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000731請自愛點可以嗎?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0 10:45:39
我不懂你三番兩次在我的文章鬧是什麼心態耶!
就因為索取不到麻糬要鬧是嗎?
不是有版友建議你自行購買 看你要買幾百顆還幾千顆都可以啊!可以吃到爽
我不認為 我轉送版友愛心是嫌棄之行為
還有隨便說其他版友是我分身這種話
(叫你提又提不出證據)後 又轉其他不相關的話來亂
這種行為非常可笑
希望這是最後一次的不自重……
也希望不要在我之後的贈送文鬧...
PS.我(((昨天)))就有寫信給((((((((版主)))))))) 請他處理
但是一直沒下文..................!!
還有別再說是我個版 我是提醒大家小心這版友 請問我錯在哪?
謝謝指證!!
好心想說送東西給版友吃 一起分享
下場就是m版友到處到我有PO文的地方噓文提麻吉提錯字嗎?
我嚴重感受到被騷擾 非常不舒服!
作者: spiderman134 (spiderman)   2014-09-10 11:11:00
請自d,這不是個版,看了很不舒服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1:13:00
主因是您在give版發表了一篇針對本人的文章。
作者: sincery (123)   2014-09-10 11:13:00
雖然同情原po,但同意樓上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1:14:00
如果您寄信給我又自刪文章,雙方就沒事了。從頭到尾
作者: sincery (123)   2014-09-10 11:15:00
我推的是一樓
作者: spiderman134 (spiderman)   2014-09-10 11:15:00
你們自己有糾紛是你們私下的事,請看版規8好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1:16:00
麻糬拿不拿的到,都不是重點。沒人會為了拿不到一直跟您希望您停止隨意開文章針對人開罵的習慣,自然就不會到處惹事非。才能多積好的緣份。
作者: godlove421 (fibi)   2014-09-10 11:25:00
辛苦原Po,被精神有疾病的人纏上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1:26:00
追根究底只能說跟人要東西態度好一點爬一下文章就知道誰對誰錯m大就別再說下去了 別讓人覺得康寧出來的都這樣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1:31:00
S大,我索取東西態度很好。只是麻糬打成麻吉。
作者: spiderman134 (spiderman)   2014-09-10 11:32:00
m大沒po文用推/噓文方式謾罵,筆戰難道你自己就沒違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1:33:00
原po就開始寄挑釁的信給我:說我沒送麻吉是不是寄錯人了Spider大。所以我也該學原po多開文章講她ID嗎?
作者: small372 (噗)   2014-09-10 11:35:00
真心覺得 他的虛文看看就好別回覆吧 一個銅板打不響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1:37:00
看T大第一篇文章可以知道他不是說沒送麻糬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1:37:00
不過,原po似乎蠻有錢的。動不動就會告人。我沒她本錢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4-09-10 11:37:00
有人跟我說這有好戲看 路過看戲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1:38:00
而是沒有要送給您 而您直接寄店到店資料好像自己已經確定可以拿到 大部分的人可能心裡都不太舒服吧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1:39:00
Smail大。是「噓」不是虛。選字很難嗎?錯字是原po最討寄自己資料見人見智。原po說我是不是寄錯人。我當然X補上資料以告知的確沒寄錯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1:42:00
是我收到當然覺得奇怪我沒說要送他啊會不會有另一個人也在送麻糬 怕你寄錯人
作者: wantogo (王土狗)   2014-09-10 11:46:00
...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1:46:00
所以說見仁見智。這點每個人認為的不同,而原PO回問"沒贈送麻吉",確定是原PO因我打錯字故意問的
作者: WifeisBeauty (老婆好正)   2014-09-10 11:48:00
發文到板上,不覺得是個好做法,更不會適可而止!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1:51:00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1:52:00
建議就此打住吧 畢竟給板的版風非常溫馨啊~~大家互相一下 之後還是大方給開心拿XD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1:53:00
sense大謝謝您的提議。但您可以/一下我的id如果原PO刪掉所有文章了自然也沒什麼好吵相信這是誠意問題。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1:56:00
我看了看 我覺得原PO也沒錯 畢竟對原PO認知 她真的沒贈送
作者: gungunhow (Ha Man)   2014-09-10 11:56:00
感覺大家壓力都很大 汗…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1:57:00
"麻吉"呀 對她而言她贈送的是"麻糬",我覺得她是被m大"積極"索取的態度 感到不悅吧 畢竟都還沒回信對方就寄店到店資料來, 如果我是原PO也是會視而不見跳過換下一位索取者..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02:00
p果跳過無所謂。但原PO是直接再留言http://ppt.cc/cujL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10 12:02:00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10:00
WOMEN版才是原PO的主戰場阿XD
作者: mafeyabob (淫火蟲男子)   2014-09-10 12:19:00
版規8表示
作者: cka   2014-09-10 12:21:00
我也覺得贈送遇到這種的..直接無視就好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22:00
無視而不該挑釁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2:24:00
我覺得原PO是誤會您要跟她索取她的"麻吉"了所以感到不悅吧
作者: cms223 (cms)   2014-09-10 12:24:00
是版規9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26:00
rab貓大。我突然突破盲點了....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2:28:00
可是m大我覺得你這樣一直人身攻擊真的不是很好..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29:00
厄冏了。我沒人身攻擊阿。哪句?我道歉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2:30:00
別一直跳針挑釁 指別人時看看有三根手指對著自己啊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2:31:00
從原PO麻吉那篇我看到現在,您從一開始一直攻擊原PO,還"若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2:32:00
拍拍~這位奇妙的索取者真的是令人無言~辛苦妳了!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2:32:00
有似無"的 "關心"方式,我覺得就算這件事兩方都沒有錯,我也很難同情m大呀..我說真的,"麻糬"是原PO的,她喜歡挑選她喜歡的贈送者本來就是她的權利,我是覺得她真的是以為您打字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35:00
不過我真的關心他健康狀態。他朋友都叫我別原PO計較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2:35:00
上的認知不同,冒犯到她了吧,也許她覺得您索取的態度有點隨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10 12:36:00
原來如此!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36:00
我從頭到尾都不在意有沒有索取到。本來就不一定拿的到但原PO不該帶有贈送者就高人一等的姿態。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2:37:00
便,感覺沒看信就連寄兩封信,其實我覺得m大您心態也沒很健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37:00
贈送板不是贈送者就最大,索取者就是乞丐。這是不對的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2:37:00
說別人挑釁 自己就別人身攻擊 看到你說原po有病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2:38:00
康阿.. 我看你也是真的很多篇下面都有你的回文.....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2:38:00
就莫名生氣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39:00
sense他真的生病了...他朋友跟我說的就常生病,不是生病了(生病了是之前的狀態)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2:39:00
所以呢...  ? 我不懂 她真的生病了 所以?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40:00
rab貓大,我只是回sense他的疑問我看到文章=>寄信索取(麻吉)=>收到沒贈送(麻吉)的信=>回信說沒寄錯是要索取"麻糬",並留下資料,感謝=>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2:41:00
人家脊椎有問題你也沒必要一直拿來做文章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2:42:00
這不是妳個板,有事請找板主好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42:00
