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作者: terry1020 (靈界偵探)   2020-06-30 13:54:40
|北市府修法 #同性伴侶不結婚將不得續租社會住宅!
 
2017年,在秀雯律師與台北市府纏鬥兩年後,《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終於納入同性
伴侶,開放有註記的同性伴侶可以「家庭成員」名義申請入住社會住宅。然令人憤怒的是
,近日北市都發局卻表示:「同婚專法通過後,有登記結婚才算配偶關係」,依據草案內
容,同性伴侶若租期屆滿前未辦理結婚登記,將失去社會住宅續約的權利。
 
北市府的這項草案,分明是「逼婚」,完全不考慮台灣人結婚率偏低,在台北市高房價的
壓力下,年輕人普遍選擇同居的社會現實!更何況,同志伴侶還面臨出櫃壓力,許多在台
北工作打拼的同志,雖然有穩定的伴侶關係,卻因為戶籍仍在老家,擔心結婚後戶籍謄本
就會露餡,遲遲不敢結婚。
 
伴盟一向主張,無論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應享有被國家認可為「伴侶關係」的權利,因為
家庭之所以存在不一定是因為婚姻關係,更不限性別。例如:一個異性戀帶著孩子與同居
人共同養育孩子,依照台北市目前的社會住宅政策,這個家庭只能申請兩人房,且只有伴
侶一方能帶著孩子入住,因為兩人沒有結婚、同居人不屬於「家庭成員」;現行政策不僅
逼婚,更是無情地拆散家庭!
 
伴盟自去年同婚通過前,就持續遊說台北市府不只應該保留同性伴侶註記,更應該擴大給
異性戀伴侶使用。沒想到台北市竟然大開倒車,竟主動修法限縮同性伴侶註記的權利。想
起當初將同性伴侶納入保障的推三阻四,台北市府在限制同志權利上倒是主動又積極。
  
支持伴盟:https://pse.is/QQDT2
#社會住宅 #台北市 #同性伴侶註記 #伴盟 #伴你讀新聞
https://www.facebook.com/368820985964/posts/10157302183515965/
作者: yyc1217 (somo)   2020-06-30 14:01:00
我看不懂這篇爭的是不給註記的同志伴侶續約 還是不給異性戀伴侶註記
作者: terry1020 (靈界偵探)   2020-06-30 14:05:00
我也看不懂啊XD,伴侶盟如果要爭同性戀特權,那平權就是玩假的;如果是要爭異性戀伴侶註記,那就會害到有社宅需求的甲甲。
作者: bill0628 (紅魚)   2020-06-30 15:08:00
對伴侶盟的訴求不予置評 但齊頭式的平等並不是實質平等
作者: cwcc0229 (叫貓貓錨錨喵喵叫)   2020-06-30 15:23:00
完了 都發局又要讓市長更反同了w
作者: ezpaper (Louis)   2020-06-30 16:01:00
伴侶盟想推多元成家的伴侶制度 但同性伴侶註記是政府因應同志無法結婚所推出的過渡制度 根本不是為了推動伴侶制度 不認同伴侶盟這種偷天換日的論述手法 要伴侶制度請重頭開始向大眾倡議才是正途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0-06-30 16:22:00
到底會不會發文?????
作者: gman1975 (DaMao)   2020-06-30 19:18:00
我永遠對這個團體保持高度懷疑!懷疑是不是在反穿串
作者: ccgtdan (小尾巴)   2020-07-01 01:43:00
這樣對所有人才公平阿,如果要推動伴侶法這種制度,可以請民進黨去立法啊,跟北市府有什麼關系!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20-07-01 16:49:00
她們只是要募款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