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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同婚合法第二國有望! 泰國內閣批准《民事伴侶法》
109-07-0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泰國內閣今(八)日批准了《民事伴侶法案》(Civil
Partnership Bill),該法案承認同性婚姻具有與異性婚姻幾乎相同的權利。
《路透》報導,泰國是一個保守的佛教社會,但寬容的態度聞名,長期以來,該國對同志
或跨性別的態度相當開放,並以友善同志的招牌吸引LGBTQ遊客。
該法案於一○七年提出,但前一屆國會未能通過。如果在國會過關,將使泰國成亞洲第二
個允許同性婚姻登記的地方,同性伴侶可領養子女並擁有繼承權和共有財產權,但同性伴
侶其中一方必須是泰國公民。
報導提到,臺灣在去年成為亞洲第一個讓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方。越南已將同性婚禮合法
化,但不承認同性婚姻。
泰國政府副發言人拉恰達(Ratchada Thanadirek)在臉書指出,「《民事伴侶法案》是
泰國社會在促進平等權利和支持同性伴侶建立家庭和作為伴侶生活的權利方面邁出的重要
一步」。
泰國彩虹天空協會(Rainbow Sky Association of Thailand)主席基蒂南(Kittinan
Daramadhaj)表示,該法案從本質上允許同性伴侶結婚,但並沒有稱其為「婚姻」,在泰
國法律上,婚姻指的是男女結合。
他說,該法案如果通過,將「充分減輕人們的痛苦,並支持LGBT社群的人權」。
代表LGBT團體的泰國國會議員正在單獨推動將婚姻重新定義為「二個人」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