沒有連續寄兩封信= =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2:42:00
這樣落井下石你說了開心我看了可不舒服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2:44:00
您這樣到處說原po有病並不認為有什麼好處我會知道是當初有板友po文集氣希望大家能祝福他我有參與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46:00
你幹嘛一直罵他有病.....你再說我生氣了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2:47:00
陳X偉我是認識你的 別再亂了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2:49:00
樓上超強公佈個資下午會去報案
作者: rabcat   2014-09-10 12:51:00
老實說我一直看到某樓的神邏輯XDD 希望版主出面解決一下吧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2:51:00
原po送麻糬的那篇文章規則又沒打清楚,誰知道她忌諱錯字跟留個資?而且也是她先回信,m大才會誤以為有中選而留個資如果她不寄信糾正m大挑釁,m大也不會噓她她被噓就刪文再開篇文章直接點名m大,到底是誰先挑釁?我雖然不認同m大提她生病的事,但她一直點名發文就比較好嗎?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2:58:00
m剛剛也自己講流程了。一開始就是m的不對,跟人索取東西,對方疑惑沒贈送麻吉,只是疑惑沒有挑釁的意思,m卻寄封自己的收件資料,沒有尊重贈送著可以挑選最適合的人贈送的權利,讓人感覺不舒服。贈送者公佈m的行為之後,m還三番兩次噓文,講一些很沒意義的話,例如贈送者最大,索取者低賤~"~,並且人身攻擊,說人家是病人,這種話實在很過份,而且也離題了。現在更要求原po應該刪除黑人的文章,才會收手。這樣的行為著實令人不齒,希望m能再思考一下前因後果,然後不要再鬧了!
作者: pearlymirror (主阿我愛你)   2014-09-10 13:00:00
我想跟原波說一句老掉牙的話:不要跟X打架。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3:01:00
她可以不用回信吧?回了信又在自己文章留言說沒送麻吉是XX怎樣?自己對號入座嗎?
作者: pearlymirror (主阿我愛你)   2014-09-10 13:01:00
尤其是對方看起來就不是正常的X的時候。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3:02:00
如果她沒直接點m大po文,m大也沒機會一直噓她吧?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3:02:00
chayou分帳又出現了@@
作者: Kai1216 (Q_Q)   2014-09-10 13:03:00
建議直接找版主處理吧 原po別一直回覆 也不要繼續po文在板上 反正他只會看他想看的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3:05:00
她直接點名發文,被噓活該好嗎?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3:06:00
別緊張啦 沒指名道姓並不違反個資法倒是M大必須自重點 鄉民都是聰明的原PO跟您的對話大家要看都看得到 並不是一直吵對方就會變理虧的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3:11:00
sense大只能由檢察機構判斷了。都在台北應該訴訟很方便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3:12:00
chayou大,雖然你覺得m大那句噓文沒意義,但原po的贈送文的確讓人有那種感覺!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0 13:28:00
對不起 我笑了!我哪時有分身啊?快公開啊~ 不是最愛提證據跟辨論……c大真倒霉c大說他認為的公道話 你覺得不爽被刺傷 就藉機說我的分身?滿有編劇的本能!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3:34:00
沒拍照是我失算= ="不過懂換IP了值淂鼓勵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0 13:35:00
你不要再提你那朋友 在我眼中就只是個追求我不到的人~還有他的一些行為讓我不恥!請問你那朋友是有多厲害啦!那趕快拍照~因為我也想知道誰是我分身?害我好好奇我昨天po文是在家從沒換地方 今天在上班的地點 你覺得ip會一樣?除非今天c大跟我在同家公司上班……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3:43:00
對自己身邊的人好一點吧。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吧!少一點虛擬世界。少動不動跟別人起衝突。祝福妳不過我自己也該改善XD因未還是在這邊跟你起衝突然後之後還要跑訴訟 麻煩= ="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3:46:00
我已說過我不認識原po,只是就事論事,麻煩m不要再亂說我是原po分帳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3:46:00
嗯嗯我相信你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0 13:47:00
跑訴訟是你家的事情!沒人想知道 這種假意祝福還給你~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3:50:00
剛剛的祝福是真的。因為有不少人聯絡我,都認識你細節不方便說。畢竟當事人都沒有直接在推文出現只希望你能聽進去。就這樣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0 13:52:00
看了只會讓我搖頭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3:53:00
你的人生自己珍重吧。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0 13:56:00
那麻煩你就不要再亂我!我的朋友多少我知道~說的一副你認識很多人!還有 你被其他版友吐槽的推文是沒看到哦!分寸還不知道拿捏?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3:58:00
公開他人疾病狀況才違反個資吧 m大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02:00
我只說有生病= ="你認真的嗎?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05:00
我不懂這些 我只是提醒你一下 別一衝動就講出不該講的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07:00
生病的事是她自己在網路上發文說的,連我都看到了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4:08:00
他都寄信了http://i.imgur.com/QPHbbJj.jpg我就等拉~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08:00
而且m大又沒說她生什麼病,何來公佈個資之說?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4:09:00
就算是原po自己講的,他人也不該該一直提,還諷刺地說因為生病情緒不好...等等傷害他人的字眼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10:00
公佈姓名就真的有違反啦!她不挑釁發點名文,人家有機會諷刺她嗎?當這裡是她個板?不過不知道將姓名其中一個字打馬賽克算不算公佈就是了!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13:00
Sense大又沒講出全名 而且那名字隨便Google一下就找到了......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4:15:00
原po小心 大家小心 PTT 訟棍很多http://ppt.cc/DEbp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17:00
loveAcoustic所以說,如果我現在去GOOGLE搜尋TigerDa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4:17:00
遇到某些喜歡挑釁的 勿理會 以免惹麻煩事 :3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18:00
搜尋的到姓名 及原PO生了什麼病 我都可以公佈囉?反正只要消一個字就沒事了嘛@@lemonade大說的很對。原PO可是知名的挑釁人物在WOMEN-TALK版誰不認識原PO阿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4:23:00
對某些人 只能給予同情 乖哦~
作者: tosada (加尼沃克)   2014-09-10 14:24:00
你說原po生病了 結果你一直欺負原poˊ_ˋ 很踴躍的留言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27:00
我很同情她。但是她同時又不斷發火...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4:29:00
一開始m大想像贈送者挑釁他,然後做出許多脫軌的事,原po公佈黑人並沒錯。然後m大一直不尊重人,在文章下午面亂講許多話,原po才開這篇的,老實說就是m大挑釁啊!麻煩不要斷章取義地幫m大講話(說原po挑釁發點名文)。還有m大不斷離題,亂講我是誰的分身或威脅版友要訴訟。我們只討論贈送麻糬的事, 請m大不要再拉其他話題進來討論 。以及別一直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30:00
m大 你是不是搞錯消一個字的用意@@ 那是為了不讓其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4:30:00
閃避自己的過錯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4:31:00
大家眼睛都是雪亮的 是同情還是給對方造成困擾應該也很明顯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31:00
LoveAcoustic所以我可以公佈您姓名嗎 刪除一個字?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4:31:00
人家身體狀況怎樣不需要你同情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32:00
看到路邊狗狗很可憐我不能同情?你管很鬆欸= =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32:00
