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發:
我還記得,初見你是在2001年的八月下旬。那時的我,進入 Gay社群已六年了。和我
第一任男友在一起三年後,分手了半年,才交往了第二任。但,或許是因為年紀差距太大
吧,畢竟,19歲的差距,是兩個世代了,再加上他還未滿18,價值觀什麼的都跟我有很大
的不同,在一起半年之後,他還是愛上了別人,而跟我分手了。
即便跟我第二任男友在一起時,我就已抱定了「為別人作嫁衣/陪公子成長」的心態
了,但真的分手了,我還是非常的傷心難過。甚至,連續兩任都是因為愛上了別人而跟我
分手,這雙重打擊實在讓我太無法承受了。所以,我離開了 Gay社群,花了一年的時間好
好止痛、療傷;又花了一年的時間,學會好好過好自己一個人的生活,也算是明白了,自
己好,進入關係了才會好,否則兩個不夠好的人,也不可能因為在一起了,就讓彼此變得
更好了。
認識你的時候,我已經是重新準備好了,又重回 Gay社群了。但,說也奇怪,即便我
算是已經準備好了的狀態了,而且,我還在想,有沒可能,「對的人」是在我平常不會去
的所在等著我,所以我連之前根本不可能會去的三溫暖都去了,但都還是碰不到對的人。
也或許,上天就是安排著讓我終究還是可以遇見你吧。
那時的我,固定會每晚七八點左右,到二二八公園;兩個小時之後,如果全無所獲,
再到彩虹三溫暖去。
初見你那晚,在二二八側門小橋邊,看到穿著白色無袖運動背心、露出很有線條的雙
臂、超級吸睛的你,坐在池旁的石椅上。我也只是隔著小徑,坐在另一石椅背上觀望你。
看見好多「蜜蜂」繞著你飛,或許都是自覺配不上你、所以都鼓不起勇氣去認識你吧。
那時的我,準備再抽一根菸,如果還是沒人去跟你搭訕,我就要上了。結果,居然就
真的沒人敢過去找你。
所以,我過去找你,我甚至完全不用準備話題,緊張的你,就自說自話的說了很多,
直到響起「晚安曲」。
在 Funky,看著你終於下場跳舞,原本就熱愛音樂的你,跳起舞來是超級有魅力的。
只是,那時我的徵友條件,是設定要進入 Gay社群滿一年,甚至最好已有過交往經驗的。
所以,聽到你才進社群兩個月,我實在是不想再次「為別人作嫁衣/陪公子成長」了。
但是,在你得知我不想跟你在一起的原因後,牡羊座的你,竟迅速的去補充你的經驗
值,不但找了你前任再和你一起去 Funky,甚至,還被人帶去台客爽,甚至好像還有了 E
的經驗,那簡直是完全超越我的經驗值了。
再加上,在你經驗值竄升的那段時間,我在彩虹三溫暖另外認識了一位不是菜鳥、也
有過交往的經驗,當然,外型也是我會喜歡的,也算聊得來。只是,我去台茂找他的那天
晚上,卻讓我發現,他的「Gay 自我認同度」無法跟我匹配,走在台茂裡,我們還不能並
肩而必須一前一後,更不用說在他家,連「親暱感」的需求都不同,彷彿只有在床上才是
一對戀人,這是我完全無法接受的。
於是,我又重新回頭找了你。但,這好像也形成了你我口中的兩個版本:我始終覺得
是我在追求你,而你卻覺得,明明是你在追求我。
是你,也是上天的安排,讓我終於打破了我自己的刻板印象:才進社群多久,完全不
是重點,有沒有過交往的經驗,也不是重點;對我來說,Gay 自我認同感、彼此親暱感的
需求是否匹配,才是最重要的關鍵。
我想,也是因為這樣,才會讓我們在一起11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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