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tonyfire 不聯絡,浪費時間

作者: bluezero000 (窩草)   2016-07-15 16:36:49
7/9在板上po出,送電腦椅的事情,
請他加我的聯絡方式,一直到13號都沒下文,
又寄了封信聯絡,給我他的聯絡方式,
我主動聯絡又愛理不理,
15號寫信來跟我說他不要了。
我還真的是謝謝你浪費我一個星期的時間在等你。
板上如果禁止說髒話的話,那我也沒話好說了。
作者: tonyfire (Antony)   2016-07-15 16:43:00
時間很長沒有注意到先和你說抱歉,最近也剛好在做一些東西上的整理,原本需要,後來才決定不需要,對於這件事情我也很抱歉,如果要黑名也是正常的反映我也無法說什麼
作者: gebaho (吉他手)   2016-07-15 17:07:00
感覺道歉的超沒誠意!被列黑名還一副無所謂...怒
作者: aj5575 (金剛小芭比)   2016-07-15 17:18:00
要或不要?要想那麼久嗎?
作者: larry60854 (班傑明的奇幻旅程)   2016-07-15 17:23:00
身為索取者,請該有自覺好嗎? 不要一句"沒注意到" "不需要了" 就想打發了,贈與者沒有義務聽你這些藉口。而且最最最討厭的就是,寄信來索取,後來又不要的了。
作者: sorro0920 (sorro)   2016-07-15 17:35:00
索取前本該深思熟慮,如用不到再轉送即可。
作者: Bright (璀璨的代價)   2016-07-15 17:58:00
要了就快點聯絡拿走,不要造成贈送者的困擾才是。至於拿了臨時改念頭不需要又是另一回事啊
作者: cchasel (下一步)   2016-07-15 18:17:00
拿是一個臉,不要了又一堆藉口
作者: tver (決定無有疑)   2016-07-15 18:40:00
一樓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作者: antss (antss)   2016-07-15 20:00:00
完全的無所謂且不在意贈與者心的人,不認為會多愛惜受贈物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07-15 20:19:00
26化
作者: goalmaker (金靴獎得主)   2016-07-15 21:39:00
頗誇張!
作者: cherry031874 (櫻小桃)   2016-07-15 22:21:00
活在自己的世界
作者: angelofdeath (小宇)   2016-07-16 00:31:00
真的有夠糟糕 幫高調
作者: wsxe2007   2016-07-16 01:36:00
看到東西只知道搶 唉...
作者: jialinhl526 (邊緣人)   2016-07-16 10:37:00
愛要不要的根本就不是很需要嘛
作者: angelae086 (安安)   2016-07-16 17:10:00
饋贈人最怕被時間給澆滅了原本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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