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遇的時間:
==>10/30下午1540左右
二、相遇的城市/地標/位置:
==>高雄地方法院市中路入口檢查處
三、對方的特徵:詳述衣著、長相/體型、部分姓名/學號、部分車號等資訊
(請避免發佈完整資訊以維護個人隱私)
==>X光機檢查人員
四、聯絡方式:推文/站內信/其他
==>站內
五、想說的話:
==>今天下午去地院,過X光機檢驗時,你問我是不是律師的助理?最近很常看到我。當下有點受寵若驚不知如何回復,也覺得或許是口罩遮掩的威力強大讓你誤會什麼也說不定,更甚者我想是不是捲入什麼案子了!不管如何,要是你還有興趣可以站內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