你要是找得到我可以考慮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34:00
考慮跟可以是兩碼事。所以是對的還是需要問過本人?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4:34:00
你同情的方式是在別人傷口上灑鹽,誰能接受? 況且路邊的狗與原po的事無法相提並論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35:00
cha才斷章取義吧!她先寄信挑釁才被噓,然後被噓就刪文
作者: tosada (加尼沃克)   2014-09-10 14:36:00
這一串可以停了嗎 其實打這麼多 根本沒有什麼意義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36:00
結果立馬發點名文讓人更黑,還在某板說刪文是怕m大黑掉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37:00
所以原PO比同樣是生命的狗更高貴?為什麼同樣是動物,原PO就高人一等?都是生命,都值得同情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37:00
不然我這麼說好了 你找到我的名字後可以把中間那個字消掉然後公開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38:00
所以我分兩行打就好拉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38:00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4:38:00
就已經說了m覺得挑釁但別人沒那意思啊!為何要想像別人挑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38:00
前提是你要找的到阿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4:39:00
釁自己?你是要講幾次一樣的事啦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39:00
chayou大不好意思。我也沒挑釁的意思你幹嘛說我挑釁 奇怪欸 = =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39:00
她不發樓上那篇先挑釁,m大也不會一直噓她吧!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39:00
我說中間那個字哦你講這麼多你是找不找的到啦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40:00
LoveAcoustic大既然消字合法。我就不需要詢問過您吧?假如果知道您名字,我想消哪個字都行吧?按造您的邏輯的我做人光明磊落。行不改名做不改姓,開始上網時就用這ID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42:00
那m的噓文也只是他自己的感受啊!為什麼要說人栽贓她?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4:42:00
陳水扁先生目前正在服刑中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42:00
被sense520搜索到不意外。但任意搜索及公佈個資都有問題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42:00
這些不都是找到以後才來考慮的嗎?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43:00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作者: ponce ( ponce )   2014-09-10 14:43:00
看來m先生真的很想吃到啊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43:00
LoveAcoustic只敢匿名躲在網路上。保護自己措施一流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4:44:00
不說其他,你在別人贈送的文章裡(根本沒提到你的文章)一直噓文並且講一堆無聊話,不是挑釁是什麼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44:00
當然不怕別人公佈姓名囉。反正燒不到自己當然隨便支持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44:00
在網路上當然要保護自己啊 你連這點基本常識都沒有!?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4:45:00
比較希望m大快去警局 讓他們告訴你吧....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45:00
她覺得不爽可以發點名文黑人,別人覺得不爽就不能噓?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4:45:00
噓文內容是不干贈送物品的,要講自己感受不是在別人贈送文下講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46:00
原PO脾氣很大。請有需要的人注意 千萬別打錯字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46:00
我是問你阿 那是個驚訝問句 你說你有沒有呢?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14:47:00
不爽也可發篇黑人文,大家可以幫你斷定啊!如果有理就行~為何要在人家文章下留文不對題的噓文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48:00
我說的是(常識)的問題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4:48:00
既然不怕,您不如就自行公佈大名(?) 又何必寄信到某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49:00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4:50:00
版友信箱說要告人家 好矛盾...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52:00
lemonade前面說了:肉搜跟公佈資訊才是我在意的點至於我今天何時去不用急@@我朋友晚點才上班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53:00
要說文不對題,http://ppt.cc/S6D1這篇也文不對題啊!m大好意提醒大家,為什麼不行?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54:00
如果很在意的話 奉勸m大在網路上要保護好自己 姓名手機 就讀過的學校 這些都是不可以隨便公開的哦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4:54:00
lem的邏輯沒錯啊 說要告了再來裝聖人告還是不告 搞得我好亂啊我收到的信會兌現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56:00
LoveAcoustic同學。你還是專心認真讀書準備重考吧
作者: ponce ( ponce )   2014-09-10 14:56:00
麻糬有這麼嚴重嗎? m大,不然我有些月餅給你好不好?說不定會比麻糬更合你胃口啊?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57:00
ponce好哦。重點不在麻吉。在於態度,贈送者的心態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57:00
m大違反索取規則,跳過他的信就好,愛回信讓人感覺不好被噓剛好而已!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4:57:00
哎呀只找到發過的文 找不到其他的嗎?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4:59:00
更何況是她自己文章規則沒寫清楚,不然為什麼要刪文?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4:59:00
LoveAcoustic你認真讀點書,才會改變自己的人生 加油吧其實不讀書也行拉。趕快開始找工作,果斷不重考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5:00:00
不就是沒索取到麻糬而已 有必要惱怒到緊咬著人家打轉嗎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01:00
寄這種信不是讓人感覺也不好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5:01:00
話說您讀的學校好像也不是很好吧 不過還是謝謝你提醒我別跟你浪費時間 我的確是休息有點久了 祝你可以
作者: peggy0307 (作惡小貓咪)   2014-09-10 15:01:00
天啊,t大你真是辛苦了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03:00
LoveAcoustic所以說學歷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怎麼做我不是很好的學校,但是我認識的教授,學生時期比別人更認真。擁有別人得不到的體驗。所以自己的路好好考慮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5:04:00
怎麼做?告別人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05:00
如果決定重考結果在這邊浪費時間打嘴砲,還是早點找工作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05:00
m大別挑人回 我的信會兌現嗎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06:00
麻糬就麻糬還硬要凹麻吉,教育部字典附給你,真的有這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06:00
sense520別急,09/10 14:53的推文已回覆= ="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07:00
angelH0516我沒說我字打正確,一開始就說不會打這兩個字而麻吉只是台語念法。習慣罷了。您可以重新爬文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07:00
複製貼上不會嗎? 這感覺就像是人家把您名字叫錯一樣不爽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5:07:00
我休息夠了不想再跟你鬥下去了 如果你要自己一個人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08:00
或又要我再跳針一次.....
