成為社會中平凡的一份子。這是屬於同志、雙性戀、異男、腐女愛恨糾葛的故事,
也是臺灣同志史二十餘年的消長見證。這些玩樂的人看似沒有出路,過著荒淫的日子,或
者愛著不會有結果的人,但他們真真實實活出生命,就是對這虛無人生,最好的反撲!
小說裡提到:
就這麼一玩,兩、三年過去了,夜店開了又倒、倒了又開,曾經意氣風發的pub收起來,
咬牙苦撐的竟起死回生。轟趴被抄,又有新的再邀,同志真的不怕沒地方去,只問敢不敢
。一直這樣玩下去,不膩嗎?幾年前的想法如今卻上心頭,但,上班不膩嗎?上課不膩嗎
?活著不膩嗎?始終在原地打轉,可是還是無法離開,或者說沒有能力離開。日生日落,
人們哪兒也沒去,什麼也沒做,只是專心在等待,生命中所承諾與妄想的,到底會來嗎?
怎麼還不來?或根本不會來?(小說摘錄)
《幻城微光》人物角色的個性與特色鮮明,且幾個主角皆呈現同志圈的重要議題,每個角
色都有其關係串聯。題材牽涉極廣:娛樂性用藥、轟趴文化、熊族、深櫃同志、異男忘、
HIV、身體意象、性別展演、性別氣質、腐女、同志圈的厭女情結、同志運動路線、婚姻
平權等等。如果說白先勇《孽子》中的主題是威權與父權的崩解,顛覆異性戀霸權的過程
;《幻城微光》便是所有角色對於這個時代的「空虛之感」,對情愛的追求與人生目標更
加惘然。它不樹立「敵人」,從「他者」轉移到「自身」上,再從自我作整體的解放。
作者於小說介紹裡提到,透過藥物與轟趴文化,完成對於情感、慾望,以及自我理解,加
上性別身分與國族認同下的追尋。在出櫃與不出櫃、認同與不認同之間,LGBTQ族群是否
能更坦然地做自己,或者任由主流價值收編?《幻城微光》上半部拋出了這樣的問題,但
在小說時間線的十年後,也就是下半部,主角活出了答案。
同婚之後
所有的天菜時光都是浪漫的,他們像Queen或King一樣被對待。但天菜總會變老,總會被
後浪追上,終致淹沒。在所有的繁花落盡,這些人該何去何從?
小說後半部講述主角Patrick十年後的故事。主角Patrick在歷經風花雪月後,決定以結婚
為前提,找個男人交往穩定下來;但他卻愛上一個也以結婚為前提,但是要跟女人結婚的
男同志。這個故事發生在婚姻平權公投大敗到「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通過,
也就是同性婚姻之關係獲法律承認之後。現實生活中也可發現,同婚過後,大部分的人生
活並沒有改變。我並不是說大家就要跑去跟同性結婚,而是在傳統觀念與社會壓力之下,
異性戀婚姻與傳宗接代的觀念,仍舊束縛不少同志。身邊不少朋友就算同婚過後出櫃了,
父母仍是希望孩子能夠跟女生結婚,生一個男孩。
小說中要跟女生結婚的男同志仲雄,在一開始交往時,便申明了這個前提。這是個有趣的
設定:如果你的交往對象,一開始就告訴你因為家庭因素必須跟女生結婚,你還願意交往
嗎?還是選擇當固炮就好?
