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寶傑好
偶爾會有人誤把求物回復在版上而沒有使用站內信
姑且不論一行文那種「我要,給我」、「東西還在嗎」、「我痔瘡犯了」(咦?)
我發現非一行文的人好像都不會在文內打上自己的聯絡方式
我個人都會在求物站內信一次打好時間、地點、聯絡方式之類的資訊
這樣是否很怪異呢?
或是大家的想法是等到確認中選再給聯絡方式呢??
對於贈物的人,第一次來信就給聯絡方式,是否會影響你給物的意願呢??
作者: BeeLove (BeeLove) 2016-06-23 03:07:00
我覺得確定受贈再給聯絡資訊就好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06-23 03:19:00推樓上 確定後再給
作者:
veluriya (該死的電腦)
2016-06-23 06:49:00老實說我不喜歡收這種信,沒有確定受贈卻留地址...很怪
應該說 若是不是只留一句手機 人名 我就還好但是遇到不少 就只有 我要 手機 名字,就沒了
作者: fdav (生活中) 2016-06-23 14:27:00
確定要贈送再詢問個資吧,不然被誤會大量收集個資也麻煩
我也覺得這是牽涉到個資問題,似乎不妥。索取者先給了個資,結果卻未獲贈,若不在意便罷。但我站在贈送者的立場比較不喜歡收到這類信件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