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經處理好下面幾項
一、選好意定監護人。
二、做好完整的放棄醫療同意書。
三、做好合法有效的遺囑,選好遺囑執行人。
四、簽好捐贈大體擔任大體老師意願書或器捐同意書。
至於彩虹養老院、彩虹社區,雖然我也想過,但我覺得本人個性問題很大,
我去那邊可能還是會跟其他人吵架,所以就算了。
至於看護,我如果那時無法完全行動自理,我可能會選擇一個以當時殘存行
動能力範圍內做得到的自殺方式,快點死一死,雖然可能損失壽險理賠,但
總比一直行動不便而憂鬱,且持續燒錢好。
如果當我年老時,還是有一個伴侶一起辦了748關係的登記,我應該會在遺
囑裡面加上伴侶就只能拿走他的特留份,其他都要給我的外甥女與我姊。
以上,純屬本人基於本人的個性、觀念、家庭、工作等多項生活狀況綜合考
量後,所做的處置,不建議參考。
※ 引述《PttGay (甲板專屬匿名帳號)》之銘言:
: 隨著年紀,最常聽到的就是"你要找個伴呀,老了才能互相照應",不過個人只認同一半,
: 能互相照應應該是最理想的狀況,但未來的事情總很難說,例如誰先離開也沒一定,且不
: 是
: 有句俗語,靠山山倒,靠人人跑,最後靠自己最實在(當然有好的緣分,也是建議把握),
: 回到主題,由於本人深知自己個性奇特,也喜歡獨處,八成獨老終生的機會非常大,
: 目前是努力存錢,希望在老年養老時能有多點選擇,例如養老院,彩虹社區,找看護,保
: 險
: 等等,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的同學,有其他的見解或是選擇可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