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72716 (Wu.)
2014-09-08 03:54:00贈送時一定要特別標註“已過期”與“介意者勿索取”來打預防針,且勿刪文,保留日後可用來證明你已經盡到告知過期的義務, 後續他收到怎麼用是他的事舉例:已告知馬鈴薯發芽吃了會中毒,勿食用,建議栽種用。結果索取者吃了中毒…這怪誰? 擔心的話備註寫清楚一點,一般會告的人都是惡意報復的人,站不住腳他也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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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72716 (Wu.)
2014-09-08 08:05:00有些保養品或食品其實會抓保守的有效期限,例如其實3個月後才會壞掉,但廠商怕有些變數或爭議會標示2個月來保障自己的立場。還有保存方式也是有關,例如有些保養品會標明避免陽光直曬、請保存25度C以下的環境…等,所以即便未開封、未到期,保存方式不恰當也可能變質。至於過期保養品的利用,沒有過期超過2個月的我會繼續用,超過2個月的我會改用在其他身體皮膚較粗、厚的部位例如膝蓋或手肘等(***要強調這是我不介意,個人體質也沒有過敏,所以我敢這樣用,過敏或心有懷疑的人勿輕意嘗試)保養品加入手工皂我倒是沒有聽說,我聽過有香味的精油可以利用它殘餘的香味加進手工皂,不過皂一般使用後會用清水沖洗,所以殘留在皮膚上的量不多,保養品加進去應該也是會被沖洗掉,也不確定成分會不會跟製作手工皂的材料產生化學變化,所以我是單用不會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