作者: LoveAcoustic (Kellin)   2014-09-10 15:08:00
跟我的ID筆戰那你好好加油吧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10:00
這感覺「就像是」,懂不懂所謂的譬喻?都成年人了,難道你的生命只放在沒有索取到的麻糬嗎?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11:00
不就是心虛嗎?刪文後再發文說人栽贓她討拍,不就好棒棒?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11:00
那您先爬完文吧一直盧麻糬...有事嗎?
作者: nanana0198 (nanana0198)   2014-09-10 15:12:00
版主呢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12:00
這不就是您最根本的點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13:00
不是= =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13:00
T大是贈送者,他看誰順眼想給誰就給誰,有必要因為贈送者的個人喜好問題,不想把物品送給您,您就可以去噓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14:00
重點根本不在"麻吉"還是"麻糬"好嗎?她當初規則就沒寫清慄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14:00
文諷刺?不覺得這樣的行為根本幼稚嗎?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5:15:00
而且還去人家的其他贈送文下面亂 嘖嘖嘖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15:00
妳搞錯方向了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17:00
而且人家又沒說要把東西給您,那麼急就寄站內信資訊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17:00
妳還是搞錯方向了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5:17:00
所有的是非對錯 都從索取者打錯字開始(無誤)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18:00
一樣莫名其妙跟不爽。打錯字原本沒甚麼大礙,是贈送者來信說明後,索取者惱羞然後去人家文底下噓文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19:00
所以把書讀好很重要。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20:00
http://ppt.cc/cujL 她自己不把規則寫清楚,怪誰?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20:00
他不想把東西給您,怪誰?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20:00
不是哦http://ppt.cc/cujL 是原PO先講的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21:00
沒錯啊,他沒有贈送麻吉阿,有錯?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21:00
AngedesAiles也許吧XD不過我強調因材施教每個人適合的不同。不見得人人都"必須"認真讀書才對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5:21:00
人家就是不想送他,不行?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22:00
人家就是不想送您,不行?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22:00
麻薯打麻吉無傷大雅。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22:00
我說把書讀好很重要,沒有說「必須」讀好是您覺得無傷大雅,那死人跟活人也只差一個字,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23:00
不想送就別回信啊!不懂?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23:00
也無傷大雅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23:00
不送我當然可以。但遭一個噓就立刻發文婊人就不行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23:00
依M大的個性,要是沒回信一定說贈送者傲嬌什麼的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24:00
那您幹嘛要去噓他?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24:00
到底是誰先打錯字的?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24:00
她婊人不噓嗎?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24:00
打成麻吉當然無傷大雅 到處說人有病要治療就可以囉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24:00
她可以不爽,別人也可以覺得無傷大雅啊!有什麼不對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25:00
當然不行,所以誰"到處"說了?本人如果覺得不開心可以說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25:00
但是M大身分是「索取者」啊~~~~~~~~~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5:25:00
不想送回信告知是禮貌 錯在哪?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26:00
律法規章都有保護個人。如果她不開心她可以說,不過就跟其他人無關囉lemonade他沒回信說不想送= =您到底搞清楚狀況沒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27:00
那您去準備按鈴控告啊。有必要為了一個麻糬浪費生命?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27:00
angelH0516是阿所以說到底我當初噓的文還是沒錯阿= =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27:00
但是他也沒回信說要送您,那麼急給個資要幹嘛?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27:00
今天如果我贈送看到這回信會覺得搞甚麼又沒說送你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28:00
AngedesAiles所以是違反了什麼規定不能給個資?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28:00
對阿,贈送者有明確跟您說東西要送給您嗎?沒有嘛~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28:00
她自己錯字也一堆啊!自己錯字可以?別人錯字就該死?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28:00
沒有說要送您,給甚麼個資?這麼愛給喔,那等等要不要推文公布一下個資,我去您家朝聖。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29:00
再一直說我生病 再怎麼樣也輪不到你這個人中呂布來說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29:00
sense520: 寄甚麼店到店資料給我=>寄"什麼"小心哦原PO超討厭打錯字的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30:00
說不贏人就開始挑語病,到底成年了沒?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30:00
我又不知道你全名 我說的是陳阿偉阿 是你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31:00
angelH0516是打錯字= =妳們剛不是還在一直盧錯字問題沒幾下就忘記"打錯字"就該死的論調了?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31:00
索取者又如何?你有看到他回信不禮貌嗎?只看到T大的片面之詞吧?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32:00
原PO說的是介意索取的時候來信錯字 很多人都會這樣阿推聞厝自野梅插巴 你認真看了嗎
作者: j78088123 (SHOW)   2014-09-10 15:32:00
吵這個沒意義,只是每個人認知的不同產生的...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32:00
都當爸爸的人了,理性一點吧。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34:00
都在網路上發影片教學如何將電腦變快了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34:00
angelH0516您亂搜索別人這樣可以?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34:00
而且是T大回信之後m大才給個資的吧!又不是一開始就給!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34:00
M大您自己發文沒刪,怪我?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35:00
angelH0516我刪了 如果您查的到表示是搜索的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35:00
可能動畫師的腦力開發跟平常人比起來比較多%數吧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36:00
會這樣說就是不內行了有些地方刪了伺服器還是會備份的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36:00
不然您可以寫信給站長幫忙刪溜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37:00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37:00
留下痕跡是正常。但亂肉搜確定可以?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38:00
→ 依M大的個性,要是沒回信一定說贈送者傲嬌什麼的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38:00
我沒有亂肉搜啊,資料都是您自己當初主動公布的耶~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38:00
肉搜當然可以 只要不將完整資料放上來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39:00
樓上這句完全是腦補,沒發生的事最好你知道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39:00
難道你真的叫陳阿偉? 我亂猜的耶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39:00
沒說贈送給您就寄個資也是腦補,有說您中選嗎?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40:00
被插隊了!><誰叫她要回信?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41:00
索取者寄信來,贈送者回信不是禮貌嗎?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41:00
人家送東西有人寄信給他他不回信要幹啥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41:00
所以有人幫您忙,您都不會說聲「謝謝您」的?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42:00
被打臉了齁 誰叫你要回文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42:00
她那篇贈送文又沒說不能寄個資!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43:00
跟回信什麼關係= =?
