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認識的朋友來說,同志去結婚登記的案例其實蠻極端的。
不是剛認識沒多久就一屁股熱的,就是穩定交往十幾二十年的。
前者確實有一部分的原因是趁(感情)熱/趕上流行,而後者除了「深思熟慮」、
「是時候了」的原因之外,更多的其實是希望給對方一個保障。
尤其是牽涉到生老病死的承諾與保障。
我跟小凱認識了15年,認定了12年,直到去年底我爸住進加護病房的時候,我才
真的開始思考跟他去登記這件事,一直以來「結婚證書」都是他比我更迫切期待的一
個人生印記,結果到了最後,反倒是我忽然下定了決心,「走~我們去登記吧!」
然後所有程序和準備在一個星期內完全搞定。
我現在很慶幸我的決定是對的,至少在我爸還神智清醒的時候讓他看到了我的結婚證書
,讓他可以真正放下一個掛念,「我這個小子是有人照顧的」,甚至說,那一晚他躺在
病床上艱難地硬撐著自己舉著那張結婚書約,看著看著就笑了,那是我最後一次看到他
的笑容。
因此,對我來說,結婚也不再是單純的一個儀式,而是生命段落的一個印證。
至於後來因為老套的遺產問題造成子孫失和,我還笑著跟小凱說「幸好我跟你去登記了
,不然要是我不小心被他們玩死了,連老爸的遺產都變成他們的了!」,這應該算是額
外的收穫吧?哈哈......
因為看著我爸在病床上還在心心念念他的保險箱和定存單,以及我親手幫他簽了「放棄
急救聲明書」,我突然覺得這時候法律定義上孤單的我是很可悲的,即使我有一個深愛
的伴侶,但他卻無法幫我主持任何事,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後來證明很八點檔)我的哥
哥自作主張去決定一切....
所以我轉念了,決定跟小凱去完成結婚登記。
這就是我的故事,不需要酒我也可以坦白的告訴你,與你分享。
至於說為了結婚登記可以等待多久,這個答案其實就跟「為了一個對的人可以等待多久」
是一樣的,很可能答案會是「一萬年」.........
不管是不是同志,結婚絕對不光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族的結合,除非你跟你的阿娜
達都很幸運的是「天煞孤星」(?),沒有任何親人的羈絆或是干擾,你們兩個想怎樣就
怎樣,不然千萬不要以「不結婚就拉倒,掰!」作為情感勒索的手段或是籌碼,畢竟感情
不是拿來被當做工具的......
如果你夠幸運,遇到一個不顧一切甚至粉身碎骨都願意跟你登記結婚的伴,那麼真的很恭
喜你(嗯,謝謝大家的祝福),如果你暫時沒遇到或是你的他暫時還沒勇氣,或是還有很
多關卡需要克服,請不要急著給對方壓力,放輕鬆、哉咽咽,「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
明又一村」,生命是會自己尋找出路的!
多給雙方一點耐心和時間吧,畢竟,「好事多磨」呀!
祝福每一對戀人們都能找到自己的天堂!歡喜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