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遇的時間:
==> 五年前(2015)8月
二、相遇的城市/地標/位置:
==> 新北市中和
三、對方的特徵:
==> 身高不高,體型中等,跟姐姐當時一同租屋,姐姐養了一堆貓...
四、聯絡方式:推文/站內信/其他
==> 站內
五、想說的話:
==> 其實我也不知道這樣找你有沒有用,就算沒用也當抒發心情吧~
當時我記得是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你,你沒擺照片,我還記得是周五晚上,
因為你就在我家附近,就直接約你出來聊天,你還帶我去附近寶可夢道館
說要把人家道館打下來。
我還記得之後你還曾約過我去看自殺特攻隊,但之後因為某些因素我與你斷了
聯繫,這些年來我心中一直有份遺憾,我覺得當初是我做的太絕,但事後要
聯繫你時,交友軟體你當初用的那個名子『則』已經找不到這個用戶了。
我永遠記得你那雙明亮的眼睛,如果你有看到這篇文章,我只想跟你說很
對不起,當初我用了這麼絕的方式與你斷了聯繫,雖然兩年後偶然有曾跟
你見過一面,但我想你可能心中當初的痛也許還無法放下,之後就又斷了
聯繫,這份遺憾一直擺在我心中,即便懊悔當初為何如此不懂事...
哈,謝樓上,平常心啦,其實也沒有抱太大期望能在這兒找到。
作者:
ahule (人逢喜事精神爽)
2020-08-10 22:48:00遺憾的往事最美。就放心中角落成為你人生的回味吧。
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當年你自己做的太絕了,有想過對方當時的心情有多難過嗎?
想絶情就絕情,想和好就和好ﴠ如果是我,就~死生不復相見 XD 哈哈
作者: qlwkejrhtg (yu) 2020-08-11 00:43:00
錯過,就是一輩子了
作者: dylannikon (dylan) 2020-08-11 11:31:00
難保未來不會再用同樣方式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