作者: AngedesAiles (Cherubim Gabrielus)   2014-09-10 15:43:00
我的推文也沒說不能寄個資,這麼愛寄,那寄給我好了手機號碼不用寄,因為已經搜尋到了。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5:44:00
其實原po就有個資啦 在公開場合說人有病 不知道有沒有觸犯到什麼法條?要提告其實也不是什麼難事 對吧?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44:00
沒有被打臉啊!她覺得不合規定就別回信啊!回信糾正錯字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44:00
sense520現在是問angelH0516肉搜並公佈部分資料可以嗎?lemonade我可沒說= =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45:00
很厲害嗎?那拜託先檢查自己錯字好嗎?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45:00
他是在問您。我收回動畫師腦力開發%數比常人高那句話看來也沒天資聰穎多少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5:47:00
敢做不敢當?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47:00
她回信可以說已送出啊!為什麼要糾正錯字?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47:00
有人補教業才真是超強der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48:00
歐~~所以是被糾正所以心生不爽。早說嘛~~~~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48:00
很多人送東西都會在意別人的錯字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48:00
當爸要理性,那當媽的就可以不理性罵髒話嗎?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49:00
可能有人抗拒學習正確的知識吧~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50:00
是我當然不會希望東西送給一個連字都不好好打的人阿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51:00
謝謝angelH0516開放肉搜,反正工作不順利也不想做下去了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51:00
在意錯字那贈送規則寫清楚啊!自己沒寫誰知道?還糾正咧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5:51:00
糾正錯字 是錯的行為嗎? 貽笑大方比較好?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52:00
加油,祝您能找到一個不會容易爆氣的工作。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53:00
不好意思我工作順利。不過您麻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53:00
糾正是為他好,怕他以後索取不到?這句話夠好笑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53:00
個性改一改工作才能一路順遂 不然只是滾石不生苔一個換一個 每天爆氣爆不完阿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54:00
m大是否索取到東西是他的事,有需要誰關心嗎?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54:00
不會呀,看到這種失敗的案例,讓我更想要繼續待在補教業教導小朋友們正確的禮儀觀念了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55:00
有時候正確的事情反而看起來好笑你又知道原PO不是這樣想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55:00
sense520剛這點謝謝您對angelH0516說。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56:00
別誤會是對你說的啦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56:00
angelH0516那先經營好自己的感情吧!這樣怎麼教小孩做為一個老師,應該經營好自己的一切,包含生活、感情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57:00
M先管好自己的嘴吧 不然到處得罪人自己都不知道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0 15:57:00
我會跟他們說感情要靠自己去摸索,但是打錯字要虛心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57:00
看看老師是什麼樣的姿態,就會擔心台灣的未來教育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58:00
你必須要了解正常人的思考方式才不會格格不入跟大家講的話都不一樣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5:58:00
正常的人思考方式=>肉搜=>公佈個資對不起我不削當你這種"正常人"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5:59:00
別拿我說的這些好話說別人 我是在說你陳阿偉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5:59:00
補教業教小孩正確禮儀?哈哈!這志向真偉大!辛苦辛苦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6:00:00
不要寫錯字! 是國小老師耳提面命的事 錯了就錯了 大方承認錯誤 知恥近乎勇 硬拗自己沒半點錯實在是很難看耶..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00:00
阿不對 我真的不知道你叫啥 只好叫你陳阿偉了 別介意嘿大家重點就別在錯字了吧 態度才是重點說不定你態度好點就有很多麻糬吃了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6:01:00
人類是因為會犯錯才會進步。是我會教導孩子不要怕犯錯而不是教他"不要寫錯字"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02:00
總不能你一直犯錯叫大家不要犯錯 雙重標準太嚴重了吧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6:02:00
不好意思 我自己是堅持可以打麻吉的只是提醒現在在tigerda的文章,他是很討厭錯字的所以提醒大家別打錯字哦。這叫雙重標準?好的我終於了解您的詭辯了@@好拉改天還有機會當面聊。先出門忙了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04:00
報案時記得請您的朋友將全文看完誰對誰錯相信他應該知道我等您的傳票 畢竟現在是這狀況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6:05:00
放心= =這跟對錯無關 XD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05:00
http://i.imgur.com/54251Ky.jpg別理虧沒話說就說出門 這樣很麻糬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6:06:00
那拜託T大也不要有錯字好嗎?自己有錯字憑什麼糾正別人?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6:07:00
我想他以後應該很難再索取到其他東西吧 XD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07:00
其實只要網路上找的到的東西,都不算公佈個資...只要可以證明是在網路上公開資訊的話啦..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07:00
索已說厝自不是重典 熊尻比較重要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08:00
所以如果GOOGLE道誰的名字的,記得拍照證明是公開的不然某APP程式早就違法了(笑)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09:00
希望報案時 警察能給牠開導一下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09:00
所以也不用擔心,因為有人的帳號一GOOGLE還真有全名= =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6:10:00
(打哈欠)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6:10:00
態度才是重點!有人態度就真的很囂張啊!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6:11:00
對啊 超囂張der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11:00
F大你應該也是正常人 這種明顯的事情怎麼會搞錯重點呢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12:00
我覺贈送者有權選擇要送給誰,信內容判定是贈送者權利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6:13:00
而且人家糾正她錯字就被嗆,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13:00
沒錯阿 我也常拿不到東西阿 也會因為打錯字對方回信糾正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13:00
首篇我沒看到,不過T大不喜人家直接給資料感覺好像一定要送給這個人一樣,的確不是很恰當或許T大的點是錯字,不過我的點是注音文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6:14:00
是權利啊!沒有人說她不能篩選索取者,是她回信的態度讓人覺得不舒服!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15:00
但我也知道連字都打錯收信人看到當然會給比較正確的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15:00
索取物品還是細心一點,不要好像怕搶不到一樣比較好吧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6:16:00
a大,當初T大回信的時候,並沒說不給他,只有糾正錯字而已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17:00
如果我是因為打錯字被糾正,我會禮貌性的說個不好意思我打錯了,我覺得這並沒有什麼呀...不要把事情看得太嚴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18:00
沒說不給他也沒說給他阿 直接給店到店當然感覺差不是嗎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18:00
重,如果說個"不好意思,打太快沒注意到" 自我修正一下或許就不會引發這些衝突了單看後面說話的方式,用酸人的言語來溝通,的確不太好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6:20:00
出門前再補一下.ainia0719我收到"沒贈送麻吉"的信之後回信內容大概是:"哦對不起我太急了怕拖太久會過期"我是索取"麻糬"拉。我店到店資料是XXX門市電話XXX姓名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6:21:00
有的有要出門嗎?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22:00
其實我沒看到一開始,只覺得雙方都太激動了,M大也不要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6:22:00
接著就原PO不回信,直接在文章內推文寫很討厭別人打錯字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6:23:00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6:23:00
所以F大有看過原po的回文?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24:00
我覺得錯字忌諱是每個人的價值觀不一樣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16:24:00
剩下的等我朋友晚上上班吧= =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6:25:00
如果贈送者規矩那麼多,那是不是應該po文時就打清楚
作者: JessycarQQ (Jessy卡)   2014-09-10 16:25:00
T大還是備份後刪文吧 這樣不合板規啊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26:00
其實我覺得原PO推文說她忌諱了,M大就可以算了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6:26:00
所以到底原po有病(M大說的)和麻糬到底有什麼關係?一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6:27:00
然後刪掉原文再po文說她為什麼不能忌諱錯字?她沒問題的稚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27:00
因為原PO已經有說不要為了索取而索取,大多人會細心真要說的話,粗心大意也是自己的問題..為何送出前不能多加確認呢?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6:28:00
M大你寄完最後那封信後 原PO大概覺得也沒必要跟你解釋那麼多吧 畢竟後面可能還有很多人要索取又可能已經贈送出去了 就沒必要回了畢竟她回你的信裡面並沒有說確定要贈送給你加上原PO本來就是討厭錯字的 更覺得不用回也是人之常情現在M大寄封信跟原PO道個歉不應該一直說他生病之累的大家一樣可以繼續大方送開心拿搞成這樣一直計較錯不錯字這種原則問題何必勒
作者: ainia0719 (Ainia)   2014-09-10 16:35:00
同意樓上~大家都太激動了~打個哈哈賠個罪就過去了嘛...
