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的舉動,不是有魄力,只是回應壓力
民國89年間完成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規之修法。其修法重點包括:刪除土地法關於
農地所有權移轉或繼承,承受人以能自耕者為限之規定,開放自然人均得承受農地,
並放寬農地分割及農舍興建之限制,且准許企業法人得有條件承購農地,期能引進資
金、技術、人才,以帶動農業轉型升級。這樣的開放,正是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
全國的新建農舍有7成集中在宜蘭,實在是太嚴重了,台灣其他地區的農田也迅速消失
,只是不見得是蓋農舍,有的是工廠等。
民國89年起,宜蘭
●蓋了七千六百棟的農舍。
●流失約一千九百公頃的農地。
●約佔縣內農地面積的百分之七。
●估計縣內已因此失去約百分之十二的優良農田面積。
約半年前,宜蘭有一群人開始行動,
「守護宜蘭心價值」-搶救農田地景https://www.facebook.com/lanfarmhouse
宜蘭縣政府有點壓力了~
今天宜蘭縣政府發新聞稿http://ppt.cc/OpgW
其具體對策是:
1.加速擬定宜蘭縣區域計劃,全面導正國土正常發展。
2.即日起兩個月內暫停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
3.縣政府將聘請府內外專業客觀公正人士組成專案小組,建立農民身份認定標準及農
舍興建審查等原則並進行審查。
4.即日起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建造執照審核權由縣政府收回統籌辦理。
但是,這根本沒啥作用。
現在問題在於:
首先,申請興建階段未能全然側重農業用地所有權人之審查,以致有關農舍興建不可
與農業經營分離之審查管控機制付之闕如,而目前現有中央法規無任何審查農民身份
的標準,基本上買農地就變成農民了。其次,地方政府對已合法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
用地,未能持續監督其後續使用情形,而目前法規都有,但地方政府多未依職權執法
。故,現在情況以八個字形容:「中央推諉,地方怠惰」。
那農舍都違規嗎?
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9條第2項第1款:「農舍興建圍牆,以不超過農舍用
地面積範圍為限。」。第3款:「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其農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
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扣除農舍用地面積後,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經營用
地應為完整區塊,且其面積不得低於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九十。」意指,農舍圍牆
不能超過農舍用地面積,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經營用地不得少於90%;舉目所見,
合法的農舍寥寥可數。
有幾間合法,領到使用執照後就......,哪個縣府有真正取締。
農舍違規就如同違章建築,可以罰鍰、斷水、斷電、強制拆除、法院強制執行......
宜蘭縣政府的這四項對策,騙騙外行、緩兵罷了。
大家有看過網路上的農舍廣告吧!有宜蘭的、新竹的......
要種田沒田可種,要買買不起。宜蘭一甲地要價一億,花東農地也被炒高,
田都在種農舍啊!
2000年1月頒布《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當時農地面積約有81萬公頃,但據農業普
查資料顯示,2011年耕地面積只剩54萬公頃,換句話說,11年來台灣已消失27萬公頃
可耕地,消失了3分之1。
這是全國問題,
有興趣的請看「搶救農田地景」
●Q&Ahttp://ppt.cc/2lpd
●行動宣言http://ppt.cc/I44i