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品:打亮粉,腮紅,眼影筆,護唇膏
到期日(食品及美妝品請加上到期日):全部都巳過期 而且過期"很久"了
領取地點:台中市政府斜對面的市警局面交 時間是週一或週三晚上6.15
期 限:送出為止
聯絡方法:站內信
備 註:全部都過期囉 大部份過期多久不確定 但因為都剩很多
看有沒有人要拿去做其他用途 建議不要再用在臉上
因為這件事很重要 所以再說一次:
*以上美妝品全部都已過期很久 有一樣確定是2011年到期的
不介意的人才跟我索取*
另外,回信時請附註:
「我清楚知道所索取的打亮粉,腮紅,眼影筆,護唇膏都已過期很久」
P.S.回信時請勿刪掉我的原文,請在原文下方加上自己的話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