作者: z753951zxc (這是ID)   2014-09-10 16:59:00
同一樓
作者: maoza (毛雜)   2014-09-10 16:59:00
覺得原po辛苦了,贈送者本來就有資格選擇誰來送,因為沒拿到贈送到處噓文也蠻無聊的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7:01:00
a大s大,那是否T大當初就不該刪文再發一篇直接點名m大的文m大一開始的噓文坦白說我也覺得不用這樣,但T大刪文再發文直接嗆m大就比較好嗎?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7:04:00
或許是原po在別版po文m大一直在底下說錯字的事搞得原po不爽才來這邊發文的吧因為這樣的確是蠻困擾的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7:10:00
2s大,我認為m大有不對的地方,但T大也不是就沒問題她忌諱錯字ok,那我提醒她自己也有錯字,為什麼就要砍掉重練?我承認我的態度也不好就是了!但我不想跟她道歉因為我就討厭她"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的態度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7:15:00
比較好是都針對自己的問題道歉一下然後這篇文章刪了就沒事了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7:16:00
m大在別地方噓她並不是說錯字的事,是說她脾氣不好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7:17:00
在我們吵的時候還是很多好心人在送東西啊其實不管是錯字的事還是脾氣不好又或者是尿尿沒沖水感覺都不好不是嗎對原po來說已經造成困擾了才是比較主要會造成後面一連串的原因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7:20:00
看她的文章,我覺得她脾氣不好是真的啊!m大也沒說錯X她大可以不用理會m大的噓文,但她卻急著解釋m大噓她是因為give板的事才被噓,還直接板上發文求助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7:28:00
我認識很多醫護人員 真的可以體會他們脾氣不好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7:28:00
也在黑特板標題打m大id(只馬賽克三個字母)直接罵,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7:29:00
是因為平常真的都太累 都這麼累了回家看ptt還要受氣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7:29:00
m大亂噓她,她可以寄信請板主處置,而不是把板當她個板直接tag人發文!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7:30:00
這麼不爽也是情有可原 何況其實我覺得原po這反應算正常畢竟他是工作之餘好心送人東西沒想到還遇到這種事情是我也是龜蘭趴火啊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7:33:00
那我覺得m大在公開板面被tag,不爽也正常!這不是她個板
作者: amyandtim (Rainbow)   2014-09-10 17:36:00
吵到最後模糊焦點啊不就好棒棒。快點刪文不要在污染版面了謝溜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17:39:00
只是單純覺得這個版發生的事情po上來希望別人不要再遇到類似的事情加上發洩一下XD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7:42:00
m大也是好心提醒大家別踩到她的雷啊!
作者: JessycarQQ (Jessy卡)   2014-09-10 17:43:00
先推 不論雙方誰贈送誰索取 我覺得雙方態度都不好贈送人沒必要把態度擺這麼高 而索取人也沒必要見笑轉生氣 看看板上很多贈送人索取人 態度跟禮貌都很好~這才符合贈送版愛惜東西互相幫忙的主旨吧!
作者: Feiyin   2014-09-10 17:46:00
以上。我懶得回了!有什麼意見可以站內信交流XD
作者: JessycarQQ (Jessy卡)   2014-09-10 17:46:00
再次建議T大備份後刪除本文 因為 這裡不是個人的個版
作者: SabrinaBai (面癱控)   2014-09-10 17:57:00
這不是個版,請原po私下解決好嗎?從上次錯字事件就一直出現在give版上,實在很煩。
作者: fuyako ( )   2014-09-10 18:40:00
你個板嗎= =
作者: DuDuCute (媽咪天然手工麵包)   2014-09-10 18:45:00
有必要到人家贈送文裡這樣嗎?回信挑錯字也不算挑釁吧如果他PO文講你不是,你也可以去PO阿,也不用每篇文都留言吧!人家尚未決定送你,你就留資料,也不是很好吧
作者: solasola10 (sola)   2014-09-10 19:00:00
別當個板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10 19:27:00
作者: CTgogogo (中華加油)   2014-09-10 19:51:00
兩個問題都很大
作者: QQmn (QQmn)   2014-09-10 20:09:00
吵夠久了 一個銅板不會想
作者: candy7777 (宅妹)   2014-09-10 20:11:00
看了一連串文,我覺得根本是m版友找碴耶!!!希望鬧版的人可以永久水桶~這個版這麼溫馨,實在很可惜
作者: lena411100 (12å–µ)   2014-09-10 20:25:00
怎麼還在跳針阿==…原po真是辛苦了同意樓上 版主來處理下吧而且是誰被這樣鬧 都會生氣的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0:33:00
推,將心比心,一直被同一個無聊人士鬧是誰都會生氣。已經不是一個銅板不會響的問題了,是有人故意一直鬧原po
作者: lena411100 (12å–µ)   2014-09-10 20:56:00
看到某m一直說從朋友那知道 超恐怖 原po可能要小心一點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1:33:00
被無聊人士鬧應該是寄信請板主處置吧?一直發這種文才叫鬧板吧!當她個板?板主還沒空處理是不會等一下嗎?有點耐心不行?以為板主很閒?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2:52:00
所以現在原PO的意思是:私法正義?互拼發文戰對方就是了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22:59:00
沒什麼好私法正義的 單純讓大家知道收到這人的索取信心裡先有個底而已吧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03:00
m大,明明是你的錯你為何老是模糊焦點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3:03:00
已經發過兩篇,其中一篇還直接黑名還不夠嗎?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0 23:04:00
不好意思~我不爽我昨天的po文被鬧 可以嗎?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04:00
只要有人提到你做的傷害原po的事,你就跳過,然後扯別件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04:00
不爽就可以發文討戰?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3:04:00
發第三篇是怎樣?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05:00
所以現在您變版主了?想怎樣就怎樣?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0 23:05:00
老實說 這種感覺很不舒服像是被騷擾...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05:00
不爽就可以發文挑戰? 我告訴你,他這麼做確實不對那你勒?你說一堆傷害別人的話勒,為何不道歉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0 23:06:00
應該是你是版主吧? 一直騷擾人 爽就騷擾是不是?????????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06:00
您會覺得不舒服。那前面發文前想過自己才更令人不舒服嗎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07:00
原po這樣發問確實不妥。但不是自己被人一直騷擾、不干自己的事,就置之不理,甚至一直噓"當個版",難道大家就不能體諒被害者一下嗎?我們可以如此縱容壞人嗎?壞人做錯事有一堆說辭都沒關係,受害者只要做不對某事(發這篇文)就被罵得很慘,正義到底用到哪了?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08:00
好人壞人並非簡單的定義。而現在亂下定論就是"私法正義"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08:00
你少在那邊扯一堆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09:00
我說就說我扯一堆。妳說就不扯 好笑= =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09:00
自以為很懂,不去修正原先的錯誤還越扯越多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10:00
您也了解自已在自以為懂哦= =原PO總共發了約五篇文章,標題全部指明我。真的超強的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11:00
我只單就一件事講,你扯一堆其他事進來幹嘛你認為你不該被黑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11:00
原PO認為的正義,應該是我也發文指名他,兩個互吵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12:00