仲雄是藍領階級,家中經營化材生意,時常搬運,體格像熊一樣。他在三溫暖邂逅了擔任
婚禮顧問兼主持人的Patrick,兩人打得異常火熱。後來出來約會時,仲雄就表明,他之
後還是會跟女生結婚,因為他是獨子,家裡非常傳統。Patrick也不是天真的人,把對方
當固炮不是不行。Patrick還充當仲雄的軍師,在相親時幫仲雄打造成型男,並在過程中
獻策,兩人後來演變成一種特殊關係:
仲雄跟女人相親,結束就跟Patrick做愛,有一種越界的敗德感。宛如偷吃人夫、換妻之
類,心之所向,身之所往……仲雄開始了相親後,就去找Patrick做愛的流程。除了家裡
,他們不約其他地方。(小說摘錄)
就當Patrick認為這種關係,會在仲雄如願與女性結婚後畫下句點,沒想到Patrick的腐女
閨蜜Rita,在一次意外的狀況下認識了仲雄,三人展開了錯綜複雜的關係:如果你愛上你
的固炮,你會讓他結婚嗎?你的另一半要跟你的閨密結婚,你會不會成全?如果你的閨蜜
不曉得結婚對象是同志,你會不會據實以告,但你可能會失去這兩人?
《幻城微光》把過去完全不在乎他者與社會,焦點只在自己身上的同志;拉到了與其他人
的互動及社會關係上,同時也開啟了主角自身對於婚姻的辯證:
究竟是經歷了太多使他厭倦,還是他已經社會化成一個「正常人」,被規訓地如此順服?
所以想要結婚也是馴化下的結果?……有個說法是結婚只不過是為了保障女性在懷孕過程
中,男方不會肆意離去,而產生的法律制度。但如果真的想走,婚姻綁得住?如果真的有
愛,其實不需要婚姻。當然社會規範仍需要婚姻的合法性與便利性,例如稅務、醫療權、
財產繼承等,況且同志本當就應享有結婚權,只是要不要選擇進入罷了。Patrick在想那
他何必要被收編呢?……他可不可以也選擇不玩?就像當年酷兒不想被主流收編,拒絕異
性戀那套邏輯,他就乾脆當他的主持人,旁觀別人一場場婚禮,在宇宙的長度裡那些幸福
時光根本微不足道,稍縱即逝……(小說摘錄)
拒絕婚姻的一群人
在同婚抗爭的歷程中,許多運動者是拒絕婚姻的。因為異性戀的婚姻制度,未必適合同志
。但在同志運動內部路線的分歧與公投大敗後,同志們必須更加團結拉回主線且目標一致
。多元成家的議題被邊緣化,同性兩人結合主導戰場,砲口一致對向反同婚的萌萌。畢竟
支持同婚是一回事,要不要選擇進入婚姻又是另一回事。同志要有權利選擇結婚,才可以
拒絕婚姻;如果你連結婚的權利都沒有,誰管你要不要結?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相同性別2
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主角Patrick
到了青島東路,與同運團體和支持民眾一同見證這歷史性的一刻,並遇見了十年前在轟趴
邂逅的另一主角,已成為同運大將的米糕。米糕說:
不管是同志、異性戀還是雙性戀,用結婚為幌子騙炮卻無法給承諾、騙女生嫁到家裡來當
臺傭跟生產機器,比未婚坦蕩的玩咖還下流……滿口仁義道德的人最怕被起底,因為床底
下淨是些不堪的事。現在這個世代還有什麼東西隱瞞得住?如今同志都可以合法結婚了,
要跟家裡交代是上古世紀的事,說穿了不過就是傳宗接代,扮演異性戀家庭比較上檯面。
但到底是給別人看重要?還是自己幸福重要?(小說摘錄)
米糕一針見血戳破同志父母一廂情願的傳統期待,也給那些仍在自己騙自己與女生結婚就
是孝順的同志一記當頭棒喝。結局這裡就不爆雷了,Patrick最終的抉擇讓讀者自己去發
現。但我欣賞作者廖宏杰的安排,讓Patrick在秘魯馬丘比丘與孩童的相遇,將這個大眾
文學的小說,拉高近純文學的高度;並用一種人文的關懷,向一切道別,包括對他的讀者
說再見。
這二十餘年的故事,到最後一章,終究要離開。
《幻城微光》/作者:廖宏杰/時報出版/出版日期: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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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城微光》二十年臺灣同志史的潮起潮落-同婚了,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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