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篇文章#1RSL7MM6 (give)
BarnHart推文言詞請注意
故給予 警告
作者:
xxUno (Uno)
2018-08-14 09:36:00這過當了吧= =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8-08-14 10:27:00玻璃心的人真多...
我並沒有要索取,我留言是提醒中午至傍晚五點半,氣溫三十多度,距製作完成約六小時,她都沒寫保存過程,或是她自己食用後的感想,要把一個不知品質是否衛生安全的食物贈出,這很危險,難道只是贈物者就不堪被提醒???心態如此容易受傷????那要是領取者吃了食物中毒,上吐下瀉發燒住院,她付責醫藥費嗎?就這樣任意檢舉,版主也任意判決…??版主的判決標準是,贈物者主觀認定自己看到留言而出現負面情緒,就要留言者負責嗎?贈物者本身對於所贈物的品質食安完全不用負責,也不可被執疑嗎???[中午的,餿了吧?]這六個字沒有任何髒話,負面惡意,只憑贈物者個人衍生出的負面情緒做判決~版主您是否要我去組務版申訴呢???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0:55:00檢舉或申訴的權利每個使用者都有,在於接受的管理方怎判
詳看版規,實不知這6個字的留言是違犯哪一條版規,既不是人身攻擊,也不是亂報黑名單,也沒有謾罵亂版~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1:01:00是的,版規我也翻過,所以我才說接受的管理方怎判
更沒有恐嚇/威脅/騷擾/鄉民或版主~心理學有一句名言[你的情緒從來不是別人的責任]但是他人食品衛生安全的疑慮,贈物者該負起責任吧~提醒與質疑是中性的,但被扭曲為惡意,這是扭曲者自身的問題,版主只接受單方面說辭就警告本人沒有詢問本人留言內容後的意圖為何,實屬不當我今天有事要出門,不一定會持續上網,我要說的只會在此篇內留言,不會私信 恐嚇,威脅,騷擾版主和該贈物鄉民,版主和該鄉民亦請勿寄站內信給我,一切留在本篇內公開透明的說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1:39:00舉到心理學的出來了(攤手,再說版主如何回也不是你能規範
樓上,您的問題在一開始不是發問原po是否有以冰箱妥善保存,所以那6個字已有先入為主妄下斷語,原po會不誤解嗎! 如果您表示若沒有低溫保存,夏天氣溫高食物易變質,請考量此物不宜贈出,以免食用的人腸胃炎或食物中毒,那麼是否更讓人感覺您是在善意提醒。剛好同時間發文..ps.我寫的樓上不是指raindoh大啦~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1:46:00你也太緊張了
作者:
xxUno (Uno)
2018-08-14 11:47:00...到底是要誤解甚麼= =太玻璃了,沒餿就回個沒餿不就好了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8-08-14 11:58:00這種情況,其實可以雙方互相提醒一下用詞,應該可以化解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2:10:00沒辦法,因為牽涉到人,很需要溝通啊
作者:
sichi (希奇)
2018-08-14 12:40:00個人以為 用詞雖可修 但並沒有涉及人身攻擊 或恐嚇威脅辱罵詆毀騷擾等等 板規似乎也沒有依據 版主要警告 不是應該也要寫出依據哪條板規嗎??? 若要說檢舉不舒服就可以那如果我去寫 "沒有壞掉嗎?" 是否也要被警告?個人以為 此公告無依據 似也涉及偏頗 建議申訴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8-08-14 13:10:00按照"不舒服"就可以檢舉的邏輯,那被檢舉者也可以用相同的理由檢舉了不是嗎?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3:13:00檢舉和申訴是每個使用者的權利,看每個人的選擇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8-08-14 14:01:00並不是任何人都有檢舉的權力,要有本有據,無本無據叫濫用不然刑法也不會有誣告罪了,就是為了避免這種"不舒服"濫用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4:13:00誰來評判有沒有檢舉的權力?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8-08-14 14:20:00"有本有據"不是用"感覺"當然要無恥到濫用也沒人攔的住就是了
本人眼殘不好意思,請教翻過板規的大大,這支警告用的是板規的哪一條?
作者:
elyjames (uzuism)
2018-08-14 14:29:00我反而覺得是檢方裁量的問題啊。蝦民亂告很合理,但還是會有不起訴可以做為對應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4:33:00是的,所以在於使用者的選擇及處理該選擇的管理方判斷
板務接獲檢舉時當然有自由心證的空間,但要做出任何判決或處置,都得依據現行板規才行。光是公告處置時未提出適用哪條板規,個人認為就可說是瑕疵了。
作者:
clyde001 (不雨花猶落)
2018-08-14 18:24:00照這樣判的話,以後是不是大家不要再受贈者的文章推文了因為無論怎麼樣都有可能讓受贈者不舒服。像我也在版上贈送過幾次簡體書,也有人推文過:可惜是簡體版的,那我也可以覺得我不舒服啊。這也太莫名其妙了吧?一句「受贈者不舒服」,就可以無限上綱?
作者:
safetoy (NOT GOOD ENOUGH)
2018-08-15 07:48:00如果食物的品質沒問題,回文或用編輯的方式說明就好了吧?可能「餿」這個字有點強烈,但這種天氣我可以理解。感覺雙方都沒有惡意,但可能有些誤會跟說明不清楚的地方,是不是辛苦板主根據新的資訊再一次的判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