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天高雄沒有同志大遊行。
2.最後立法完全依照公投結果。
3.明知弱勢會在多數暴力下犧牲,投廢票還覺得很驕傲。
4.釋字748號宣告依憲法規定,應保障同性之間也享有平等的婚姻自由權,但解釋理由書
第17段也明明白白的表示用何種形式保障同婚屬於立法形成的範圍,形式上用專法還是民
法根本與保障人權沒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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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小蜜蜂就算沒有反同團體一樣的經濟後援,還是努力在車站、路口跟多數異性戀拉票
,而你就悠閒坐著等著最後投廢票,那張平時愛放炮的嘴閉的緊緊的,反正國會不是你的
人要負責,真是堅定的支持人生而平等,還勞煩你特地出門去投了一張廢票。
搞不清楚明天根本沒同遊,搞不清楚公投內容的效力,甚至到今天還搞不清楚釋憲文在說
什麼。
一邊嚷嚷著讓多數異性戀來決定同婚怎麼立法好不公平唷
一邊公然的讓反同份子進入台北市性平會隨便踐踏
呵呵
這種白圾力量真是白爛甲的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