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品:過期眼影、腮紅,顏色樣式如照片。
到期日(食品及美妝品請加上到期日):
全部已過期,皆至少7年前購入
領取地點:自取/ 7-11店到店(可提供寄件單號,無寄件單號需要先轉帳60元運費)
期 限:5/31
聯絡方法:站內信,不一一回覆
物品照片:
https://i.imgur.com/dlRURTb.jpeg
備 註:
1. 是已購入非常久之彩妝,不建議再使用。
知道例如美妝相關科系可能可以用於練習於紙上之類,如有此類需求者為優先。
2. 產品外殼皆有使用痕跡或些許變質,不另行整理,介意者勿取。
3. 確認受贈對象後我會盡快寄出,但最近繁忙,請有耐心等候。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