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pebear (不想做自己)》之銘言:
: 物 品:Kevin Durant親簽5代球鞋us9.5 1隻(8-9成新)
: 到期日(食品及美妝品請加上到期日):無
: 領取地點:貨運300元
: 期 限:送出為止
: 聯絡方法:站內信
: 備 註:在下塌飯店簽名的,不想在收集
: 因有面交不好的經驗
: 所以嫌運費很貴的鄉民
give版有兩個用意
除了二手堪用東西流通,讓更多人可以使用外
也可做愛心,比方有些人在版上贈送全新東西給版友,只希望能幫忙到需要的人
而hopebear你這咖,幾個月前,你在版上po Blake Griffin親簽球鞋,起手式都是不愉快
經驗,運費要300,當時沒人理你,幾個禮拜後,你又重po一模一樣的Blake Griffin文章
,這次質疑你的人開始多了,你趁版主沒發現,先自刪
8天前,你不是po Blake Griffin,你跟這次一樣po KD,這次噓你的人更多,質疑你的人
更多,於是8天前你文章放不到一小時後自刪
今天你又來po了,文章壽命更短,不到20分鐘就自刪
你想說先po看看,有人騙到手後,就賺到是吧,被噓的話,反正我就自D,版主也不知道
發生什麼事,對吧
不好意思,我幫忙備份,我決不會刪文,你放心
是甚麼運費要到300,一隻鞋運費300,林老師我從大陸淘寶買一雙鞋回來運費都不用300
,你卻跟大家說,因為啥小不愉快經驗要運費300
: 可以不要跟我拿
: 還有那些叫我要認證的鄉民
: 你們不知道要花多少錢認證嗎?
: 而且要送到國外要花多少時間?
: 如果鄉民給我錢我是可以去認證
叫你認證就是我啦,你今天講的好像是我有問題,x,我那知道你是不是自己隨便畫唬爛
自己簽一簽啊,說不定連鞋都仿的,花多少錢多少時間認證,這是你自己要證明的,為何
變成別人的錯,別人的問題,你現在是要包贏就是了是嗎
這樣好了,因為你都各一隻,只要你證明鞋子是正品不是仿且簽名為本人所簽,我直接開
車過去付錢給你,讓你不會有不愉快經驗,愉快的經驗,全程我錄影一刀未剪,po給所有
版友看,證明你hopebear的清白,你敢嗎( 對!!!哇丟洗看你謀,笑你不敢啦 )
作者:
pangene (懶地照顧自己)
2016-10-31 03:52:00面交不愉快跟運費到底何干?居心叵測
作者:
horin (不必迷惘 迷惘是正確的路)
2016-10-31 04:13:00推~
作者:
ho2002 (批踢踢特偵組)
2016-10-31 04:20:00不推不行啦
作者:
burgundyc (burgundyc)
2016-10-31 04:24:00推~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6-10-31 06:18:00推
作者:
aj5575 (金剛小芭比)
2016-10-31 06:18:00強!
作者:
JieshinRS (油水夫夫住我家樓上)
2016-10-31 06:53:00推爆你啦~~
作者: com45676 (com45676) 2016-10-31 06:54:00
有些人真的是...水!
可是運費300他要賺啥,就賺300嗎?怎麼好像有點少(ー_ー;)
作者:
ninis2340 (ninis2340)
2016-10-31 08:25:00只能說在台灣什麼人都有,原本我也想備份,可是他每次觀風向,當被噓很多時,立馬刪文,導致我來不及備份,謝謝nba大藉由此篇我質疑hopebear一點,之前你po BLAKE Griffin親簽球鞋,你說7成新,這次KD你說8~9成新,假設你的鞋是真的不是仿的好了,通常簽名鞋很少簽完名後再拿下場打球,且你都只有一隻,理論上應該近乎全新才對啊,頂多會多一些灰塵,為何是7成新然後8~9成新,所以你自己寫的不就怪怪了不是嗎再者不愉快面交跟要運費300,怎麼聽都覺得是兩件事,當然如果你原本邏輯推就有問題,那就不難理解啦~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6-10-31 08:31:00幫高調社會需要更多公平與正義
作者: MotleyCrue (克魯小丑) 2016-10-31 08:36:00
辛苦了
作者:
Ewighket (EWIGHKET)
2016-10-31 09:01:00原來如此
作者:
ninis2340 (ninis2340)
2016-10-31 09:31:00假設是真的,也不代表他所有的都該合理化,且有病應該要做的是去接受治療,而不是上來po文吧
作者:
orange610 (orangesheep)
2016-10-31 09:40:00推阿!!!!!!!!!!!
作者: kevin55555 (frog) 2016-10-31 09:47:00
射手板也很多,感覺她(?)有點慘
作者:
crane96208 (åž‚æ»å …æŒ~å·²éœæ¢)
2016-10-31 11:43:00幫高調
作者:
kanakin (誰よりも優しく強く)
2016-10-31 13:23:00幫高調也不一定有用,一來板友不一定會爬文,二來板主不會一篇篇看文章,直接將證據寄給「h版主」比較快。
作者:
FFtera (嘟嚕嚕蹦蹦)
2016-10-31 13:49:00推推!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6-10-31 17:11:00不要認為世上沒鬼...夜路走多了,總有一天會遇到的.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