那你發啊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12:00
我認為我、tigerda都該被黑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13:00
您先說吧 我閃了什麼?因為一直都沒重點 看不懂要回什麼所以現在是討論麻糬?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14:00
不要針對推文網友對戰 或亂原po的其他贈送文麻糬事情早就討論完了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15:00
原PO刪掉全部針對性文章,自然沒有恩怨= =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15:00
同件事可以不要一直重複講嗎你們的站內信啊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16:00
明明就你錯,你幹嘛老不承認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16:00
錯在哪= =?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17:00
同一件事(麻糬贈送)的起末,前面你也自己講流程了。這事討論很多次,總之就是你不對錯在哪? 錯在你幹嘛認為別人挑釁你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18:00
結果只得到判決是哪招....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18:00
之後對原po做一堆事不然你想怎樣你亂原po的文 說她隱私 是都不用道歉?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19:00
我純屬噓好玩的。原PO看到立刻就血壓飆高立刻PO心得文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20:00
你亂她 你是想怎樣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20:00
心得文直接指明我ID,這也我錯XD?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23:21:00
其實這些早些都討論也都戰過了 再說也只會跟m一樣變成只會跳針沒有內容 說人挑釁自己一直人身攻擊 說別人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21:00
妳說的就是重要事情....我說的就講別的事...........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21:00
前後搞清楚好嗎?是你錯在先,原po被你騷擾得受不了,才發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23:22:00
能來這邊告訴各位版友此索取者之態度以及其後續作為?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22:00
你唉地的文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22:00
前後妳才需要搞清楚。是原PO錯在先,亂PO文標我ID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24:00
同意s大,早就討論過了!m大還閃爍其詞,老是不針對事實道歉,一直找後面原po被氣到公布唉地這事來講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25:00
原來指鹿為馬就是上面的狀況....都妳說就飽了XD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25:00
她為何要刪文,已經討論了,是你錯在先,她才黑你,黑人能隨便刪嗎?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26:00
尤其又是死不認錯的黑人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3:26:00
拜託不要一直跳針好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26:00
黑人成立只存在他先發文而已= =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23:27:00
最後m偉先生不知您去警局了沒 希望您說到做到 我有的是時間跟您跑法院 反正都住台北大家都方便 要多麻煩我也可以配合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27:00
早好了= =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3:27:00
妳不爽是妳的事,這裡是給板,不是妳家,要發洩請找對地方,不是在這po文佔板面,板友沒必要接收妳的情緒垃圾妳被騷擾是妳的事,不需要發這種文來汙染板面叫人自重,妳自己也該檢討,這板不是妳開的!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36:00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36:00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41:00
m大,奉勸你跟原po承認錯誤(不要再問我錯在哪,已說過了...!),然後不要再結外生枝(跟版友告來告去),到處結怨不好,你自己不也說過這話?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42:00
我有我的錯,原PO有原PO的錯。我能對他道歉,他能刪文?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3:43:00
整理一下 原po刪除的文 http://ppt.cc/cujL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43:00
這是合理的要求。全部清掉,彼此也沒什麼好說= =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44:00
然後你們有看之後的某篇文嗎,有人利用讓雙方"吵熱氣氛"的方式賺錢。別被那些人坑了!私下道歉合解,一切沒事~!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44:00
當初原PO寄信給我,但只片面說安慰的話 沒任何做為只會令人覺得罵爽了就拍拍對方。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45:00
我是覺得你誠心道歉,不再亂她,她也許肯刪文。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3:45:00
m大首噓 再來是這篇 http://ppt.cc/S6D1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45:00
chayou看不懂您的意思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47:00
我不知道你說的那封信的內容,無法幫忙。建議你們倆個好好談談,笑笑就過去了,不打不相識嘛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3:47:00
然後才有連噓的事件發生。如果原po沒問題,為何刪文?最後再說一次,被鬧被騷擾,有問題請找板主甚至站長處理不用假借提醒板友之名行黑人之實。很明顯人家只針對妳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51:00
其實女生覺得不受尊重後,很容易說氣話(例如 幹嘛跟我索取? 要吃不會自己買喔!) 但說的氣話早已忘了,在意的是起初不被尊重的事。男生總是聽了這些女生的氣話後忿忿不平,無法容忍,同時也忽略了當初不尊重女生的事。 我覺得你們好好講,互相道歉,就行了!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3:52:00
不見得每個人都會被他這樣對待,而且要提醒,黑名就夠了不然黑名制度用來做什麼?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54:00
真心希望你們能和平解決,畢竟世上最可貴的就是愛。別再製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54:00
這種時候什麼男女平等都是假的XD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3:55:00
所以,女生生氣就可以說氣話?然後一句忘了就沒事?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0 23:56:00
不過原PO現在,正看戲貌慢慢回早上的。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56:00
恩,我沒有男女不平等的意思,只是單純分析這件事的盲點而已。我言盡於此...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23:57:00
大家都不是板主 幾個最後再說一次也不能強迫po將這人的言行讓大家知道 我最後再說一次 索取的態度以及人身攻擊才是造成後續一連串的主因 那些認為原po當個版在鬧的人真的務必講m的言行都看過一次後再來說是不是有必要告訴以及提醒大家給版有這種人的存在 看到別人困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3:58:00
她說氣話&發你唉地文 不對,你不尊重她,直接寄收信資料&之後的舉動不對,大致如此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0 23:58:00
擾不是真的困擾 自己發文一直被騷擾你才能體會那種感覺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0 23:58:00
謝謝樓上提醒。我每篇都看得清清楚楚,包括原po在別板po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1 00:00:00
(愛地文不是黑人文喔)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00:00
