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建議使用智慧型手機時「純閱讀」就好,以避免觸犯板規。
這是「尋人」專用分類文章,非相關文章請勿使用此範本發文,
煩請在各項目下段符號(==>)後加上文字即可。
提供愈多細節愈能提高辨識率與獲尋機率,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板主群。
=========== 如已了解以上所述,板友可自行刪除文字(含此線) ==========
( 善加利用 Ctrl + Y 可快速刪除整行文字)
一、相遇的時間:
==> 08/26(六) 下午4點到6點
二、相遇的城市/地標/位置:
==> 台北大同區XL Club
三、對方的特徵:詳述衣著、長相/體型、部分姓名/學號、部分車號等資訊
(請避免發佈完整資訊以維護個人隱私)
==>我們在走廊相遇,其他特徵包含:
1。你的身高180、黑色三角內褲
2。你說之前不太常來三溫暖,因為分手才來
3。你說你不太常笑,不笑的時候被說很兇
4。我講了「老師最會烤肉、因為考的沒有教(焦)」的冷笑話
5。我們有發生10,我還跑出去買保險套,跟你說這是我第一次在三溫暖當top
6。你問我第一個問題是「在笑什麼」,我說沒有,是因為覺得你很帥
四、聯絡方式:推文/站內信/其他
==>站內信
五、想說的話:
==>謝謝你主動跟我搭訕,覺得你是很細心也很溫柔的人,離開房間前有擁抱也有好
好清理房間。
知道你前男友的事情很遺憾,比起冷笑話,想要和你分享一段文字:
「是擔心自己不值得愛的私密恐懼讓我們孤立,然而正因為孤立才讓我們覺得自己不值得
愛。有一天,你不知道會是哪一天,你可能走在路上。而有一天,你不知道會是哪一天,
他或她將在那裡。你將被愛,因為生平第一次你不再孤單,你將會選擇不再孤單。(摘自
《A.J. 的書店人生》)」。
這是我跟朋友借帳號發文尋人,如果有緣,恰如A24電影《之前的我們》提到「陌生人在
街頭擦身而過,衣服意外拂過,代表他們經過了8000次的因緣輪迴」,我們簡短講過話、
分享過身體的親密,希望還有機會相識!
祝所有尋人都能找到、祝閱讀的你有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