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多懂一點了,原來不一定要真的做生理上的改變才可以改變性別
跨性別者免手術變性爭議大 法官擬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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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男跨性別者吳宇萱申請變更性別登記為女性,因沒做變性手術,去年11月遭台北市中
正區戶政事務所拒絕,向台北市政訴願也遭駁回,因此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今第二次開庭前,吳宇萱在父母、阿公及伴侶盟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吳母強調她丟掉成見
理解跨性別後一家和樂,希望跨性別孩子的父母不要再執著是男是女。就連阿公都表示跨
性別是世界潮流,希望法院面對現實。
事實上,在本案之前,另名跨性別者小E也曾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身分證性別欄由男變
女,同樣因為沒有變性手術證明而遭拒,最後小E打行政訴訟,今年9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判小E勝訴,事後戶政事務所沒上訴,全案確定,創下法院判決變更性別無須提出手術證
明的先例,不過,高雄也有法官判跨性別者敗訴的案例,該案目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審理
中。
吳宇萱申請變性案開庭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人員表示,戶政事務所完全依法行政,每個
人的性別登記都是依照出生時醫院開出的出生證明書,至於性別登記要變更,依據內政部
行政命令,必須完成摘除性器官的變性手術並提出手術證明書,戶政事務所才能進行登記
變更。
受命法官羅月君則表示,跨性別者免術換證問題可聲請大法官釋憲,並當庭詢問吳宇萱與
中正區戶政事務所人員是否同意本案暫停訴訟程序,讓法院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後,
等待大法官做出憲法解釋再恢復審理?最後雙方都表示同意,法官將與合議庭討論後決定
是否裁定停止訴訟、聲請釋憲。
庭訊前吳宇萱受訪表示,今天早上接到一通銀行電話找吳先生,他回:「不好意思,這裡
只有吳小姐,沒有吳先生。」然後花費了5到10分鐘講解什麼是跨性別,今天這場要求變
更證件性別登記,對於跨性別者而言是可以避免掉非常非常多錯誤的性別錯稱以及尷尬場
景,今天如果她有一個符合性別認同、現在性別樣貌的證件,這些問題是不是可以迎刃而
解,否則今天要討論正事,卻為了跨性別問題花好幾十分鐘去解釋,更不是每一個跨性別
者都有能力一遍一遍向不認識的人出櫃。
吳母表示:「曾經我很不了解跨性別,我沒有辦法去面對,但是因為我真的很愛我的孩子
,我敞開我的心,丟掉舊有的成見,再一次地去瞭解跨性別,因為我做了這個轉變,終於
重回過去一家很和樂。我們也是一路辛酸,走到現在我要以跨性別媽媽這樣的身分,看到
很多跨性別的孩子,沒有辦法得到父母親的愛,希望還在這種困境的父母,能夠再給孩子
一個機會,不要執著在於是男是女,而是去聽聽他們真的是很棒的孩子,其實他們都很善
良。」
吳父表示:「我在這裡非常非常支持我們家的小孩在跨性別這件事情上能夠順順利利,我
們家並未因為她是跨性別感受到生活上的壓力,非常非常自然,所以非常支持。」
阿公表示:「媽媽剛知道萱萱跨性別時非常失望,經過我訪問5家醫院精神科,知道跨性
別是先天基因影響,從此我就勸導家人要逆來順受,從此我們家融合一體,大家共同來為
萱萱努力,跨性別是世界潮流,希望法院能夠面對現實,好好來處理跨性別這個問題,讓
他們能夠過著平安、快樂的生活。」
律師許秀雯表示,吳宇萱其實是台美雙重國籍者,而吳宇萱的美國聯邦護照已經獲登記為
女性,與吳宇萱同樣情形的桃園市江小E告大溪區戶政事務所案也已在9月23日獲北高行歷
史性判決勝訴,因大溪戶政所未上訴全案確定,他們期待北高行審理吳宇萱案也能夠做出
理想的判決。
跨性別者小E於民國108年10月前往桃園市大溪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身分登記變更,將性
別由男變更為女,另因性別變更而一併申請辦理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別登記
變更。
大溪戶政所審查後,認為小E所備文件不齊,以函文告知應備齊「變性手術證明」後,再
申請辦理,也表明在小E未辦妥變性手術前,不准許申請。
小E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月23日認定,強迫人民必須殘害身體才
能申請性別變更登記,戶政所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等,判決小E勝訴,戶政所對小E提出變更
的申請,應作成小E性別登記變更為女性的行政處分。
伴侶盟表示,小E的案例是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月23日作出歷史性判決,但小E案判決只
有個案效力,不及於其他人,他們希望吳宇萱案法官也採相同見解,讓吳宇萱完成變更性
別的心願。(李奕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