的也都看過了。我並非認同m大的行為,但原po這種發文方式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1 00:00:00
如果給版素質逐漸低落 事不關己才是最大的幫兇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1 00:01:00
推s大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01:00
十分不可取。請善用黑名制度,不是不爽就開文嗆人在意的人會直接查黑名單,不在意的人就算原po發再多篇也不見得會看到,不需要連發三篇針對同一個人的文章佔板面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1 00:04:00
也許有些人想賺黑心錢><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04:00
賺不賺黑心錢已經離題了也請原po在意一下不想看到這種文章的板友心情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06:00
什麼是黑心錢?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07:00
妳的行為並不叫好心提醒 只是在發洩妳對m大的不滿而已如果大家都認同妳,為什麼那麼多人說妳把這裡當個板?自己好好想想吧!還有,不是妳叫別人不要說,別人就要聽妳的。就是有人覺得妳把這當個板,憑什麼要人別再說?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1 00:09:00
就是吵熱氣氛讓你們訴訟,從中賺一筆和平落幕吧,別讓想賺黑心錢的人有機可趁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10:00
了解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1 00:11:00
正看戲貌慢慢回早上的~?你以為我沒工作不用上班喔...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1 00:11:00
後面有篇文,叫"分享一些在網路上當的經驗給各位" 就是在說黑心錢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1 00:14:00
他對m的不滿未來也有可能變成別人對m的不滿 這沒有絕對 也沒有絕對不對 所以將此一連串的情況讓大家知道並無不妥 至於您認為被干擾到 也只是事不關己希望原po將文章刪除還您一個眼不見為淨 刪不刪除po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15:00
s大,那也不關她的事,ok?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1 00:15:00
以及版主自會處理 您戰了半天沒刪除也浪費時間打字看別人回覆不是更累? 這文章早被洗到後面 要看的人自己會拉上來看 像我都要越拉越久 因為文章越來越多了嘛 您不要看不就眼不見為淨了嗎 網路就是每個人都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1 00:16:00
有言論自由 更何況這事情並不是啥選舉地溝油的文章是跟給版相關的 你說是吧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16:00
我上來是想看溫馨的贈送文,不是這種情緒發洩文,謝謝。前面兩篇已經夠了,後續的吵架基本上是她們的私人恩怨跟給板沒什麼關係吧!這篇文章又不是贈送文..= =言論自由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1 00:25:00
我倒是認為雖然不是贈送跟索取 但當然也是跟給版有關係 看看大家的贈送文 也看看別人的贈送跟索取經驗讓有些可以被避免的事情不會發生不是也很好? 就好比我來這邊神某個正妹 那才是真的他版事務吧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26:00
罵完 發了幾篇文章戰人?都不刪文叫做不計較...!!?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1 00:27:00
s大正解~贈送經驗為什麼不能po?提醒大家地雷不行...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27:00
贈送經驗可以PO。但指名ID就是討戰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1 00:28:00
M大 你還沒回答 明天要不要跟我律師談談 來討論一下~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28:00
我管他鬧妳什麼?要警告他找板主啊!發文佔板面是怎樣?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29:00
討論什麼?怎麼妳永遠覺得世界是圍著妳繞的?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30:00
又不是只有我說妳佔板面,針對我是怎樣?有考慮過別人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30:00
妳律師是我朋友嗎?別人幫妳忙是應該的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31:00
可不可以不要永遠都只想自己?覺得自已是女王嗎?說約就約?您是我的誰?怎麼搞的像欠妳的?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1 00:32:00
誰幫我忙?你朋友是誰?? 我朋友好幾個是律師跟法官 你說誰講清楚點 不然也搞的我好亂= =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33:00
搞不懂妳要討論什麼?需要討論什麼?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33:00
s大,不是只有我不爽原po發這種文,那是不是也要叫大家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1 00:33:00
你不是要告人?! 來來來~那跟我律師談阿!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35:00
不爽不要看?然後忽略原po把這裡當個板的事實?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35:00
要告人我自己處理就好,謝謝哦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1 00:35:00
我不是女王~倒是你比較像老大!寫信要的東西沒索取到不爽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1 00:36:00
不是 是我想告你!錢我準備好了 等你放馬過來~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36:00
拿麻糬是好玩。拿不到會不爽的應該只有您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1 00:37:00
我是贈送者~我要拿什麼? 喔~受你一肚子氣是真的...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37:00
您要告就自己提告= =律師沒有偵查權。不是警察= =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39:00
妳自己的事情自己處理吧。這種事情也愛公佈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1 00:39:00
那你覺得你是老大嗎 人身攻擊還不準別人回嘴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 你這樣亂完罵完再來怕大家知道你的所作所為再用也沒很好的口氣要求別人將文章刪除 你覺得這有可能嗎 不備份貼在別的地方你應該要偷笑 就算別人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40:00
朋友多好棒棒 那請妳私下解決 別再汙染板面了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1 00:40:00
講你不對將id公佈 那也不是自己造成的嗎?如果要文章刪除口氣態度至少不要跟一開始一樣 當初發文前想一下說不定你現在正在吃原po送的麻糬呢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41:00
所以整理:人身攻擊、罵、沒很好口氣、態度不好OK麻煩以上請附對應證明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9-11 00:42:00
拜託你別再跳針了啦!你有沒有想過是你昨天鬧我不是??我受不了才發文警告你不要再騷擾我!! 你還不懂是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43:00
麻煩您也別跳針了。妳有沒有想過誰先亂PO文戰ID的文是您發的,您有編輯權。球員裁判都是您,還我欺負您?
作者: mishiya (╮(﹀_﹀")╭)   2014-09-11 00:45:00
公開板面板友也有噓文的權利 妳也可以不爽不要看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1 00:46:00
呃你們別再吵了啦!漁翁已經開始竊喜了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1 00:47:00
你這不就跟祭止兀一樣指控別人然後沒證據 別人說你很明顯的錯誤你卻要別人耗時費力去蒐集 其實不用蒐集文章一打就都是你那傲慢的態度以及做賊喊抓賊的嘴臉了啊這就是你為什麼要對方趕快刪文的原因啊不是嗎
作者: mi000731 (M。I)   2014-09-11 00:49:00
sense拍拍難得看到排版讓我直接PASS的
作者: sense520 (來吧來吧)   2014-09-11 00:53:00
不看是你的損失啊說的都是這件事你的問題所在 我並沒有像你一樣跳針跳沒完 也可能你一直跳針是因為一直跳過我的回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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