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電影後,和朋友喝了點酒,搭末班車回家時,腦海反覆出現幾句話,試著寫出,卻言不及義,總覺得心底空了一塊。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其實不是只有一個,但那個突然開始滲血的傷口,是當初17歲的印記。
17歲於我,已經是九年前的事。
自第一次寫下這些事情至今也過了六年,我終於好好地變成了一個大人:
輕易對人坦承過去的一切,丟掉越來越多東西,只為了再裝下更多。確實是不難過了,也都快忘光了,但它們不存在嗎?那個名字和最美麗的年紀、用力寫下的字句,它們都還在嗎?
還在吧?但假裝不在了也好,都是過去的事了,每個人都是這樣丟掉越來越多東西,慢慢地走過來,變得更好的。
倘若有人問起,我也只會說,我其實什麼都想不起來了。
不是的。
我其實一直記得,十七歲的某日光景,想起教室後排的我,想起清晨起霧的操場,他在我身前走著,距離三步遠,伸出手就能碰到,卻遙遠得像是一輩子。
時間是滾滾流水,把我當時想著的「一輩子」無限地往前推進,直到再也看不見,沒入死亡一般的大霧,而我也不知道該再往哪走去。
對我來說,一輩子有多久其實根本就不重要。那年的我也從未想過,如今二十六歲,正在走著的所謂的一輩子,到底還會繼續多久,或懷抱怎樣的心情活著?
可是我才突然意識到,原來那個一輩子,早就在滿十八歲的夏天,高中畢業後就徹底結束了。
我終於好好地變成了一個大人。
我還是一樣是我,從最完整的廢墟裡走出後,變得狡猾、多慮且自私。
把幾個人的名字刻在了心底,說這就是愛情。
我還是會在分手時流淚,開心時笑著,但總覺得,自己再也寫不出來任何一個字,好像這輩子所有力氣都在十七歲那年燃燒殆盡了。
我在臉書搜尋他的名字,猶豫了一下,點開訊息,最後一句對話是四年前,他傳來說自己要去看醫生,而我未回,一別就是數年。
原來那麼久了啊。我這樣想著。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好像消失了又好像還在,說是開始滲血,但認真探尋,卻再也沒有悲傷的痕跡。
你過得好嗎?我過得很好。但你過得好不好,於我都不再重要,如同我的生命毋須再次介入你的世界,你只是刻在我心底的一個名字,刻著、放著,偶爾想起,也偶爾忘記。
比起回頭追問十七歲的我們,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錯,或是到底留給了對方什麼,也都不再有任何意義。
是我教會你自私,是我在我們當朋友會走得更遠的時候逃跑了。
而我仍衷心感謝,感謝當時自己走過了這段時光,把最美麗的那一輩子過完,帶著遺憾,以及偶爾忘記的那個名字,好好地變成了一個大人,好好地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