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anzhong (Frank Castle法è˜å…‹åŸŽå ¡)
2017-10-03 07:50:48第一點算很奇怪 明明在我家附近幹嘛還不退運費?!
第二點算是從無到有的概念 我從別人那邊拿好東西在拿去換更好的東西
就是一種無本生意的概念 也算是另外一種形式的買賣
反正這個版有職業槍手 不是一個 是一群 這已經不是新聞了
你要什麼清寒證明 各種窮苦理由他們都能一秒掰出來 可見早就打好基本功了
真的想拿東西的 拿不到
槍手拿到東西 東西跑哪裡去 你知道嗎?!
有幾次都是很屌的那種 擺明我第一個發信了 結果回信的都是說以被索取
對方發文後我一分鐘內發完信 還是被截到
那我不知道是我每次運氣很差 還是對方打字手速比我快 不然就是複製貼上而已
這個禁忌話題我就講到這裡吧 你說給槍手拿東西 槍手把東西拿去賣算不算違反
本版精神喔?!
套一句二手車行最愛說的話
「我把車交給你,你過了這個紅綠燈之後,不管這車怎麼了都跟我無關了」
※ 引述《cpwu (joewu)》之銘言:
: 在贈送、受贈時,有兩種情形,想詢問討論是否會違反give版規、或give版精神:
: A.我是贈送人,文中表示限定以付運費後寄送方式索取,有版友付運費了;
: 結果我發現收件人的地址在附近、或是工作途中可以順路送達,
: 這時候,我告訴收件人改為由我自己送過去、但不退運費,他也同意,
: 請問這樣是否違反版規呢?
: B.我是受贈人,拿到贈送品以後,
: 在別處(PTT或其他網站)「以物易物(無金錢往來)」刊登並交換他人的物品,
: 請問這樣是否違反版規、版精神呢?
: 其實以上兩種情形我都沒遇到過,只是最近在FB看到有人討論類似的事件,
: 所以想在這邊詢問討論一下~謝謝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